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用协议

土 地 征 用 协 议

甲方:

乙方:

为了改善田坎学学生营养餐食堂,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与村委会议决议,现需征用甲方的部分土地作为建设学校营养餐食堂项目,双方现就土地征用事项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征用时间:一次性永久征用。

二、甲方土地四至界线: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三、甲方土地面积及征用补偿费:

土地面积及补偿:该地长 米,宽 米,总面积合计 平方米,补偿 平方米,人民币 整。(¥: 元)

注:土地补偿 元/平方米,青苗补偿 元/平方米,共计 元/平方米。

四、补偿方式:征用补偿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乙方同意甲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

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执各执一份,上交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另外两份备用。双方同意签字后,付款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并按手摸):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201 年 月 日

 

第二篇:土地征用协议

土地征用协议

甲方:泗阳县临河镇冯庄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加快冯庄村居民集中区建设,提高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助推全乡科学发展,甲方需征用乙方土地,经双方协商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征用土地数量及位置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 亩,所征土地座落于冯庄村 组,东至 ,西至 ,南至河冯路,北至 。

二、征用土地补偿款:每亩 元(包括青苗补偿及一切附属设施)。

三、征地用途:居民集中区建设。

四、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的责任

1、合同签订后按上述补偿标准,以户为单位,待地上附着物清除后,甲方 日内付清补偿款。

乙方的责任

1、合同订立后,乙方在 日内清除土地上附属物后交付给甲方。

2、甲方在使用土地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和责任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阻挠和破坏,否则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追究其责任。

3、乙方在合同订立后按规定时间清除被征地上所有附属物,否则甲方有权强行清除。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