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营合作协议

车辆运营合作协议

甲 方:乌兰察布市物通天下物流有限公司

负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乙方合作,将乙方现有无车辆贷款的车牌___________的营运车辆和甲方提供的散装水泥罐拖车合作,拉运甲方联系的电厂粉煤灰的拉运业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确定,乙方加盟甲方的拉运业务,必须将车辆挂靠甲方公司的名下,以便于统一的管理,(关于挂靠的详细见双方签订的挂靠协议)

2、甲方负责与电厂的业务与账目的往来和车辆平时业务管理、调度工作,乙方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和拉运工作。

3、为了方便工作的需求,双方确定利润分配原则5:5的基础上,为更能公平对日后拉运工作顺利进行,双方协商将车辆在正常运行中所不直接发生的间接费用以大承包的方式,进行重新的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__甲方:__乙方:__车辆间接费用,(方案的内容见方案分配表);双方并确定,在拉运工作开始后,先期所产生的利润,必须先行将双方合作后购置的散装水泥罐拖车的贷款还清以后,双方再进行利润的分配;在拉运工作结束后,作为甲方将不参与车辆冬季的拉运业务的工作,经双方商议,冬季乙方在进行其他拉运业务情况下,每月付给甲方3600元的生活费。

4、在拉运工作开始后,甲方需要为双方的业务顺利发展,进行管理人员的聘用和一些涉及车辆正常运行所需的非正常费用的支出,经双方协商确定,每拉运一

趟,所拉运的运费中扣除100元作为业务发展费用。

5、经双方确定,甲方负责和发货方电厂和收货方的结算工作,乙方负责拉运工作、吨位核对和车辆发生加油、过路费、修理费票据收集与收货单收取的工作,在每拉运完一趟运输的任务,乙方负责该车辆拉运到拌和站的收货收据交到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的人员,以换取公司出具的运费收据,以便于公司业务人员和电厂的及时结算。

6、乙方必须购买车辆所需的保险,在出现交通事故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在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如因乙方未能及时购买车辆保险,而不能得以保险赔偿时,则此部分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对于驾驶员的任何人身损害,需赔偿时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协议期内,为保证甲方的正常营运,乙方欲将该车辆出售、转让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转让、出售该车辆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8、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争议由法院裁定。

10、除因有协议终止的事由出现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 字: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挂靠协议

甲 方:乌兰察布市物通天下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车号: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的货运车辆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现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车辆落户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落户后,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挂靠期限及责任

2.1 车辆挂靠经营期限: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2 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3 车辆过户挂靠过程中不需移动;次年挂靠车辆年检由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出据委托年检书,挂靠车辆凭委托书在车辆运行所在地就地年检。年检完成后,把乙方车管所车辆年检回执单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存档即可。

三、车辆涉及的费用

3.1 车辆在落户时自行交纳车辆所需的政府管理部门的费用,甲乙双方的挂靠费经协商为每年_________元。

四、车辆保险

4.1 必须购买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必须购买,投保金额最低为¥_____万元,乙方在给甲方邮寄各种档案时必需将第三者责任保单原件交付于甲方。

4.2 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责任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双方认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 不出据年检手续及停止或终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费用

5.1 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5.2 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

纷所产生的费用;

5.3 车辆购置税、本协议进行公证的费用及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5.4 车辆转户时所发生的转户费用.

六、协议期满

挂靠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协议;如乙方不愿继续挂靠,与甲方结清相关手续及费用并将牌、证退还甲方后,甲方可为乙方出具办理车辆过户所需手续,过户费用乙方自理,双方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7.1 甲方

甲方在车辆挂靠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视甲方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三个月的挂靠管理费;并将乙方挂靠车辆过户至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处理。

7.2 乙方

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运管费及相关费用须提前______天交纳,若不交纳费用,影响车辆行驶并因为此项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承担在经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八、免责条款

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九、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成新的经营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网店代运营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各自拥有的独特优势和能力,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全权授权委托乙方运作电子商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形式

本协议所称合作,指由甲方提供品牌和商品,乙方负责该品牌和商品各大电子商务平台架构搭建、营销推广、页面设计,双方联合经营的运营模式。

合作期限及目标

本合同期限自  2013       日起至 20##      日止。

甲方的资质

甲方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甲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具有经营本协议所列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甲方提供虚假文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及全部附件,甲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1 乙方依据甲方实际情况搭建网上销售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天猫商城及淘宝集市店)并提供相应的运营团队支持,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甲方在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4.1.2乙方组建并管理该项目的运营团队,并负责店铺以及产品的页面设计、产品信息优化、营销推广、数据分析等工作。该团队提供服务岗位包括:项目运营、营销推广、页面设计、文案策划,客户服务等。

4.1.3乙方负责做好店铺产品的各项整体营销方案,如店铺内实施的大型促销活动或参加平台内的活动,产品的促销价格与优惠条款在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调整。

4.1.4 乙方在使用到付费营销推广时,需提前做好计划(投入费用不超过销售额的20%),并把相关计划提交给甲方审批,甲方同意并拨款后方能实施。

4.1.5乙方保证不对甲方经营的商品做出任何侵权行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有针对甲方商品的侵权行为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援助。

4.1.6乙方应为甲方做网店托管服务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外泄。若因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乙方愿意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4.1.7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电子商务服务时,对于:因存在服务器维护需中断本项服务在两个小时以上的;或者由于网络阻塞原因造成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不能访问的;或者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因电子商务平台漏洞等类似安全问题引起的事件,乙方应尽快采取积极措施,恢复网店的正常运营。而在乙方网络中断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安排人手暂时接管,避免流失客户。

