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由于甲方欠付乙方工程款,现甲方现金付款存在困难情

形,据此,甲方愿意以其财产(房屋)抵偿所欠乙方 元的债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内容,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一、 抵债财产

甲方基于欠付乙方 元的工程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同意以下列财产抵偿债务:

二、声明和保证

甲方声明和保证如下:(一)对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甲方享有所有权或者合法的处分权;(二)在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上,没有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或者用益物权等权利负担;(三)对于抵债财产的上述产权归属和权利负担问题,甲方目前没有任何诉讼,也没有任何第三人提出异议;(四)基于抵债财产发生的各项税收和费用,甲方已经缴纳完毕,不存在任何拖欠;(五) 本项以物抵债已由甲方报请主管部门和有关政府机关批准;(六) 抵债财产的质量和性能状况如下述,此外不存在任何缺陷;

三、抵债金额

元,其中包含 元营业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折价用于抵偿以下债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共折价人民币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财产交付

甲方最迟必须在____年__月__日之前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抵债财产以及相关的产权证书交付乙方。

抵债财产的交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登记

在财产交付后____日内,甲方须应乙方要求办妥必要的登记手续。

六、费用

因抵债财产过户和登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协议约定内容,如一方违约则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总标的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第二篇:以物抵债协议书及收据(物资金属)

以物抵债协议书

甲方:新疆中垦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资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有鉴于:

甲方对乙方享有到期债权,就债务的偿还事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如下以物抵债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协议:

一、乙方以本协议附件一所列财产抵偿拖欠甲方债务295877.51元人民币。

二、甲方收到乙方附件一所列抵债财产后,上述抵债财产的所有 权即归还甲方所有,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债务核减295877.51元人民币。

三、如乙方收到甲方本协议附件一的抵债财产后,第三人对抵债财产提出异议,由乙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接受乙方上述抵债财产前应对抵债的财产的数量、质量、充分了解,在甲方接受抵偿财产后,不再对抵债财产的数量、质量向乙方提出异议。

五、如本协议附件一所列抵债财产需办理过户手续的,乙方负有提供过户所需文件的义务,办理过户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接受本协议附件一所列抵债财产后,该财产仍由乙方负责仓储、管理,并继续正常销售,销售后价款返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协议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新疆中垦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

乙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资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以物抵债收据

依据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新疆中垦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协议附件一以所列抵偿财产进行接收,经查对上述抵债财产的数量及质量均无异议,现予以实际接收。

债权人:新疆中垦国际贸易 债务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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