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联合办学协议书

联合开办20xx年“2+3”形式五年制高职试点班协议书

甲方:百色职业学院

乙方:

为了盘活高校教育资源,搭建中职和高职教育互相衔接的“立交桥”,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动手能力强、技艺精湛、操作娴熟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制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xx年五年制高职试点班招生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桂教规划[2012]9号)的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联合开办20xx年“2+3”形式五年制高等试点班,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办学的专业

20xx年联合办学的专业为: 。

二、联合办学的方式

(一)招生方式:由乙方和甲方联合,以乙方招生为主,面向百色市内(特别是乙方所在县内)组织生源,发双方签章的“录取通知书”。在中职阶段(前两年),由乙方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和缴交相关费用,按国家中职教育有关规定开展教学和管理,学生按中职教育在校生身份享受生活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政策。在高职阶段(后三年),由甲方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和缴交相关费用,按国家高职教育有关规定开展教学和管理,学生按高职教育在校生身份享受生活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政策。

(二)招生对象:主要为本市内参加20xx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人数:每个专业计划招生50名,最后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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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制:“2+3”,即中职两年,高职三年。取得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历。

(五)培养方式:前两年在乙方培养,后三年在甲方培养。

(六)收费标准及方式:统一执行上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在哪个学校培养由哪个学校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有关费用。

(七)毕业证办理:对于完成2年中等职业教育后的学生,如果其成绩不符合高校对中职升高职的有关规定要求,或者学生因有关原因不考虑升入高职院校继续深造的,可以在乙方继续学习一年,操行、成绩合格者发给中职毕业证。如果学生成绩符合高校对中职升高职的有关规定要求,并且愿意进入对口高职院校继续深造的,由乙方负责组织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报名,并将名单报给甲方。同时,负责给此类学生办理2年制中职毕业证。

对于乙方学生中职两年毕业后到甲方继续高职学习深造,学习期满,成绩、操行合格者,由甲方负责办理高职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

三、教学及学籍管理

(一)教学计划:为便于两校的教学和中高职阶段教学内容的衔接,由甲方负责制定各专业的五年教学计划,乙方予以配合。教学计划制定后,由双方按中职、高职阶段各自组织实施。若有调整,须经双方教务部门协商同意后才能执行。

(二)学生管理和学籍管理。学生在哪方学习,由哪方负责日常管理和学籍管理。前两年的学生学籍档案由乙方整理后移交给甲方。

(三)教材征订:前两年和后三年分别由乙方和甲方根据课程教学计划征订、发放,教材款由学生负担。具体事宜由双方教务部门协商处理。 2

(四)毕业后就业:原则上学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即在中职学校毕业后,不愿上高职继续学习的学生由乙方负责推荐就业。高职毕业后,由甲方负责推荐就业。

(五)学生转校交接:升入甲方学习的学生在乙方学习两年后,由乙方于下学期甲方开学后两天内统一送往甲方继续培养。

四、附则

(一)为满足乙方其它专业中职毕业生继续升学的需要,甲方可免试接收其它专业毕业生进入高职层次学习。

(二)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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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合作办学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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