4.1.8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技术服务费和佣金收益。

4.2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或取得所销售商品需要的各项审批或许可,对其所售商品享有唯一的合法的所有权,且商品销售和交付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4.2.2 甲方负责创建专供电子商务销售的产品仓库,并配置适用的电子商务仓库管理系统与设备;制定电子商务发货管理办法,合理安排该仓库的管理人员,保证满足日常发货需求。如因甲方发货不及时、漏发货、发错货等所产生的客户纠纷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4.2.3甲方每周需核对仓库产品库存量,并把核对正确的数据发给乙方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网店库存的核对与修改。甲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24小时内告知乙方,并尽快补足,无法补足的,应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更正网上发布产品供应信息。甲方需为其未及时的通知或更新供货信息和库存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第三方(包括顾客、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自行赔偿其全部损失。

4.2.4  甲方委托乙方对产品进行拍摄,由乙方提供产品拍摄与包装的建议。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包括:产品样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相关属性资料,提供产品卖点及亮点说明等。甲方需对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甲方需拍摄的产品,乙方无法拍摄出所需的效果,需要第三方摄影公司拍摄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4.2.5  甲方应当根据淘宝等网络服务平台的要求,在相应服务平台保持足够金额,以便使该平台自动续费而不影响店铺正常运营。甲方店铺相关密码或重要资料更改时,如未通知乙方造成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2.6甲方在协议期间应尽力配合乙方的各项营销工作,根据营销的实际情况投入相应的营销推广费用,与乙方共同努力创造销售佳绩。乙方将根据每个月的运营目标以及投产比数据提交一份推广费用预算申请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将把该笔款项打入一个以甲方名义设立、由双方共管的账户内,乙方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支配该推广费用于该项目内,乙方保证该笔款项仅投入于该项目中,每月根据使用情况提交财务报表予甲方审核。如因甲方拒绝配合运营需求给予推广费用而导致乙方无法达成销售目标时,乙方不承担销售不达标的违约责任。

4.2.7 甲方需配置一名或以上人员专门负责与乙方对接各项电子商务营销工作,并协助乙方处理好售后问题,如退换货、退款、处理卖家的投诉维权等工作。

4.2.8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销售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销售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乙方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等处理。

4.2.9甲方须保证在所有的网络销售平台上独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再另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在各大网络销售平台进行运营或销售其品牌产品。

技术服务费、佣金收益及结算方式

5.1技术服务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每季度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每季度开始10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季度服务费。

5.2甲方必须从每月的总销售金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含税),作为乙方的佣金收益。每月10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佣金收益。

佣金收益的计算方式:每月的佣金收益,按照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各大销售平台的提取比例剩以当月在该平台的销售额计算,具体各平台的提取比例如下表所示:

5.2.1用户选择在线支付的,按照实际销售额进行计算;

5.2.2用户选择货到付款的,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通过货到付款的实际销售订单的提成明细报表提供甲方核对。若甲方有异议,甲方应在收到报表起3日内提供有效书面证据给乙方核对并重新确认;如无法提供,默认以乙方订单数据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销售目标与营销推广费

6.1甲乙双方所约定的销售额目标如下:

第一年:人民币1000万;第二年:人民币2000万;第三年:人民币4000万;

6.2营销推广费投入

在合作期限内,甲方承诺每年的营销推广费投入如下:

第一年:目标销售额的10%;第二年:目标销售额的15%;第三年:目标销售额的15%;

7 违约责任

6.1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协议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2甲方因故延迟或拒绝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佣金收益、营销推广费用的(节假日/特殊原因除外),乙方有权暂停提供甲方的运营服务,在甲方支付后再重新提供服务;如暂停服务1月后甲方仍未支付,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协议,要求甲方立即支付应付未付金额,并有权按照应付未付金额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

6.3若乙方无法达成当年度的销售额目标,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作协议。若在乙方已完成当年度销售额目标的情况下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作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按终止合作当日往前推算半年的实际销售额剩以该年度的佣金提取比例计算。若第一合作年度内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作协议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的违约金。

6.4若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擅自再另外授权任何其他第三方在网络销售平台上运营或销售其品牌产品,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该违约行为,并赔偿乙方的销售额损失。若甲方不予停止、改正该违约行为的,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作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6.5甲、乙双方之代理人、受任人、受雇人、合伙人、股权所有人之一切行为均代表该方,其一方违反合同之行为视为该方之行为,该方应对此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乙双方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电力故障,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协议的终止

8.1协议期限届满,本协议终止。若双方继续合作,须重新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不具有延续性。

8.2任何一方均不可在正常运作情况下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除非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否则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并同意后方能解除本协议。

8.3因任何一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争议,另一方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时,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

不可抗力

9.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9.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七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0  争议的解决

10.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应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10.3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10.4本协议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11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1.1本协议只限中国境内有效。

11.2本协议的执行中,除另有规定外,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或者增加相关附件,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协议内容即在甲方和乙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甲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及附件所有内容,对本协议及附件载明的全部内容全部了解并完全接受。无论甲方事实上是否在签订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及所有附件内容,只要甲方按照乙方合作流程成功开通网上销售平台并上线,甲方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及所有附件。

11.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协议由双方于20##年    月   日在广州市海珠区签订。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