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技术指导合同书

浦江县小黄坛卫生填埋场项目运营

技术指导合同

甲 方:

乙 方:

按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环境,加强对浦江县小黄坛卫生填埋场及其配套渗沥液处理设施的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作业以及渗沥液的处理,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浦江县小黄坛卫生填埋场(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项目运营顾问咨询服务。

第二条 本项目概况:

(1)具体位置:浦江县大畈乡山皇殿村。

(2)处理规模:本项目是对现有的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目前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规模为 吨/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0吨/日。

(3)技术指导期限:自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以下简称“服务期”)。

第三条 乙方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项目运营管理工作提供运营技术指导服务。

第二章 运营技术指导服务

第四条 运营技术指导

(1)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指导项目运营管理并取得运营技术指导服务费的权利。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乙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务。乙方应根据技术指导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咨询报告、运营管理方案、安全操作

规章制度等有关资料。

甲方应协助乙方的技术人员安排食宿,提供办公室、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运营技术指导内容: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浦江县小黄坛卫生填埋场及污水处理站。乙方在整个服务期内始终持续有效地提供运营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针对该项目的运营管理方案及工作规章制度,并对操作、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及理论培训,对填埋作业过程实行全程管理,包括运输车辆进出、垃圾倾倒、分类分拣、填埋作业、消杀灭蝇、铺膜覆盖、雨污分流、边坡防护等工作,协助解决日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协助编制与项目运营相关的各种登记表单,实现本项目的规范化运营管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的标准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2)甲方应确保在整个经营期内,依法依规运营小黄坛卫生填埋场。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应督促甲方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处理质量标准。

(3)根据填埋场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和机械设备服从乙方技术人员指导和管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更换要求,应及时更换人员到位,保障填埋场正常运营。

(3)运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本协议,终止其技术指导服务,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①擅自转让、外包技术指导服务的;

②因过失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

③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设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协调管理工作。

(2)乙方应指导甲方执行如下环保标准和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2004.9.2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11)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

(3)乙方须在签约后积极配合甲方,进场组织运营管理工作,运营开始后,由乙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进行管理,实行全程管理管控,对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对拒不执行要求的人员和机械设备,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辞退,甲方应及时更换相关人员到位。

(4)乙方对甲方选派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乙方须对从事渗沥液处理工作有关的职员进行技术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员工培训重点如下:

①提高项目执行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熟悉前期技术资料、了解工艺流程及有关设备的性能,以保证项目的顺利执行;

②生产管理的操作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以提高管理和操作水平,确保项目能正常运行。

(5)乙方在服务期内,因过失指引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视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解决。

(6)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致使乙方或渗沥液处理厂受到税务部门、环保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罚,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7)乙方在指导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运营正常,垃圾处理符合无害化处理及相关要求。

(8)在服务期间,乙方必须安排足够的技术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排班制度,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9)乙方应协助甲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机制,制定

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乙方应充分考虑生产和服务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如出现重大意外事故,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尽最大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尽快恢复生产与服务;在事故影响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公众的影响。

第七条 服务费用

(1)经双方协商确定顾问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为 万元。

(2)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5@p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营指导费。

第八条 服务期结束后的移交

(1)服务期满,乙方应移交运营和维护渗沥液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表单资料等。

(2)服务期满后,如需就本项目继续接受技术指导服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授予乙方,届时,双方需另行议定协议。

第三章 协议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违约导致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在项目运营管理期间,因甲方过失而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发生时,乙方通知其进行整改,再次整改仍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项目运营指导服务合同。

(3)在服务期内,因乙方过失的原因,乙方承担由于项目运营和维护造成环境污染、人员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等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民事和刑事责任,甲方免责。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 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副本 份,协议双方各执 份,其余报相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技术指导合约

工程技术指导合同

委托方: (甲方)

承接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西咸新区 工程中的工程施工技术指导,经双方协商一

致,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 。

第二条 设计和技术指导的范围和内容

1、范围: 工程施工全过程

2、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 工程项目(下称"项目")的

全程技术指导,为甲方提供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指导甲方处理施工

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第三条 工程指导形式和内容

1、乙方协助甲方回收本项目工程款项。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文件进行工程施工技术指导。指导

甲方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为甲方提供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3、乙方为甲方提供工程项目(下称"项目")的全程工作关系协调,

指导甲方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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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

1、该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应会同验收单位进行竣工总验收。

第五条 技术指导服务费价格

本工程的施工技术指导服务费经双方商定为本工程总造价的 (本工程的总造价暂定价为 万元,以竣工后实际结算价为准)。

第六条 付款办法

本工程的施工技术指导服务费分两笔支付给乙方。建设单位支付甲方返款额达到 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万元整;本项目竣工结算完毕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服务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协议解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从事有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活动的,守约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并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已方的风险,包括已方的经营风险、员工的工伤风险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究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同解决。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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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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