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范本

[ ]字第 号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力,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经甲方研究决定,对甲方承揽施工的工程实行内部承包制度。现甲乙双方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就工程内部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将其负责施工的工程承包给乙方。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暂定名,下同)。

2、建设单位:

3、项目坐落:

4、占地面积约为;

5、建筑面积约为:

(二)甲方承包合同概况如下:

1、工程内容:

2、合同工期:

3、工程价款:

4、质量标准:XXXX。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二、内部承包方式

(一)甲方成立XXX项目工程部,聘任XXX为项目部负责人,负责项目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本工程由乙方进行内部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本工程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筹集;如需要垫资,亦由乙方解决,甲方可予以协助。

(三)本工程除成本支出(依照财务部《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及乙方向甲方缴纳的承包费外,其余部分作为乙方的收益,如因本工程发生亏损亦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内部承包工程范围

乙方内部承包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施工范围一致;以本工程施工图说、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

(一)具体工程承包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二)以下分项、分部工程不属于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范围,由建设单位或甲方另行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三)承包工程范围增减

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如有增减,建设单位在设计交底后以书面形式具体明确。

乙方不能因为承包工程范围变更而增加合同工期。但增加范围超过承包范围5%以上(按工程造价计算)且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延长工期的除外。

四、工程担保

(一)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内部承包合同时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XXX万元(大写XXX 万元)人民币,作为本合同履约的担保。至乙方内部承包的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完毕后XX月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甲方与建设单位因本工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用于缴纳建委的欠薪保证金XXX元(大写XXX 元),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付给甲方,由甲方向相关部门缴纳,工程完工甲方收到返还的欠薪保证金后5日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五、承包费用

(一)乙方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竣工决算的本合同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款总额(含人工费、材料、管理费及税费等)的XX%向甲方交纳承包费用。承包费用不包括税费,税费由乙方据实承担。

甲方根据每次收到的工程款额预提XX%,工程竣工结算后再据实结算承包费用和税费,多退少补。

(二)甲方与建设单位的计价方式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为准。

六、承包管理

(一)施工管理

1、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员根据乙方提名由甲方委派,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规范、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合同约定内容事项,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的施工进度及质量。若有施工改动,必须经建设单位、甲方及设计单位商议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2、乙方必须遵从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控制,进行相应的施工平面布置,搭设外防护架。

3、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必须提前插入环境施工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有权指令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相应部分临设或让出场地,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并配合保护好建设单位环境绿化工程的施工成品。

4、乙方不服从建设单位、监理方和甲方指令,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相应部分临设或让出场地,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组织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预算书,以便于甲方控制该项目的经济指标。

(二)财务管理

1、工程价款管理。所有工程价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帐户,经甲方指定人员和乙方共同签章后方能使用。工程款只能用于本工程所需,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视为违约。

2、工程材料管理。工程材料包括主材和辅材的采购、运输、入库、存放、领用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并每月报表,每月盘点,作好登记,确保工程成本的真实性。

3、工资成本管理。乙方以及项目工程部全体员工(包括甲方委派的本工程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的工资以及各项社会保险、人身伤害保险费用、工人治安费等由乙方自行办理,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并计入工程成本费用。

对于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总价款的XX%;对于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工资不得超过工程总价款的XX%。超过部分不得计入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

4、#5@p管理。乙方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应付或应收款项,必须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有效法律文书,获取合法有效凭证方能报销,拒绝白条。

(三)税务管理

乙方必须根据国家税收的相关规定承担税款及相关费用。甲方预提的承包费用中包括税费。具体税费名目为本工程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交通建设附加费、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等。

(四)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乙方提名由甲方委派,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必须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

3、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安全标志、警示牌等,确保施工人员、过往行人、周边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4、乙方不得违反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五)其他经营管理

1、乙方承包工程的其他经营管理由乙方全面负责,即乙方对承包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承包工程的全部经济、质量、安全等法律责任。

2、如乙方没有违规或违约行为,甲方原则上不参与乙方的其他经营管理;如乙方发生违规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纠正或解除本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出施工场地,其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工作人员(含民工)不得到政府部门或建设单位或施工现场聚众闹事;否则,每发生一次,赔偿甲方名誉损失1万元。

七、承包工程款的结算

(一)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正式、完整的竣工和结算资料;竣工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盖章后,由乙方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核确定后5日内,甲方将结算资料交给乙方。

