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驻共建协议书

社区与 (单位)共驻共建协议书

根据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有关要求,为了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形成“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的社区大家建”的良好氛围,共同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社区贡献力量,本着“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驻建单位党组织要树立“驻在社区、服务社区、共建社区”的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驻建单位要积极参加社区党建联席会、民主议事会等各种会议,主动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做到社区的公共事务齐抓共管、社区服务同办共享、社区机制同立共建,对社区建设要力所能及的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社区单位内部活动设施要对社区成员开放,有专长的人员要积极参加社区志愿者协会组织的活动,为社区成员提供无偿服务。

三、在区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活动中,驻建单位党组织要尊重和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指导、组织和协调。

四、驻建单位党组织在开展年度目标考核、行风评议、创佳评差、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 产 党员,以及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时,都要书面征求所在社区党组织的 1

意见和建议。

五、驻建单位积极参加社区、居民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如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美化社区环境、扶贫帮困、维护社会治安及组织参与文体娱乐活动,每月至少1次,尽最大努力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六、驻建单位党组织要教育本单位党员,自觉接受社区的管理及居民的监督,主动亮出党员身份,到居住地社区认领党员服务岗位或担任一定职务。

七、在共驻共建工作中,社区与驻建单位党组织要本着协商议事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八、为增进双方了解,做好共建工作,社区要定期向驻建单位通报社区建设情况,并征求驻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九、社区要充分利用共建资源,丰富载体、创新活动,与驻建单位共同打造文明和谐社区。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共驻共建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驻建单位(盖章): 社 区(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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