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分割协议书

建房分割协议书

甲方:曹红侠

乙方:方申兵

经甲、乙双方和谐商讨,在位于蜀山区井岗镇十里店村东新社村民组(1-3楼,含3家合建楼梯堡10m?)约280 m?。现经协议将其房产权分割如下:

1、 一楼东侧一间和二楼一套(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产权归属乙方,一楼两侧一间和三楼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产权归属甲方)。

2、 若遇拆迁,甲方尽力通过关系协调,确保乙方利益,做到使乙方利益最大化。

3、 如甲方尽力未能做到乙方满意,需敬请乙方谅解,不予追求甲方责任。

4、 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再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 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证人认可,签字后生效。

6、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20xx年4月28日

 

第二篇:分割协议书

分割协议书

甲方:崔飞,男,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出生,现住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郊街190号,公民身份号码:21xxxxxxxxxxxx。

乙方:孙平,女,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出生,现住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和平路30组17号,公民身份号码:21xxxxxxxxxxxx。

崔飞、孙平于20xx年1月22日登记结婚,于20xx年12月23日购买一处住宅,位于辽阳市文圣区文圣路320号楼西1单元6层中,建筑面积54.26平方米。20xx年11月26日经白塔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时未对上述房产进行分割。经我们共同协商将上述房产作如下分割:此房产归孙平个人所有。

甲方:

乙方:

20xx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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