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分红协议书

入股分红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现因接手开办饭店需要一笔运作资金,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甲方     ,开办              饭店,店面地址位于                              ,主要经营                         。

  第二条   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只对乙方月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

流程:向甲方直接提供现金       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书》执行协议书 .

  第三条   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收益,合同期限为两年,即是                  日至                  日。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占有甲方 20% 股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     支付本金回报               元整(小写       元),两年合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   撤资方式

1. 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 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两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甲方需在两天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 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两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不付未过的日期)。甲方需要在两月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 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所占的股权比例分配甲方财产。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 _________ 份,甲方、乙方各 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

    “利润分红”中的“利润”:是指税后利润,以月核算,店面总收益减去总开支。

共 100 股,每 1 股按 500 元自愿购买,投资回报、分红收益一览表。

甲方:                                                 乙方:

 

二零##年               日         二零##年              

 

第二篇:投资分红协议书(1)

协 议 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 乙方在甲方任 一职,任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甲方重要岗位职员(以甲方认定为准);

2. 甲方同意乙方对其特定地区的特定业务进行投资,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和共享利润。

甲乙双方经协商现就前述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投资范围及比例

1. 乙方投入的资金专项用于甲方在 地区 汽车的营销业务(下称本项目)。甲方全权负责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和资金的使用,乙方不予干预。

2. 乙方投入的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下称“投资本金”),甲方同意乙方按 %参与本项目的红利分配,亦按该比例承担本项目的亏损。

3.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足额向甲方缴清上述投资本金,甲方在乙方缴清投资本金时出具相关收据。

第二条 红利分配

4. 本项目的年度经营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需于次年3月底前对本项目进行财务结算,并提交甲方董事会审批。

5. 本项目财务结算经甲方董事会审批之日,乙方在甲方任职不满半年(含半年)的,不 1

予计算分红,亦不承担当年度亏损;任职超过半年不满一年(含一年)的,以全年财务结算额的30%为基数计算乙方应得分红和承担的亏损。

6. 乙方有以下行为的,丧失分配红利的权利:

1)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严重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 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红利提取

7. 如乙方年度分红小于人民币10万元,甲方需于次年3月31日起三个月内支付50%,

余下50%于次年7月份支付完毕;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甲方需于次年3月31日起每月向乙方支付25%或人民币10万元(以金额较低者为准),直至付清为止。

8. 乙方同意自行处理和承担其应得红利部分的个人税收,并且同意甲方从乙方应得红利

中直接扣除 %用于甲方应缴税收。

9. 如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红利的,甲方需以该笔应付红利金额的 %向乙方计付月息。

第四条 红利留存

10. 如甲方因经营需要资金,乙方可不提取或部分提取应得红利,未予提取的红利直接转

入甲方账户,充当短期借款,并按该笔红利的 %计付月息。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乙方如需甲方归还该笔短期借款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

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财务结算;若该笔短期借款小于人民币10万元的,甲方经财务结算后的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甲方经财务结算后每月向乙方支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直至付清。如甲方逾期一个月未向乙方支付该笔应付款项,甲方需以该笔应付款项的 %为向乙方计付月息。

第五条 撤资

12. 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乙方撤资:

1) 本协议期满,双方不再续约;

2) 经甲方认定,乙方在年度经营期结束后不担任甲方重要岗位;

3) 乙方有第二条第6款行为;

4) 甲方结束本项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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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撤回投资本金。

13. 乙方撤资之日的认定:

1) 本协议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协议期满之日为乙方撤资之日;

2) 出现本条第1款第2)、3)、4)项的,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的第五日为乙方撤资之日;

3) 出现本条第1款第5)项的,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第五日为乙方撤资之日。

14. 乙方撤资后关于乙方投资本金和短期借款(如有)的处理:

1) 甲方自乙方撤资之日起 60日内进行财务结算,自财务结算完成且扣留 万元作为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余下款项,若该笔款项小于人民币10万元的, 甲方应在核算后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超过10万元的,每月支付不超过10万元,直至支付完毕。

2) 被扣留的保证金待甲方在次年进行该年度财务结算、乙方依约承担盈亏后3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全额向乙方付清。

3) 如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的,甲方需以该笔应付款项的 %为向乙方计付月息。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5. 如本协议项下约定经营的汽车品牌的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或因经营需要增减乙方

投资本金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6. 本协议项下投资事宜基于乙方在甲方担任的职位而产生,但乙方因此获得的红利不属

于劳动报酬。

17.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

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 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9.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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