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合同协议书

劳务用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道S219线黄封段HF2合同段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就本段桥梁工程有关劳务分包工作签定本劳动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河南省中原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道S219黄封段HF2合同段项目部

1.2 工程名称:省道S219线黄封段HF2合同段桥梁工程(K10+102; k16+437两座小桥)

1.3 工程内容:桥梁施工

1.4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主体工程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放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根据本项目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要求施工,并最终以乙方所完成工程数量,并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 本合同实行劳务单价承包,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一般不予调整。

3.2 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是乙方建成本合同工程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在内的总合。

3.3 合同总价款,为本合同单价乘相应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即得到相应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总体承包方式,未列项目已含在本工程的各项单价中,合同总价暂定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支付甲方伍万元(5.0000)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放弃施工或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叁天内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该保证金。

第六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预付款为伍万元(5.0000)人民币。在乙方钻机开钻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伍万元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在适当时候有权逐渐扣回该款项。

第七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规范(含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批准要求甲方必须执行的部分);3、图纸(含施工过程中,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要求甲方必须执行的部分);4、工程项目单价表(工程量清单);5、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6、甲方施工中判定的工程管理办法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本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和适用法律

8.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的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8.2 适用标准规范:业主给甲方颁发的适合本工程的规范(以下简称规范)。1、该规范具有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该执行;2、该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有冲突的,以该规范为准;3、该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涉及到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明显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应采用令人满意的公路工程的习惯作法;4、在执行该规范中,某些条文如有不够明确之处,规范解释权属甲方或业主及监理工程师。

第九条:结算程序

每月25日前甲方委派计量人员依据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单价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已由甲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进行计算。并报业主申请工程计量款。

第十条:中间结算方式

10.1中间结算:中间结算必须是在业主当月计量批复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结算,若发生设计变更,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进行办理与变更有关的原始资料的整理、签认工作,每月甲方在业主计量批复后,再办理乙方的当月计量,计量时应扣留10%的计量工程款作为工程预留金(5%)和质量保证金(5%)

10.2 在业主支付甲方工程款后十日内,甲方财务部按照本合同第九条款提供的工程结算清单编制财务支付清单,并给乙方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在支付当月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同等款额的正规#5@p、单据。

第十一条:完工结算

乙方办理完工结算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1.1按甲方及合同要求完成了所有工程;

11.2该工程经业主验收合格,乙方上交至甲方要求整理的所有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11.3办理退场手续。

具备以上条款后,甲、乙双方签订退场协议,办理完工结算,财务部根据本合同第九条款提供的结算单支付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工程款。待交工后三个月内再付质保金。

第十二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减少乙方的合同工程量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将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寻施工单位的进场费及赶工费)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1)连续3个月达不到月均生产计划且累计生产量达不到总施工计划水平的。

(2)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出现严重安全问题的。

(3)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施工组织和进度的。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

13.1乙方必须对本工程和甲方负责,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以及设计图纸,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优良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下发指令、命令、通知等均对乙方有效)。服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做好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相应资料的报验工作。如有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2工程质量应满足业主及甲方的要求,未能达到业主及甲方满意的工程,采取返工的方式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3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率为100%,重大质量责任事故0案次。 第十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自行采购符合要求的原始材料。

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5.1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一套,项目技术部门提供施工技术规范供乙方查阅;

15.2甲方委派为现场工程师,现场工程师有全根据项目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与监理联系进行工程中间验收和工程中间计量的提供和签证以及其它必须的签证,并负责配合项目部整理该项目的资料。

15.3负责该工程的检测试验工作(委托试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4组织对已完工程的再验收。

15.5及时结算工程款。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6.1乙要严格遵守项目制定的有关针对桥梁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违反纪律。

16.2乙方签订协议的履约人员(如有变更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必须自始至终监守工地,亲自指挥生产。每月不少于20天在工地现场,否则视为自行解除合同。

16.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分包、转包。如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核实,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调减或者接触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6.4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业主及甲方规定的工序报验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后,只有在取得现场工程师的签认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书面报告现场工程师,按变更程序进行处理。

16.5乙方必须提前五天上报下月施工计划,以便甲方提前做好下月的有关工作、安排。

16.6乙方应严格按照计划施工,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甲方安排,随时调整施工力量,确保协议工程按计划完工。

16.7乙方应及时办理结算。

16.8缺陷责任期间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一致。若在缺陷责任期间出现(或可能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自费修理,如果由甲方代为维修,则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6.9非甲方过失引起的(包括自然气候条件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6.10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特别要尊重地方的俗规和乡约,不得随便扰民。

16.11乙方对本协议及协议实施过程中甲方下发的一切指令、文件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如发生泄露事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6.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16.13向地方政府交纳暂住人口费、治安管理费等。

16.14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上报甲方予以认可。中途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8.1乙方特殊操作人员的相关证件,必须交甲方审核方可上岗。

18.2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18.3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保护好施工环境,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乙方承担。

18.4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完工后物净料清,施工场内材料、机械设备摆放整齐,树立井然有序的形象。 18.5乙方必须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负一切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及材料的采购、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死亡、财产损失、损害及意外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18.6乙方在本合同段施工期间与第三者一切经济来往均于甲方无关。

第十九条:费用的变更

19.1项目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

19.2对由于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调整,在业主认可并批复的情况按以下原则进行:

(1)工程量的增加,执行原单价,调整总价;

(2)工程项目增加,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定价,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方可以同类工程项目的合同单价予以结算。

19.3确认变更工程量或新增项目单价的项目,必须以本合同附加协议的方式签定协议后方可计量。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进行诉讼,由本协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解决。

第二十一条:其它事宜

21.1乙方根据任何第三放所签订的经济或者其它合同,其权利义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2其它未定事宜发生后,双方根据协议精神针对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1.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双方须双方法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逐页小签),工程竣工、完工结算后自行终止。

21.4合同内容若有更改,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21.5本协议一式四份,共六页,其中甲方二份,乙方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中小企业用工合同协议书

用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工作任务: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按计件生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无固定工资;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 劳动纪律: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 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 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30天通知对方。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9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