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装修合同书

房屋改造装修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改造装修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房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房屋名称: 家居

2、 房屋地点: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房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房屋改造装修内容

1,改造:屋内围墙及小房拆除,主房内墙改造,电管、水管改造,门窗改造,楼梯护栏; 2,装修:院内地面、楼梯制作粉刷,屋顶面处理,围墙砌作粉刷、铺设地板砖,大门内门安装,塑钢窗安装,灯具安装;

3,拆迁垃圾清运

三、 改造、装修费用计算

依甲方的使用要求及条件要求为依据;

费用计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规定及省、市建委标准执行,房屋质量达到宜居、安全。房屋改造装修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完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总价的30%

2、改造完成时,甲方即付给乙方总价的 30%

3、装修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总价的40%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改造、装修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对装修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指明。

2、 乙方:向甲方提供房屋装修设计图及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改造装修合同书

楼房改造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临颍县三家店镇崔庄小学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崔学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改造装修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房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房屋名称: 学校两栋教学楼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房屋改造装修内容

1,改造:门窗改造,楼梯护栏;

2,装修:塑钢窗安装;

三、 改造、装修费用计算

依甲方的使用要求及条件要求为依据;

费用计为: 15000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

四、 质量要求

按国家规定及省、市建委标准执行,房屋质量达到宜居、安全。房屋改造装修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完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五、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总价的30%

2、改造完成时,甲方即付给乙方总价的 30%

3、装修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总价的40%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改造、装修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对装修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位置应指明。

2、 乙方:向甲方提供房屋装修设计图及报价。

七、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临颍县三家店镇崔庄小学 法人代表:

乙方 :

2012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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