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协议书

征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三方:

因 危岩治理之需要,需征用乙方集体土地用于危岩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就甲方需征用乙方所有第三方管理使用的集体土地补偿事宜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对征用乙方所有第三方管理使用的土地采取一次性作包干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其总面积为 亩,其中:

1、耕地 亩,

(1)田 亩,补偿标准为31250元/亩(含1250元/亩的青苗补偿费),补偿金额为 元。

(2)土 亩,补偿标准为30000元/亩(含1250元/亩的青苗补偿费),补偿金额为 元。

2、林地 亩,

(1)其他林地 亩,补偿标准为13750元/亩,补偿金为 元。

(2)灌木林地、疏林地等 亩,补偿标准为12500元/亩,补偿金额为 元。

(3)其他农用地 亩,补偿标准12500元/亩,补偿金额

为 元

3、荒地 亩,补偿标准为5000元/亩,补偿金额为 元。 甲方应付以上 项征地补偿总费用为 元。大写: 。

二、土地征用后,由甲方统一使用,乙方及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土地使用进行干扰、阻碍。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在15日内以存折方式一次性付款给第三方。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第三方各执一份,经甲、乙、第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共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第三方:

二零一四年 月 日

 

第二篇:预征地协议

预征地协议

甲方:*征地拆迁办

乙方:*市*区*镇*村委会

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甲方需征收乙方土地约*亩用于*市*区预征土地,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预征地范围

预征地位置为*区*镇*村,具体范围以规划局规划红线为准。

二、用地面积、地类补偿标准

该地块征地总面积约*亩,其中耕地约*亩(该地类按签定的正式征地协议和实地测量为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耕地的补偿为*万元/亩,以上征地补偿费总计*万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由*财政局统筹支付。

四、其他内容

1、此协议只作为正式协议签订之前的工作成果初步认定,不作为支付征地补偿款依据。

2、此协议为预征地协议,正式征地协议签订后本协议自行废止。

3、涉及规划红线中存在实际与勘界图不一致的权属争议土地,依据争议双方或多方权属协议书,再予签订正式征地协议。

4、在预征地范围内,乙方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严禁抢种、抢载、抢建现象发生。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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