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入股合作协议书

资金入股合作协议书

总则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的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一条、合作责任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一切具有合法效力。

第二条、合作宗旨

本协议为资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双方各负其责,以甲方现

有公司实体为依托,甲乙双方共同担负经营的、经济的、法律的

管理责任。乙方仅以资金为项目融资,从而促进为谋求公司

发展,现本着平等互利投资受益,诚信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增资增收,实现共赢,以振兴公司。

第三条、合作双方

本协议的合作双方为:甲方 身份证号:

甲方耀丰速递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现基础设施作基础。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投资 万元作为合作基础入股

第四条、合作条件

耀丰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是合作的 基础条件 而企业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入股只享受企业年终盈利分红。在双方合作经营期间,一切正常经营管理均有甲方全权负责,乙方有义务协助管理配合甲方的工作。双方合作的目的在于提高效益获得利益。而乙方投资资金只能用作于流动资金。

第五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45万元(大写:肆拾五万元 )整,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0 %;

2、乙方:出资额为 5 万元(大写: 五万元 )整,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50 元(大写:五拾万元 )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合伙终止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反还。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财务、会计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按税后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二篇:20xx年省部(院)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合作协议模板

20xx年省部(院)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合 作 协 议

(本协议格式仅供大家参考)

甲方:主申报单位名称

乙方:合作申报单位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决定合作申报20xx年度省部(院)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项目名称)”(以下所指项目均为此申报项目),申请省科技厅产学研处资助项目经费 万元,由 方自筹 万元作为该项目的配套经费,并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任务分工

1、甲方职责 ①(申报项目研究内容中甲方负责部分)……

2、乙方职责 ①(申报项目研究内容中乙方负责部分)……

第二条 经费分配

1.如果本申报项目获批立项,根据上述研究任务,对省科技厅产学研处下达的该项目资助经费,甲方、乙方同意此经费分别按政府资助经费的 %、 %进行分配。

2. 省科技厅资助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课题顺利完成。各单位的配套经费由各单位使用。

3. 省科技厅资助各方支配的经费所购臵的设备归……所有。各方自筹经费所购臵的设备归……所有。

4. 甲方在收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下达的资助经费后的一个月内将乙方所占经费支付给乙方指定帐户。

单位名称:华南理工大学结算户 /合作单位帐户户名

银行账号:3602002609000614538/合作单位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广州工商银行五山支行/合作单位开户银行

备注(用途):(002)/

1

5.双方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重大违背项目计划(含进度和质量)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的,另一方应及时提出,对方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请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并保留要求违约方立即退还政府资助经费部分和对已经投入的研制资金及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权利。

第三条 成果归属

1.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

①各方独立完成的所有权归各自所有,对方有使用权;双方共同完成的,按照双方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项目产生的相关成果优先在 方进行产业化。

②项目成果的转让,须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展。

2. 阶段性成果研究,各方可独立组织成果鉴定;阶段性成果归双方共享。

3. 成果应用后所产生的收益,由双方根据贡献大小按 比例进行分配。

4. 项目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应根据甲、乙两方贡献大小排名。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第四条 保密约定

1.不论项目是否获得省科技厅产学研处批复立项,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知识产权各方同意的情况下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漏项目的有关情况、机密信息和技术等。

2.在业务交往过程中,一方获悉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和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密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数据等),获悉方负有保密义务。如获悉方保密措施不建全,应立即告知对方并采取足够的补救措施。

3.一方基于项目需要或其他合法理由获悉的他方商业秘密,应仅为双方的业务合作而用,不得用于其它目的。并且,获悉方对该商业秘密的接触应限于自身的员工或顾问人员,且仅为双方业务合作之目的合理要求的接触。

4.双方业务合作终止时,被获悉方有权要求获悉方返还或销毁其获悉的商业秘密载体,本条规定不免除获悉方在此之后的保密义务。

5.除非有特别约定,商业秘密获悉方对获悉的商业秘密负有永久保密义务,不因本合作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其他协作单位,双方应通报商议解决。

2.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3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四份,一份作为申报20xx年度省部(院)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附件材料上报,一份交华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处,剩余两份由双方各自留存,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只限于申报20xx年度省部(院)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

甲方:主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办:

日期:20xx年 月 日

乙方:合作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办: 日期:20xx年 月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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