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聘用协议

《》

职员聘用协议书

甲方: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创作电影剧本《》(以下简称该剧本),聘请 (以下简称乙方)在该剧中担任“ 编剧 ”职务。甲乙双方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前提,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版权条款

该剧本电影版权归甲方所有。该电影版权包括:胶片电影、数字电影、网络电影、音像出版及由该剧本所衍生的一切时长90分钟(含90分钟)以内的音像衍生产品。

二、职责条款

该剧本创作意向由甲方向乙方书面提供。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创作意向完成该剧本创作。乙方同意在该剧本完成初稿后,根据甲方正式聘任的导演的修改意见对该剧本进行润色修改,直至甲方完全认可该剧本。但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导演的聘任合约影印件及甲方认可该导演修改意见的书面证明。在拍摄中甲方可根据需要与乙方协商对剧本进行修改,若意见不同,乙方应服从甲方意见。

三、署名条款

甲方同意在该剧中显著位置给予乙方“ 编剧”之署名。乙方在该剧中的具体署名位置、排列顺序、字体大小及形式由甲方决定。乙方在该剧有关宣传品的署名与否、排列顺序、字体大小及形式由甲方决定。

四、聘任条款

1、乙方聘任期自月日起至甲方完全认可该剧本内容止。双方原则同意乙方对该剧本进行二次修改及润色。

2、乙方承诺自收到甲方支付酬金之日起年日)完成该剧本初稿创作,并送交甲方。

3、剧本送交日期以乙方向甲方投递该剧本的邮戳或电子邮件显示日期为准。

4、甲方在接到该剧本后(以乙方向甲方投递该剧本的邮戳或电子邮件显示日期为准)乙方提出修改意见,(以甲方向乙方投递该剧本修改意见的邮戳或电子邮件显示日期为准)逾期则乙方可认定甲方完全认可该剧本之内容及形式,不再进行修改。

5、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后需在日内完成该剧本第一次修改润色,并送交甲方。计算方式参 第1页

照本协议第四款第3、4项。并以此类推第二次修改润色交付时间。

6、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将乙方所在单位及乙方经纪人同意乙方接受聘任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作为本协议之附件,若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未出具证明,甲方视乙方为无单位人员,无经纪人,乙方可自行决定接受聘任。若乙方因此而同自身单位及经纪人产生纠纷,由乙方负责。乙方若因此而耽误该剧本的创作工作,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向甲方赔礼道歉。甲方不放弃对乙方和乙方所在单位及乙方经纪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7、若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前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与第三方另行签有协议或协议并与本协议之有关条款相抵触,近而因此耽误该剧本的创作工作,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向甲方赔礼道歉。

五、获酬条款

1、甲乙双方确认聘任关系后,乙方拥有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甲乙双方约定该剧甲方应支付乙方的酬金总计 元整人民币。

2、甲方支付乙方酬金时间为:

A、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酬金的50%,即酬金后需立即介入该剧本创作工作。

B、乙方完成该剧本初稿创作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酬金的50%,即元整人民币。

3、乙方所得酬金为税后应得款额。

六、解约条款

1、若该剧本创作完成并经甲方完全认可后弃该剧本电影版权。乙方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剧本电影版权,不需经过甲方同意。同时甲方已支付乙方的酬金,乙方不予返还。

2、在乙方聘任期内,若因甲方原因需解除协议,乙方已获酬金归乙方所有,甲方亦不再支付后续酬金,本协议就此解除。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在该剧中是否使用乙方为该剧本所完成的艺术创作。若使用乙方的艺术创作内容不超过50%,甲方将在该剧中不给乙方署名。

3、在乙方聘任期内,若因乙方原因需解除本协议,乙方将已获酬金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带来的损失,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在该剧中是否使用乙方为该剧所完成的艺术创作。若使用乙方的艺术创作内容不超过50%,甲方将在该剧中不给乙方署名。

七、宣传条款

1、在聘任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发行部门,做好宣传采访的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三次新闻采访。甲方应在活动举办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除因疾病等正当原因外,不得拒绝或回避。若乙方正在参加其他影视剧工作,应以甲方宣传活动为主,积极协调参加活动的时间。乙方承诺在该活动中不向甲方索取任何报酬。乙方因参加该活动而产生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为所创该剧本及因拍摄该剧而接受采访中的形象和声音,用于对该剧的宣传及其他商业用途。但甲方在使用时以不损害乙方署名权、获酬权及名誉权为前提。

第2页

八、保密条款

1、 双方约定在该剧本创作及拍摄阶段,乙方应以保密为原则,不外借、不丢失、不与他人复印该剧本。

2、乙方应于甲方的宣传口径一致,不得擅自将该剧本任何情况向各媒体透露。

3、本协议所涉及的所有条款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应以保密原则,决不透露与第三方。

九、诉讼条款

1、甲乙双方应本着互敬互利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协议。若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2、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十、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4、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3页

 

第二篇:注册造价工程师聘用协议(双方确认版本)

注册造价工程师聘用协议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EMALL:

银行及帐号:

