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甲方单位名称:

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团总支

乙方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团委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团总支 (甲方)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团委 (乙方)

共 建 大 学 生 社 会 实 践 基 地 协 议 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适应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要求,服务地方各项建设,加强甲、乙双方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做好双方的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本着资源共享、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引导大学生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帮助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大学生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创业和创新型人才,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建设大学生社会实践实践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签字之日起,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建立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社会实践基地,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建立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命名为“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基地牌匾落款为甲方与乙方名称,并择时正式举行“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二、乙方作为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愿为学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提供便利条件,每年至

少接收我校10名以上学生开展10天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负责接受和安排学生到基地进行参观、考察、学习、调研、培训、支教、政策宣讲等相关社会实践活动,为顺利进行实践活动解决基本的食宿条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并给予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三、乙方应派人参加社会实践领导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基地的规划建设、日常管理、活动指导与信息联络工作。

四、乙方每年5月份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的服务需求信息。甲方通过校内宣传媒体,宣传乙方的基本情况,及时发布乙方的需求信息。甲方负责组织有意向的学生报名,及时把组织情况反馈给乙方,包括报名人数,专业,实践时间、实践内容等。双方根据组织情况,开展项目化社会实践、体验式社会实践、综合型社会实践或服务社区志愿工作等实践服务项目。

五、社会实践分为暑期社会实践和日常社会实践两种形式,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进行。

六、甲乙双方对社会实践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要求,加强对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团队合作意识、文明礼仪素质的教育,注意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安全保密和文明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并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成才教育,做好实践活动期间对学生的考核鉴定工作。

七、甲方负责组织以本校学生为主的10人左右的社会实践服务团,利用课余时间到乙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甲方考虑

到乙方的正常生产、教育、工作等情况和接受实践学生数量等方面的要求,采取小批量、不同专业、不同年级混合组队的方式组织社会实践团队。

八、实践期间,甲方负责对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做好服务团的组织教育工作、实践指导、安全管理和生活安排及其它相关事项工作,乙方在条件许可下,尽力为甲方实习、实践学生顺利完成任务提供大力协助。

九、甲方在社会实践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总结、交流、评比,办展览;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或结束后,积极联系各级各类媒体做好活动的相关宣传工作,积极向校内、校外媒体投稿。

十、甲方设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经费,用于团队教师和队员基本活动费用。

十一、在实践活动期间,甲乙双方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把劳动安全和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甲方学生在乙方企业实习、实践期间,必须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要派专人对甲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切实措施保障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劳动安全、人身安全与财物安全。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甲方师生的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由甲方负责。

十二、在基地开展实践活动的老师及学生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学科优势和专业技能,积极为地方社会与经济发展、企事业单位的成长贡献力量,并保持与基地的长期联络,甲乙双方要本着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不断拓宽基地建

设的合作领域和内容。

十三、甲方为满足乙方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协助单位进行技术培训以及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等任务,优先转让科技成果。甲方利用学校学科优势,优先优惠为企业的技术进步、技术攻关和塑造企业形象等方面提供服务。

十四、甲方优先满足乙方对人才的需要,优先向乙方及其协作单位推荐优秀大学毕业生。

十五、乙方在甲方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社会实践、科研创新单项奖学金及社会实践活动基金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其中校级奖学金及基金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校团委进行管理,在乙方和学院的监督下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向、程序与数量使用;院级奖学金及基金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学院团委进行管理,在校团委及乙方的监督下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向、程序与数量使用。

十六、甲方的团总支每年对社会实践基地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沟通机制、保障措施、项目运转、实践成果(效果)、发展建设等6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

十七、甲方对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基地给予表彰。考核优秀的校级基地继续纳入下一年度学生社会实践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并给予建设经费支持;考核优秀的院级基地可升格为校级基地,同时纳入下一年度学生社会实践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十八、考核不合格的基地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

格或基地出现保障不充分、人员不到位、管理不规范、项目不

合理,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共建协议自动终止,甲方

对基地予以注销摘牌。

十九、在基地实践活动中应科研合作、项目合作等产生

的科研成果、项目成果等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由甲、乙双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按照共建协议或具体

的合作协议协商解决。

二十、甲乙双方本着“发展、服务、共同受益”的原则

执行本协议。双方加强沟通与协作,总结交流经验,确保社会

实践基地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一、实践基地是甲乙双方合作的重要形式,甲乙双方的

对口管理部门是甲方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和乙方

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主管领导是甲方的内蒙古大学团委和乙方的乌兰察布市团委。

二二、甲方与乙方要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沟通机制,及时

掌握基地建设与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基地建设与工作中出现的

问题。实践基地运作过程中遇到其它本协议未提及的事宜或在

实践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将根据国家政策和上述原则由双方

协商解决。

二三、基地协议从签字日期起开始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

学校备案一份,学院团总支和察哈尔右翼后旗团委 各执一份。协议期为五年,协议期满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

行协商是否续签、延长或取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暑期社会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甲方单位名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乙方单位名称:

二〇一三 年 七 月

甲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遥感学院

乙方:

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丰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经历,帮助遥感学院学生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社会竞争力,增强素质,成功就业创业。甲方与乙方从加强合作、共同育人、互惠双赢的角度出发,经双方积极协调联系,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商定在乙方共同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利用周末、寒暑期或其他课余时间到乙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乙方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基本保障和便利条件,甲方应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过程中,甲方负责相关专业大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确定学生社会实践的具体岗位和形式,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以下工作内容:

(一)组织有关专业大学生到乙方参观考察学习或服务性实践;

(二)扩大乙方在遥感学院学生中的宣传,提高乙方美誉度;

(三)其他双方临时协商确定的社会实践项目。

三、在开展合作过程中,双方负责对学生社会实践的效果的跟踪管理,及时根据双方需求的变化对活动项目进行调整,确保社会实践工作能够达到乙方和大学生双方受益的效果。

四、甲方与乙方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服务、共同受益的原则执行本协议,不断加强双方的友好往来和协作关系。未尽事宜,将根据上述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五、为加强协作,双方定期互通信息,总结交流经验,确保双方合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备案一份,学校团委、 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若涉及变更、中止或废除协议由双方商定。

甲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章) 乙: (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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