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院场地使用协议

歌剧院场地使用协议

编号:20100915

甲 方:歌舞剧院演艺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歌剧院演出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场地使用时间及演出项目内容:

时间:20xx年 12月18日至20xx年1月5日

内容:2011 30周年庆典晚会、周末剧场等一系列演出项目的演出、排练、装台等事宜。

二、甲方责任:

1、乙方使用甲方场地期间,甲方负责提供水、电、灯光、音响、空调等必须的演出条件和保障;

2、甲方的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及水电维修等专业技

术人员为乙方在歌剧院的演出提供技术保障;

3、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舞台、贵宾室、化妆间、停车场等场地使用服务。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歌剧院场地,要按歌剧院经营管理实际成本支付使用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卸歌剧院的任何固定设施;确需拆卸设施的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完毕后要恢复原样,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歌剧院装台、排练及演出期间,全权负责演职人员、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舞台机械的运行安全,负责舞台监督工作,认真落实舞台安全监管人员;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卸歌剧院的任何固定设施;确需拆卸设施的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完毕后要恢复原样,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使用歌剧院严禁私拉乱扯供电线路;演出期间,因舞台机械发生故障影响演出的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乙方场地租赁费为每天人民币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剩余款项根据演出进程于演出前分别支付。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须信守。如有任何一方单方违约,

导致本协议不能够正常履行,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所有直接或见解经济损失,并另外支付协议款100%的款项作为罚金。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经双方同意可在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审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负责人签字:

乙方: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剧院场地使用协议

民权县人民艺术中心场地使用协议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剧院演出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场地使用时间及演出项目内容:

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内容:

二、甲方责任:

1、乙方使用甲方场地期间,甲方负责提供水、电、灯光、音响、空调等必须的演出条件和保障;

2、甲方的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及水电维修等专业技术人员为乙方在剧院的演出提供技术保障;

3、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舞台、贵宾室、化妆间、停车场等场地使用服务。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歌剧院场地,要按剧院经营管理实际成本支付使用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卸剧院的任何固定设施;确需拆卸设施的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完毕后要恢复原样,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歌剧院装台、排练及演出期间,全权负责演职人员、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舞台机械的运行安全,负责舞台监督工作,认真落实舞台安全监管人员;

4、乙方使用剧院严禁私拉乱扯供电线路;演出期间,因舞台机械发生故障影响演出的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乙方场地租赁费为每天人民币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剩余款项演出前支付。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须信守。如有任何一方单方违约,导致本协议不能够正常履行,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所有直接或见解经济损失,并另外支付协议款100%的款项作为罚金。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经双方同意可在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审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负责人签字:

乙方: 负责人签字: 月 日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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