因企业发展需要,甲方需要聘用注册造价工程师作为技术顾问(仅提供证书作资质呈报,不实行坐班制),经过真诚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的工作职务为顾问造价工程师,聘用的必备条件为:乙方已经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条件,且乙方必须通过甲方办理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注册申请,注册在甲方名下。

第二条 聘用期限: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两年,具体时间为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第三条 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乙方受聘甲方期间,贰年工资总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小写:¥70000元)。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证书注册资料经

甲方所在地注册中心验证受理注册当天,甲方通过私人账户(非公司帐户)付订金人民币捌仟元整(小写:¥8000元)给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成功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私人账户(非公司帐户)付尾款人民币陆万贰仟元整(小写:¥62000元)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1、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解聘证明原件、一寸彩色相片八张、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等注册需要的及相关资料供甲方办理注册使用。

2、甲方在办理资质年检、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等工作,需要出具乙方相关证件原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身份证除外)及文件,甲方用完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寄还给乙方相关证书原件。

3、注册成功后,注册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放在甲方保管,注册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若乙方因工作的原因需要使用到注册证书,甲方有义务配合提供,乙方在用完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寄还给甲方保管。

4、合同期内,乙方的证书、文件、及复印件除了提供给甲方资质申报、年检外,不得再用于其他单位的资质申报;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义使用证书及印章,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应开具一份日期落款为协议到期之日的离职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给乙方。

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资料后应及时办理注册,注册成功之后,应在七天内邮寄回乙方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注册

执业印章。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继续教育证归甲方保管,以便资质检查使用。

3、甲方负责为乙方购买注册、申报资质及年检等所需的当地社保及办理当地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并以不影响乙方所在地的社保及档案为原则,如因国家不可抗拒政策造成注册不成功,甲方归还乙方在合同第三条中移交的注册材料,乙方将尚未履行合同期限的费用退还给甲方,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承担乙方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维护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注册费、继续教育学习费、业务培训费、年检费、协会会议等费用),乙方往返差旅费及交通费也由甲方报销。如果乙方因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甲方应派人代为完成注册期学时。

5、聘用期间,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注册资料的使用范围仅用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年检及备案。

6、合同期间,如果甲方确实需要乙方到甲方所在地临时配合办理各项资质事务时,甲方需要至少提前十天告知乙方,并负责乙方所有的往返费用(含往返车票或飞机票),并按人民币

注册造价工程师聘用协议双方确认版本

甲方解决。

7、合同期间,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证书、文件,甲方除了用于资质申报、年检及备案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在未经乙方授权并以书面方式确认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证书、印章和个人资料或以乙方的名义参与任何形式的投标活动、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转包活动。未经乙方授权并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甲方擅自以乙方名义或利用乙方证书、印章进行投标、施工、监理等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并且甲方应当给与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六条 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和毕业证等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若乙方提供的上述资料有虚假、伪造和不实的部分,影响甲方办理注册或资质申报的,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先前所支付的工资,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甲方申报资质或年检需要用到乙方相关证书资料时,乙方需要积极提供配合,反之,影响甲方资质申报、年检及备案不能顺利进行,或导致甲方遭受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以主管行政部门的书面函为依据),乙方需要全额退回甲方已付的聘用工资,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

2、甲方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力保乙方延续注册的及时、有效。如甲方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

注册造价工程师聘用协议双方确认版本

直到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变更手续为止;如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吊销,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元)。

3、甲方需妥善保管乙方的证书资料,如因甲方原因丢失乙方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等原件资料,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补办并承担补办费用。因毕业证无法补办的,甲方丢失乙方毕业证的须向乙方赔付人民币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如乙方因甲方丢失其上述证书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如双方合作期满,乙方因甲方丢失其证书导致乙方证书无法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的,甲方须继续按 3500元/月 支付乙方聘用工资,直到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变更手续为止。

4、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失败(以主管行政部门的书面函为依

据),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工资,甲方归还乙方移交的注册材料,合同终止;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失败,甲方支付乙方的预付工资,乙方不予退还作为乙方的赔偿,甲方归还乙方在合同第三条中移交的注册材料,合同终止。

5、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不得提前终止。若要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需要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未到期的工资,并另赔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甲方归还乙方证书资料,合同终止。

6、甲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已付乙方的未到期工资作为违约金补偿乙方,甲方返还乙方证书资料,合同终止。

7、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报酬,若甲方迟延给付乙方报酬,应支付迟延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当甲方付酬迟延的时间超过两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足额支付乙方所拖欠的全部报酬,甲方另赔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同时,将乙方的所有注册资料全部返还给乙方,合同终止。

第七条 续聘和解聘:为保障双方权益,双方应在聘用期到期前三个月与对方协商是否继续聘用。继续聘用具体待遇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八条 本合同所指报酬为税后金额,如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诚信守信,出现纠纷时应及时协商处理,实在无法达成协议的,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因变更注册手续需另行签订劳动合同,其约定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因乙方同时具有房建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鉴于国家政策规定须同时注册于甲方公司,甲方承诺为乙方办理一建转注册事宜。乙方注册到甲方的一级建造师未计算薪酬,该证的注册及转出时间不影响本协议约定费用的支付。 关于一建证书的注册、证件的留存、证件的使用、维护费用支付等相关问题参见上述造价工程师证书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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