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

项 目 协 议 书

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

甲方:江西省抚州市农业局

乙方:台湾万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促进抚州市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经乙方对甲方投资环境实地考察,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在抚州市区域内投资建设生猪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建设内容:收购东乡县“抚州祥润食品有限公司”改造、扩建、升级项目。

二、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元(含土地、厂房、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3亿元,年利税1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三、用地规模:根据乙方投资和建设规模的要求,由甲方提供意向征地20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有关征地、土地出让等手续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办理费用以及厂地整平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权责:

(一)甲方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的当地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的有关资料。

2、甲方协助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3、甲方指派专人协助乙方项目前期立项、申报和建设协调,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达产。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5、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立即启动建设地点的水、电、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至乙方所征土地红线外。

(二)乙方:

1、乙方保证资金按时到位,按时开工建设。

2、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书须在6个月内将立项审批、土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再签订正式合同,否则此意向书所达成的事宜全部无效。

3、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必须落户在项目建设所在地。办理立项审批、土地、规划、环保等一切手续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获得甲方提供的能进场施工的土地后,6个月内必须进场动工建设,超过6个月不动工,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所缴税金必须上缴给当地政府。

5、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我市人员就业。

6、乙方两年内未开工生产或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由甲方按乙方出让最终价格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自行拆除,甲方不赔偿经济损失。

五、其他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并友好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抚州市农业局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万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

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

甲方:寿县双庙集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李家坤 乙方: 法人代表:王延静

根据并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初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______市____县投资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二、为使该项目顺利实施,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如下条件:

1、根据项目需要,拟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约_____亩的土地,用于项目建设。该宗土地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以县政府供地批文时间为准),出让土地的具体时间、位置以正式签订的《寿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根据国家规定,出让土地以招拍挂方式获得。按规定,寿县范围内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最低价不得 低于6.4万元/亩(具体以招拍挂取得的价格为准)。

3、项目开工时,确保交付的土地做到相对平整,水、电、路连接至乙方用地红线边。

4、入园项目享受寿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5、在项目注册登记及建设过程中,确定双方_______同志为项目联系人,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全程服务事项。

三、乙方在项目建设和生产中,承诺做到以下方面:

1、乙方确保项目投入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_____万元,

规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低于标准的,不进行供地)。

2、项目用地从正式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建设。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入不少于_____万元;第二年完成固定资产投入不少于_______万元;至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完成全部投资,项目建成投产。

项目超过3个月未动工建设,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3、项目未达约定投资进度要求的,同意交纳违约金。项目用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未达到投资进度的,按照当期应投资额的5%计交;1年以上2年内仍未达到投资进度的,按当年应投资额度的10%计交。

项目超过2年未达投资进度或强度要求的,同意按投资额度要求核减乙方的土地使用面积,并无偿、无条件交出闲置的土地或者解除协议。

4、项目在正式协议签订生效后一年内竣工投产。

5、项目用地如因规划需要分期建设,在___年利用第一期土地______亩,其它土地待具体投资建设条件时再分期供给。项目用地的最后受让期限截止为____年___月___日,分期建设项目每一期建设内容必须符合投资进度、强度和容积率等相关要求。

6、乙方在协议签订后5日内,到甲方财政所向甲方支付项目用地保证金_________万元(每亩3万元),项目用地保证金用于抵作该宗土地出让金(收款人:寿县国库支付中心)。

7、乙方在正式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在甲方所在地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工商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_万元。

8、项目需遵守国家环境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的,双方不付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_____月_____日 20xx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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