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合伙经营协议

合作经营协议

甲 方:福州金大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运输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合同宗旨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经营车辆、共担风险、共享利益。乙方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作经营项目为的汽车运输,经营范围为 :

三、合作出资额和份额

1、甲方以现有的车辆(车辆型号为: ,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与乙方合作经营,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出车辆和管理,乙方出技术。合作期间乙方交纳30000元风险保证金,首次先交6000元,余24000元分六个月从工资和分红中扣除。

2、乙方应在 年 月 日 内向甲方交清6000元。

3、合作协议签署时,甲方同意另出资为临时周转金,但合作司机在按天运输完成后及时到甲方财务报账。

四、合作利润的分配

1、合作利润为除去车辆运营成本(成本包括公司管理费、工资、油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修理费、非乙方过失的罚款、拖车费、车辆折旧费等)的全部收入;亏嬴共同按比例分配,甲方占85%,乙方占15%。

2、合作利润按月结算,每月分配一次;

五、合作费用和开支

1、以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进行财务记账,按约定分红。

2、合作经营过程中产生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用,记入运营成本。

3、车辆运输途中,乙方驾驶车辆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出现违章罚款的,如果是乙方自己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自已承担,如果是由于车辆运输本身造成的,从营业收入中支出,但应当与甲方事先沟通;

4、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是轻微事故(赔偿款400元以下),为了不影响运输,乙方可自主与事故方和解,费用从营业收入中支出,乙方应保留相关的票据;如

1

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报警,走保险,保险费不足的,由营业收入或公共帐户中支出,仍不足的,甲乙双方按合作份额承担。

5、所有车上人员,均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六、合作债务的承担

1、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由各合作人按在合作中所占比例分担;

2、对于合作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如合作选择不以甲方出资的车辆承担债务,甲方对于按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部分有权选择以其出资的车辆或者其他财产承担责任;因乙方系以劳动力出资未向合作提供其他财产,故对于合作债务中乙方应承担的部分,乙方应以现金或其他财产承担其应承担之债务部分。

4、对于合作债务,一方在承担连带责任向第三方清偿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要求其按合作份额承担相应的债务;

七、合作解除

1、本合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作人;

2、在经营期限内,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作协议;

3、一方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合作人可以单方解除合作协议:

①、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②、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③、严重损害合作利益的;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作事务执行

由甲乙双方共同方负责联系运输业务,由乙方负责车辆的驾驶、维护等;

九、合作的经营期限

1、合作的经营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续签合作协议;

十、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2、合作人有退出合作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安全、统一、完整;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2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保密约定:合作人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其他人提供本项目相关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十一、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合作期内,车辆燃油、润滑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由双方按比例承担。车辆维修、保养按甲方指定的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十二、 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十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二)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5@p。

(三)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四)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五)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六)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七)有权调度乙方驾驶的车辆。

(九)受理客户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渣土营运,并享有该车净利润分红。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合作期间乙方的工资按规定计算,工作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严禁私自外出揽活。乙方管理按《公司制度》及《驾驶员管理规定》执行。

(四)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3

(五)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六)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客户满意测评活动。 十五、 合同的解除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合作相关费用的。

2、 乙方严重违反汽车运营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 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 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 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 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禁止行为

1、禁止乙方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2、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

3、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

十七、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2、合作清算时,首先应以合作利润偿还合作债务;

3、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如以合作利润偿还债务后仍不够偿还债务,乙方应按所占合作份额以现金或其他财产偿还合作债务;

十八、违约责任

1、合作期必须在一年以上,合作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并按比例退还保证金。解除合同者,未满半年(含6个满月)按50%退还风险保证金,满半年未满一年按60%退还风险保证金,满一年后全额退还。

2、一方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解散的,应对另一方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3、合作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作协议,一方合作人擅自解除合作协议给另一方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4

4、如甲方发现乙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九、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福州金大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第二篇:车辆合伙经营协议合同

车辆合伙经营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伙出资购车经营运输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汽车运输,经营范围:以运输煤炭为主,其它货运为辅。

三、合伙出资份额、车辆落户、车辆所有权和合伙债务

1、前期投资见下表: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投资金额 备 注

150,000.00元

150,000.00元

150,000.00元

450,000.00元

.1.

2、车辆落户和车辆所有权: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是现款车,车价为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00元),使用甲方法定妻子 的身份证在车管所落户,该车的所有权归甲、乙、丙三方共同所有,甲、乙、丙三方各占合伙份额的33.33%。该车所发生的一切合伙债务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担,甲、乙、丙三方各担合伙债务的33.33%。

3、在运营中,如运营收入没及时到位,造成周转资金不足,各合伙方应协商,共同追加相同数额的资金到合伙项目中去。以保证合伙项目的正常运营。

四、合伙费用和开支

1、以甲、乙、丙三方的合伙方式进行财务记账,按约定分红。

2、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用、司机工资及用费,记入运营成本。

3、每年的审车费、保险费、运输公司挂靠费、车辆改型罚款等支出,按一定比例由每月的盈利中计提,存入合伙专户,用于来年审车、保险等支出。计算公式为:(审车费+保险费+运输公司挂靠费+车辆发型罚款)÷12,具体还可上浮。

4、每月计提当月纯利润的10%作为轮胎基金,用于今后置换轮胎专款。如轮胎专款不够,由各合伙方共同出资补足。

5、为合伙项目运营的私车投入,应补给适当燃油费,该费用计入当月运营成本;为合伙项目而产生的生活等方面的开支,计入当月运营成本。

6、应当与所聘司机签订一份合约,以明确聘金给付及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五、合伙利润的分配

.2.

1、合伙利润按月结算,每月分配一次;可全分,也可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如按商定的比例分配,未分配部分交由丙方存入专户管理,用作下月的运营资金。

2、合伙利润按各方所占合伙份额分配。合伙利润为当月运营总收入减去本合同第四条第2、3、4、5项的支出后所余的收入。

六、入伙及合伙解除

1、本合伙为甲、乙、丙三方合伙,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伙人;

2、在经营期限内,三方可以协议解除合伙协议;

3、如经营效果可图,合伙各方可协商追加合伙投资。

七、合伙事务执行

各合伙方约定,由合伙各方共同决定合伙项目的营运方向,甲方统管乙方和丙方的工作,乙方主要负责本合伙项目的账务结算和财务核算,丙方主要负责合伙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支出。合伙各方都必须积极为共同的合伙项目尽心尽责。

丙方应在比较方便的银行(如信用社)设立帐户,用于专项管理合伙资金及合伙运营收益。

如某合伙人的工作有缺点,其他合伙人应及时提出,以便及是纠正,以维护合伙项目的正常开展。

合伙项目的运营,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运营。如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私自决定合伙项目的运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私自决定项目运营的合伙人承担,并赔偿其他合伙人的一切损失。

八、合伙的经营期限

.3.

1、合伙的经营期限暂定为 叁 年,从20xx年 01 月24日至20xx年01月23日;

2、合伙经营期限届满后,如有必要,可续签合伙协议;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2、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安全、统一、完整;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2、合伙清算时,首先应以合伙利润偿还合伙债务;

3、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如以合伙利润偿还债务后仍不够偿还债务,各方应按所占合伙份额以现金或其他财产偿还合伙债务; 十一、违约责任

1、一方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对其他两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

2、合伙除三方协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

伙协议,一方合伙人擅自解除合伙协议给另两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两方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合伙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

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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