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书

装修消防管理要求

1、承诺人承诺并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并对不符合以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包括:

(1) 严禁擅自挪用、损坏公共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2) 严禁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3) 严禁占用、遮挡、堵塞消防栓;

(4) 严禁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

(5) 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6) 禁止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变质物品。

(7) 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

(8) 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从事电业、电气焊作业的人

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动火作业时,应提供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核文件。

(9) 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

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10)自行做好电器产品安全性能维护,按规定定期检修。

(11)禁止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做饭,过夜留宿。

(12)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 1、 一、 责任目标:

1.各经营商户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消防设备须有明显标识,灭火器完好率必须100%且放置在明显位置。

3.各经营商户必须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达到100%的普及培训率。

4.必须严格的按照相关部门及德宏邦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火灾隐患检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须是无条件的,达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经营商户必须严格的服从银川建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经营商户须对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能不断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初发火灾的自扑自救能力。

2.经营商户必须严格的执行银川建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许占用公共走廊,不许挪动消防设施,严禁室内烟火。

3.经营商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煤气、汽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

4.经营商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私拉乱用电源,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等。

5.经营商户对商铺的电源要人走断电,人走关灯,对

热水器、电脑等设备要人走断电,商户不准私拉电源,严防电器设备老化引发火灾。

6.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经营商户新增的消防设备须与原配设备相匹配,不能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三、责任

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工作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负责人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管理公司:德宏邦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责任人(商户)签名:

管理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189xxxxxxxx 房屋单元

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据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为保证及做好商铺消防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本责任书,由乙方遵守执行。

一、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商铺内,商铺内严禁违章使用电器和酒精炉,液化气,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二、应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加强对雇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不得在商铺内乱堆、乱放杂物,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四、对违反以上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消防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租赁期间,如果乙方因忽视安全防火措施或者其他原因而人为地发生事故所造成租屋损害、破坏,乙方必须向

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乙方负全部

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自责任书签字后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地址:西城路31号

九日

乙方 二*****九年五月十乙方代表(责任人):

 

第二篇:2消防安全责任书(非餐饮商铺)1

文件编号:WDSY-ZB-XF74-FR02 发布日期:2011-01-01

消防安全责任书

(非餐饮商铺)

甲方: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 万达广场 号商铺)

为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商铺及及广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 市消防条例》的规定精神,甲方与乙方订立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指 万达广场各商铺业主或租赁(使用)单位和个人。

一、甲方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规,掌握广场的消防安全情况。负责广场公共区域消防监控系统,消防公共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管理,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广场公共消防安全负总责。

(二)督导乙方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管理专职消防安全组织,义务消防队。

(五)组织广场的防火巡查和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问题。

(六)对乙方进场装修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和现场监控。

(七)制订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和紧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八)定期对客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工

作技能,杜绝培训不合格及无证人员上岗现象。

(九)负责与客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界定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检查监督自有产权或租赁区域内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情况。

(十)负责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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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WDSY-ZB-XF74-FR02 发布日期:2011-01-01

(十一)在紧急情况下,如乙方不在,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

下,采取必要措施进入乙方区域处置情况,事后再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无需赔偿。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服从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乙方应确定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

(三)甲方在乙方责任区内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由乙方负责监护,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损坏、遮挡、占用或随意移动位置或挪做他用。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在防火卷帘门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影响功能及使用。

(四)乙方商场内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商品时,应控制在两日的销售量以内,同时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经营其它危险物品时,应报甲方审批。

(五)乙方如需明火作业,必须报甲方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

(六)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严禁使用电热水器。

(七)乙方装修施工应遵守甲方的《装修管理手册》、《装修图纸(方案)审查批复》,并报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有权监管。

(八)乙方举办促销、焰火集会、灯会、展会等其他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当事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经甲方及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参加甲方及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并履行相应义务。

三、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商铺委托甲方出租的,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三)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责任书由甲方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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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WDSY-ZB-XF74-FR02 发布日期:2011-01-01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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