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学校与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关于建立社会实践基地的协议书

      甲方:东晖学校                        乙方:勤达厂
    为落实我校参加校外社会实践环节的教学,锻炼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学生今后的工作适应性,让学生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校与实践单位的共建。东晖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勤达厂
(以下简称乙方),关于建立校外社会实践基地达成共识如下:

     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可以组织学生到乙方进行社会调查、教学活动等;
(二)甲方每次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至少有一名教师带队;
(三)甲方学生和教师食宿及车旅费自理;
(四)甲方组织的学生应遵守乙方纪律,服从乙方指挥,维护乙方正常的秩序。
(五)甲方每年要组织学生到乙方劳动2次。
      乙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方组织的学生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
(二)乙方有权对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实施管理;
(三)甲方学生实践活动结束后,乙方应根据实际表现予以鉴定;
(四)乙方对甲方违纪的学生可以劝离,并通报学校。
       此协议有效期至此二〇##年九月一日止。

甲方:东晖学校                           乙方:勤达厂

                                      20##年9月25日

 

第二篇:生命科学与理学院同——成立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与理学院同

成立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甲方: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与理学院委员会

乙方:

为落实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事宜,引导学生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帮助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甲方乙方从共同育人、互惠双赢的角度出发,经双方积极协调联系,商定共同建立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与理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组织四川农业大学相关学生利用周末、寒暑假或其他课余时间到乙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乙方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基本保障和便利条件,甲方应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甲方负责办事处实践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确定学生社会实践的具体岗位和形式,双方在协定的基础上,拟定以下工作内容:

(一)组织相关大学生到实践基地参观、考察和学习,开展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其他双方临时协商确定的社会实践项目。

三、双方对学生实践过程要严格管理,要加强对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教育,做好实践活动期间对学生的考核工作。

四、甲方与乙方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服务、共同收益的原则执行本协议,不断加强双方的友好往来和协作关系。

五、为加强协作,双方定期互通信息,总结经验交流,确保双方合作沿着正确和健康的方向发展。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其中涉及变更、中止或废除协议,由双方商定。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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