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输服务协议

车辆运输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就石矿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暂确定牌号为 的 15 台车辆承接甲方货物运输业务。乙方所确定车辆在货物运输服务协议期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暂为三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期满双方均无异议的,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协议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在运输服务期间,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保险等规

费齐全有效的专业运输车辆。

2、在运输服务期间,乙方对工程车辆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

主体,在运输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罚款、扣车扣证,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运输服务期间,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运输车辆核准标志。(建立健

全各项基础台帐、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以及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等基础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

5、在运输服务期间,甲方应在乙方办好工程运输车辆核准标志的前提下,协助

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运输车辆准行证。

四、雇佣人员

1、乙方应当自行雇佣驾驶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雇佣的驾驶人员确立合同关系,并承担相关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雇佣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伤害和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自行处理承担。乙方应当确保乙方雇佣的驾驶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如果乙方雇佣的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按照甲方自行的规定,予

以罚款,罚款在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运费中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2、甲方认为乙方雇佣的驾驶人员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或者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

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乙方应当立即调换,并且不得影响甲方的生产。因乙方雇佣人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3、甲方予乙方雇佣的驾驶人员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对乙方雇佣的驾驶人员不

承担任何责任。

五、油料和修理

乙方车辆的修理自行承担,燃油可在甲方添加,油价按甲方购入价加管理费

确定。

六、运费结算

甲乙双方之间的运费结算,按土方运距远近结算(另附富集发[2010]003号文

件),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浮动。乙方提供正规的运输#5@p后,甲方予以结算并支付运费,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当月应付款的50%,春节前支付当年应付款的80%,合同终止后全部结清。

七、其他事项

土方运输车必须按甲方指定卸土点卸土,不得自行偷倒乱倒转工地等情况,

如有此类情况出现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纠纷处理

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 到达地: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 辆,车辆牌号: ,行驶证号: ,载重量: 吨。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元/吨*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乙方应出具运输费#5@p。

按月结算。于每月五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按照国家定价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扣留支付。

第八条 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元)。上述保证金收取后由甲方出具保证金收据。

合同期限届满后,上述保证金由甲方予以返还(从中应予扣留支付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除外)。

第九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地磅的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否则,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6、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7、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按每查处一次处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元)的标准,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台账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的土方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三车次以上(含三车次)非定点装载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乙方每发生非定点装载一次,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以外,甲方还有权按500元/车次的标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9、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燃油,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本合同土方运输任务,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燃油供应。

10、乙方运输车辆非经甲方批准,擅自停止运输作业时间累计达48个小时以上(含48小时)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结算部分运费将不再结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11、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

决。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

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

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代表:

住 所:长沙市雨花区 号 住 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代表:

 

第二篇:运输服务协议

运输服务协议

甲方:日照京华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为解决职工上下班路途接送事宜,特承租乙方的车辆给予接送,现就具体事宜,经充分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指定乙方的中巴客车 为甲方提供接送甲方职工上下班的运输服务。

2、乙方应确保该车辆的各种保险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安全性能高,车内整洁卫生。

3、乙方应为该车辆配备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司机。司机的工资及一切待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光。

4、乙方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暂定一年。期满后经双方经协商,可续签,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均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签合同。

5、乙方每天为甲方提供往返两次的运输服务,甲方按照每往返两次()元计算,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于每月19日向乙方支付上月运输服务费,乙方车辆及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前,乙方应提供收据及其他符合财务制度的票据。

6、乙方提供接送甲方职工服务的时间及地点由甲方确定。乙方应确保甲方员工上下班时,每人都有座位,严禁超载,否则甲方有权在当月运输服务费中减少支付10%。

7、甲方员工在乘坐班车时必须注意车内卫生,禁止乱涂乱画,禁止在车内吸烟,如有违反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乙方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保险机构投入足够的保险,以化解风险。

9、乙方定期保养车辆,以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转。

10、乙方要提前五分钟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以确保甲方职工的上下班时间。

11、乙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乙方自身或第三人发生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2、乙方未将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3、凡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日照仲裁委员会裁决。

1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1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日照京华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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