(二)预结算资料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预结算书或进度报表,其单项工程的工作量误差不能超过±5%,否则将视为该预结算书或进度报表不合格,甲方和建设单位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直到合格为止,同时按该预结算书或进度报表所确定金额的0.5%进行处罚。

(三)为了便于甲乙双方在工程结算中能明确掌握工程造价的构成,要求乙方在编制工程结算时将所有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均纳入工程总造价,在结算中单列,并把建设单位供应材料价款相应扣减后的实际结算价。

(四)为了加快进度报表及预结算审核,乙方提交施工图预算、进度报表及结算书的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如为软件计算亦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本)及预结算书的电子文本。

八、承包工程款的支付

(一)本工程进度款由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并扣除预提的承包费用后3日内,将余款全额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以建设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三)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财务结算,甲方扣除乙方承包工程总造价的5%质量保证金和XX%承包费用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结算尾款。

(四)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返还工程质保金的60%,验收合格满5年后,全部返还质保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工程质量

(一)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二)分部分项验收必须是乙方自检合格,才能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报验。

(三)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方组织设计、质监、地勘、施工、监理、质检

等有关单位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整体施工质量进行竣工检查、验收、评定,施工质量必须合格。

(四)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各项专项验收(规划、防雷、电梯、环保、消防)工作。

(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与处理:监理和建设单位检查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1、结构不合格的,第一次按每项每次处罚XX元,第二次(同项或同部位,第一次检查有质量问题未整改的称为第二次,依次类推次数)处罚每项每次XXX元,第三次检查仍未整改的处罚每项每次XXX元,并由监理通知停工整改、报请质监站监督整改。

2、建筑和安装不合格的,第一次处罚每项每次XX元;第二次处罚每项每次XX元;第三次处罚每项每次XX元,并监理通知停工整改,并报请质监站监督整改。

3、乙方承包工程发生每重大以上质量事故一次,除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名誉损失XX万元。

十、工程工期

(一)乙方承包工程合同包干总日历工期为XX天,从XX年XX 月XX 日到XX年XX月XX 日。包干总日历工期为完成承包范围和内容且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总工期。

具体的起止日期以甲方确认的开工日期和甲方确认的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日期为准。若具备开工条件乙方未提供开工报告给甲方,则以甲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开工日期,乙方应接受。

(二)分项分段工期:

1、基础完工

2、主体完工

3、安装完工

(三)工期保证:甲方对所有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不作任何签证,也不因为市网停水、停电延长工程工期。但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延长工期的除外。

十一、工程移交

(一)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等提出需整改的项目已整改完毕,经检查整改的项目已合格和未发现新的施工质量问题后方可视为竣工验收合格。

(二)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交付甲方或建设单位。并配合建设单位及物管公司向购房业主移交房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交付前工程的照管、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支付照管的费用。

十二、工程质量保修

(一)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若委托甲方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

(三)乙方承诺依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建设单位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5日内组织保修。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保修的,甲方可以指派他人维修,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和甲方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三天内未开工和未出示开报告者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并赔偿延误工期的损失和按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同时无条件的退出现场。

(二)甲方未按期付清工程款,应承担应付而未付款额银行同期贷利率的利息。

(三)乙方总工期逾期或延迟交付在30天内,每天赔偿甲方损失XX 元;乙方总工期逾期或延迟交付超过30天后,每天赔偿给甲方损失XX万元。

(四)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承担返修经济损失和按逾期竣工标准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五)因乙方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不能胜任本工程继续施工和不能满足施工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先退场,再办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结算。结算已施工的工程量时,乙方只收取定额基价直接费,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十四、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权利义务执行。

(二)甲乙双方约定,因本工程项目产生的一切对外债权由乙方享有,对外所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清偿。

(三)甲方承诺为保证乙方顺利完成该工程建设,甲方必须即使提供本工程项目的一切文件、证照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

(四)甲方确认除依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外,无权对乙方强加任何义务,甲方充分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包括决策权、人事安排权、资金管理使用权等);但乙方必须保证人工工资的正常发放。

(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和往来信函,都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是合同组成部分,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住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最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下载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安装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 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四、 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条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

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2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额____元的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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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4

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 5

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____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____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此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____%归乙方,____%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选择以下第 6

( )项方式处理:(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工程安装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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