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订购协议合同

监控设备订购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                              欲建立店面数字监控系统,现委托乙方采购安装监控设备。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设备名称数量:

二、设备总价及付款方式:本监控系统设备价为人民币(小写),均为不含税价,甲方先预付50%,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业生后,甲方付清余款。

三、施工原则和技术标准:

施工原则: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经济实用、方便管理。

技术标准:乙方应充分考虑安全防范系统总体的协调、统一和兼容性,集成设计、综合技术、优化设计,提高系统的适用性、可靠性、稳定性,降低经济成本,增强服务保障,有效保障安全。

四、乙方确保对本系统免费保修主控设备1年,周边设备1年,终身维护(仅收取器材费用)。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初期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保安监控的基本知识,了解视频设备的特点及构成情况。

五、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第二篇:东营区社会福利中心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东营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DYQCG2011-145-A#)

甲方(采购人):东营区民政局

乙方(成交供应商):东营市腾飞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营区民政局的委托,于20xx年11月30日组织了东营区社会福利中心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谈判采购活动,根据采购结果和有关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主体说明

合同由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在签订合同之前,为维护双方利益,按照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约定,不但甲方要对乙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乙方也要对甲方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合同副本到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签订合同后,甲方或乙方把所有合同送至见证方见证,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更改本项目确定的内容、质量技术要求。

二、合同标的与价款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监控设备,包括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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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等。采购设备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小写:¥168700.00

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柒佰元整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安装调试完毕。

供货地点:东营区民政局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服务承诺

(一)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的设备,配臵要严格匹配谈判文件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严格匹配谈判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及本身的规格、技术要求及供方承诺的其他指标。满足项目实际需要,设备质量过关,安装合理,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2、乙方对本项目所供或采购材料、设备等必须认真组织质量验收。所供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因乙方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项目和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与甲方积极配合,随时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乙方对设计方案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产品的保管运输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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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承诺

1、设备供货服务

在设备供货时,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设备及软件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机器本身说明书的指标),乙方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

2、保修期后服务

保修期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设备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器材维修、更换只向甲方收取材料成本费。

3、所售产品均免费进行送货安装调试。

4、在产品保修期内,乙方每年进行四次(季检)免费产品巡检服务。针对本项目免费进行集中安全培训一次。

(三)其它要求

1、本项目的乙方必须负责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

2、乙方必须书面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不得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

四、项目验收

甲方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制定了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甲方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五、资金支付办法:

本项目竣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本阶段验收报告、乙方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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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p,十日内拨付项目合同资金总额的9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10日内付清合同资金余额。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在中标后五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要按照合同约定、资金结算办法及时拨付资金,供货现场必须提前准备完毕,以保证供货时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逾期供货的,每日按项目合同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超过到货时间后十日内仍不能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工的,每日按项目合同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超过约定的设备安装调试时间十日内仍达不到约定质量效果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中标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擅自将承包的项目肢解、分包。乙方中标后项目实际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与投标时所报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相符;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项目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七、其它事宜

(1)本项目政府采购谈判文件及报价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按此顺序解释。

(2)项目合同在甲方住所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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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可以自由选择供货方式,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收之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5)合同一经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一份,报东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见证方:

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点:东营区民政局

签约日期:20xx年 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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