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土地补偿协议书

用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贵州顺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遵义市汇川区沿红村塘坊组

由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选址与乙方用地相邻,涉及高边坡地段在建设过程中,随时都有因滑坡造成地质灾害的危险。

为确保地质结构的稳定和安全,乙方积极支持甲方,同意甲方在本组使用的土地上进行地质灾害的治理,并同意进行边坡支护。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办法。

一、补偿标准:实行一次性补偿到位的办法,按5200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不含村级政府按政策应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甲方进行边坡支护所使用乙方土地位于塘坊组范围内,面积及补偿金额详见附表。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即行支付给乙方。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保证:1、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2、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青苗等;3、自己是意识行为正常人,且保证自己及家庭成员均不影响甲方工作的开展;4、本协议签订之日即视为土地可交付甲方使用;5、涉及相邻关系中村民堵路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处理。

五、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提交沿红村支、村委协调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20xx年07月 日

乙方代表人:

20xx年07月 日

用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贵州顺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遵义市汇川区官殿组 吴万明、吴万志 村民

由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选址与乙方用地相邻,涉及高边坡地段在建设过程中,随时都有因滑坡造成地质灾害的危险。

为确保地质结构的稳定和安全,乙方积极支持甲方,同意甲方在本人的土地上进行地质灾害的治理,并同意进行边坡支护。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办法。

一、补偿标准:实行一次性补偿到位的办法,按6400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含村级政府按政策应收取的相关费用,此费由村民负责缴纳)。

二、甲方进行边坡支护所使用乙方土地位于塘坊组范围内,面积及补偿金额分别为:

吴万明: 97㎡(0.15亩),共计补偿款 9600.00 元。

吴万志: 118.8㎡(0.15亩),共计补偿款 11520.00 元。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5日内即一次性予以支付。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保证:1、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2、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青苗等;3、自己是意识行为正常人,且保证自己及家庭成员均不影响甲方工作的开展;4、本协议签订之日即视为土地可交付甲方使用;5、涉及相邻关系中村民堵路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处理。

五、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提交遵义市汇川区政府和区国土局进行协调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如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代表人: 20xx年07月21日

乙方代表人: 20xx年07月21日

收 据

本人王永刚,今收到贵州顺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84亩土地的青苗费¥43753.45元,该土地本人自愿支持国家建设,本人对该土地永久不用,决无反悔。

特此收据

收款人:

年 月 日

收 据

本人刘世全,今收到贵州顺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67亩土地的青苗费¥34587.71元,该土地本人自愿支持国家建设,本人对该土地永久不用,决无反悔。

特此收据

收款人:

年 月 日

收 据

本人李志杨,今收到贵州顺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16亩土地的青苗费¥216380.68元,该土地本人自愿支持国家建设,本人对该土地永久不用,决无反悔。

特此收据

收款人:

年 月 日

收 据

本人李志明,今收到贵州顺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91亩土地的青苗费¥47269.87元,该土地本人自愿支持国家建设,本人对该土地永久不用,决无反悔。

特此收据

收款人:

年 月 日

收 据

本人杨国伦,今收到贵州顺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29亩土地的青苗费¥15287.77元,该土地本人自愿支持国家建设,本人对该土地永久不用,决无反悔。

特此收据

收款人:

年 月 日

收 据

本人陈元强,今收到贵州顺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34亩土地的青苗费¥17720.43元,该土地本人自愿支持国家建设,本人对该土地永久不用,决无反悔。

特此收据

收款人:

年 月 日

收 据

本人赵维义,今收到贵州顺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70亩土地的青苗费¥36317.09元,该土地本人自愿支持国家建设,本人对该土地永久不用,决无反悔。

特此收据

收款人:

年 月 日

收 据

本人杨元贵,今收到贵州顺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9亩土地的青苗费¥61796.70元,该土地本人自愿支持国家建设,本人对该土地永久不用,决无反悔。

特此收据

收款人:

年 月 日

收 据

本人张吉生,今收到贵州顺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55亩土地的青苗费¥28477.21元,该土地本人自愿支持国家建设,本人对该土地永久不用,决无反悔。

特此收据

收款人:

年 月日

 

第二篇:土地占地补偿协议书

土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金坤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平坝河电站)

乙方:

为保证电力安全生产,保障人身安全,于20xx年8月12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土地所有权保持原权属不变,归乙方所有。

2.甲方依据“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未通知农户的情况下砍阀伸入电站电力防护区(电站挡墙及围墙内均为防护区)的植物。

3.甲方一次性补偿砍阀乙方植物费用人民币1000.00元(壹仟圆整),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即时交付。

4.在甲方发电站存续期间,乙方不得在电站电力防护区范围内种植作物,并有清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杂草的义务(具体时间由甲方确定,且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砍伐)和阻止他人占用此土地的义务。

5.乙方非在甲方安排下自主作业,影响电力生产,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经济损失,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任。

6.如有国家占用或政策变化使乙方对此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此协议即行终止。

7.本协议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所在村委会一份,一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武建学 乙方:

20xx年8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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