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三诉杨玲、李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被告杨玲、李仪于20xx年1月20日之前共同连带偿还原告王三借款款项19.5万元,款项共分十期支付;其中第一期2万元于20xx年4月20日前支付; 第二期2万元于20xx年5月20日前支付; 第三期2万元于20xx年6月20日前支付; 第四期2万元于20xx年7月20日前支付; 第五期2万元于20xx年8月20日前支付; 第六期2万元于20xx年9月20日前支付; 第七期2万元于20xx年10月20日前支付; 第八期2万元于20xx年11月20日前支付; 第九期2万元于20xx年12月20日前支付; 第十期1.5万元于20xx年1月20日之前支付。(王三接收上述款项的银行账号:62220*****************,持卡人王三,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2、如果两被告未能按照上述任意一期还款计划按时、足额付款,原告可就全部款项立即申请执行,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自本案立案之日起计算利息至款项的实际支付之日时止。
3、本案的案件受理费5125元,减半收取2562.5元,保全费计1795元,两项合计4357.5元,由原告负担2178.75元,被告负担2178.75元(原告已经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原告: 被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南京律师咨询QQ:2426672690
南京债务律师咨询QQ:2426672690
王磊与王英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调解书20xx荥民一初字第487号民事调解书原告王磊男被告王英杰男本院于20xx年8月20日立…
周某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调解书20xx长县民初字第505号民事调解书原告周某女委托代理人刘超洋长沙县星沙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
调解协议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三诉杨玲李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被告杨玲李…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二被告房敏王凤侠须于20xx年3月4日之前一次…
杨与王民间借贷纠纷案民事调解书20xx大民初字第56号民事调解书原告杨女被告王男原告杨与被告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2月…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二被告房敏王凤侠须于20xx年3月4日之前一次…
个人借款合同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连带保证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一借款金额大写人民…
周某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调解书20xx长县民初字第505号民事调解书原告周某女委托代理人刘超洋长沙县星沙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
张国胜与李吉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调解书20xx荥城民初字第103号民事调解书原告张国胜男被告李吉业男本院于20xx年3月16…
王磊与王英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调解书20xx荥民一初字第487号民事调解书原告王磊男被告王英杰男本院于20xx年8月20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