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土地协议书

租赁土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租赁土地协议:

一、甲方将本村 山地 亩租赁给乙方用于办厂。(选矿厂)

二、乙方租赁甲方的土地四至为东至,西至 ,南至 ,北至 ,根据甲方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甲方在 的土地为 亩。

三、租赁期为五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四、租赁费每年每亩 元,共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注:乙方代村委会垫付的青苗费陆仟元(6000元)抵租金和管理费。】

五、乙方租赁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但需要甲方协助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六、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的经营权提出任何异议,如甲方处理不当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有权在所租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①1~2年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600元;

②第3~5年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1500元。

乙方不再向甲方另行缴纳费用。

八、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筑项目等情形需转租这块

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九、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双方均有权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如双方违反约定义务,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十一、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见证方一份,有关部门留存备案一份。此合同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

二○一一年 月 日

 

第二篇:扬州伟达土地租用协议书

甲 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京杭村 乙 方:扬州伟达钢格板有限公司 邵伯镇人民政府

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走工业兴镇、工业强镇之路,在江都市和邵伯镇二级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扬州伟达钢格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决定在江都市邵伯镇京杭村蔡坛组投资兴建扬州伟达钢格板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经双方多次商谈,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兴建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兴建三连跨8000m2标准化厂房一栋和5000m2露天制作场及其它生产附属设施等。

2、投资规模:基础投入约600万元、设备投入约400万元,共计约1000万元。

3、工程投产后,扬州伟达钢格板有限公司本部的年生产能力将从目前的200~300T/月增加到约500T/月,生产制造规模将增加二倍。

4、产品结构: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钢结构、金属容器等。

5、市场对象:国内电力和环保市场,集装箱市场。

二、用地概况

1、用地位置:邵伯镇戚运路南侧昭关构件厂(高庭义厂)对面,东至干渠西侧小河,南至排水沟大路南,西至自然河边,北至戚运公路南侧,东西长约155.5m,南北长约117米,面积约27.3亩。

2、用地方式及时间:租赁使用,时间暂定为二十年。在租赁期间如果土地性质进行调整,具备征用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征用,甲方必须服从大局,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租赁期(暂定)从20xx年元8日至20xx年元月8日,续租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考虑乙方,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出停止出租时,应先行赔付乙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出停止租赁时,应向甲方支付30万元的退租还耕费。

三、土地租金

乙方每年按2000元人民币/亩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一次定价三年不变,付款时间在每年的第四季度付清。租赁时间,如邵伯镇戚运路沿线区域土地租金发生变化,甲方应在通过村镇二级政府向乙方要求进行租金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执行,但甲方不得节外生枝和无理要求。

四、非耕地改造补助费

为了使甲方可用耕地不减少,丢田农户有田种,充分落实国家土地使用的弥补政策,江苏峰业电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甲方支付了改造荒地、高低田、鱼塘等为良田的费用(现此费用与扬州伟达钢格板有限公司无关),具体情况如下:

1、改造弯弓塘里的高低田约20亩、荒地15亩、鱼塘10亩,共计45亩,是租用耕地的约1.5倍,充分保证了耕地不能减少的国家土地政策(见附图一、附图二)。

2、乙方分两次向甲方提供改造资金人民币60000元,20xx年交地之日先付40000元,20xx年再付20000元。

五、乙方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投资的所有建筑物、机械设备、附属设施等一切设施拥有永久的所有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法进行挪用、侵吞。

六、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举措完全代表了甲方尤其是江都市邵伯镇京杭村蔡坛组的民意,全体家主代表在本协议附件上会签(会签单附后)。

七、乙方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在同等标准和条件的,应优先录用,甲方本次出租土地的农户和蔡坛组符合条件的村民,但甲方不得强求乙方录用任何不符合招工条件和没有技能水平的人员。

八、乙方在基建过程中,应尽可能使用江都市邵伯镇京杭村蔡坛组的劳动力资源,

但有专业技能要求的岗位用工甲方不得强求乙方使用。

九、十协议一式六份,正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四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的过程中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向江都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江都区邵伯镇京杭村(盖章)

代表签字:

甲方:江都区邵伯镇京杭村蔡坛组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鉴证方: 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盖章) 代表签字: 二0一二年一月八日 乙方:扬州伟达钢格板有限公司

土地租用协议书

甲方:江都区邵伯镇京杭村

江都区邵伯镇京杭村蔡坛组

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

乙方:扬州伟达钢格板有限公司

合同订立时间:二0一二年元月

扬州伟达钢格板有限公司租用土地 村 民 会 同 意 签 单

扬州伟达土地租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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