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移交协议书

资产移交协议书

1、资产移交协议书

甲方:重庆丹龙润洲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市电力公司南岸供电局 (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实施意见》(渝价[20XX]568号)和重庆市《关于实施电力增供扩销的意见》(渝办发[20XX]67号)之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含商品房、集资房等),由开发商或集资建房单位按“一户一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供电企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查、验收,建成验收后的输、配电设施必须移交供电部门直接管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好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兴欣佳园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小区公用高、低压配电设备无偿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

二、配电房公用设施与专用设施分界点:以安置房小区10KV高压公用配电房至专用配电房的高压柜与出线线路搭接点为界。分界点(含分界点)电源侧设施为乙方管理,分界点受电侧设施为甲方管理。

三、双方共同确认本次无偿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

兴欣佳园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小区公用高、低配电设施(含高压电源线路、高压配电屏、变压器、低压配电屏、低压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等)。

四、移交后的配电设施产权归属:

本协议生效后,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经乙方验收合格,产权归乙方所有。

本协议生效后,配电设施安装所占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移交资产、房屋等经南岸供电局“固定资产移交验收签证书“所列单位及部门验收签字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返还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卡片,本协议生效。

协议未生效前,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为甲方所有,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出现的问题及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移交的公用电气设施正常运行管理,在电气设施故障时,负责及时处理故障,恢复供电。

2、甲方承诺:配电设施所占房屋归乙方永久无偿使用,房屋属于小区公用设施,不得另作它用。甲方保证不收取乙方任何物管费用(如清洁费用、停车费用等)其它所有费用。如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发生变化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时,甲方应将本条款告知第三方。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保证进出配电房的公共通道畅通无阻,并告知小区物管公司及小区全体业主。鉴于配电房地址是由甲方选定,若配电房投运后因运行噪音、地点等客观原因与小区业主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释并无条件进行整改,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委托小区物管公司对公用配电设施房屋等土建部分进行正常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在小区的大修基金中支出)执行,特殊维修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一周之内安排进行维修,正常维修周期为两年。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丹龙润洲置业

乙方:重庆市电力公司

有限公司 南岸供电局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二○一○年 月 日

2、资产移交协议书

甲方(资产接受方):上海杨浦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资产移交方):

根据《杨浦区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办法》(杨国资委[2006]107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最大限度利用资源的原则,

订立本协议。

依据区国资委、一级企业或主管部门的财务核销的批复文件和“损失资产”处置的授权,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已办理核销审批手续的“损失资产”处置权,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移交范围、方式、期限

移交资产的范围详见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限期 年 月 日前完成移交工作,以核销资产企业住所为资产移交地点、经双方代表清点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成。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具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移交资产的处置权;

2、具有知悉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数量、质量、状况的权利;

3、具有确定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范围、数量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具有按照协议配合“损失资产”移交行为的义务;

2、具有按照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损失资产”

仓储、保管、运输、清理等费用(以资产处置收入为限)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具有提交所移交“损失资产”范围、数量的建议权;

2、具有按照协议方式收取所移交资产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具有配合移交资产、并协助甲方储存、保管、运输、清理“损失资产”的义务;

2、具有准确披露所移交“损失资产”真实状况和提供“损失资产”相关资料的义务。

第三条 移交税费的承担

1、双方约定,对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双方分别应交纳的税费,采取分别承担的方式解决。即移交方承担移交方应交纳的税费,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交纳的税费。

2、对于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单方交纳的税费,双方约定由xx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的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各种“损失资产”的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2)移交方在接收方处置“损失资产”期间,在仓储、保管、运输、清理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

2、接受方的声明与保证

接受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移交清单上的数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损失资产”的接收确认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赔偿金额由双方按照合理的原则、依据实际经济损失数额协商确定。

第六条 协议纠纷的处理

双方对本协议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区国资委或区政府提出裁决请求。

第七条 其他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

资产移交方(盖章): 资产接受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资产移交协议书

甲方(资产移交方):

乙方(资产接收方):

根据领导安排,现将由我公司承建的家园会所移交至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合理使用的原则,为做好移交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移交资产内容

移交资产为家园会所,位于小区一期,面积为2729.38㎡,房屋结构为钢混、层数为三层。

第二条 移交资产的用途

该移交资产做为乙方办公用房使用,不得出租、转让。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了解家园会所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将家园会所移交至乙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该会所施工单位维修负责人联系名单及联系电话并协助乙方完成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提供移交资产的工程资料,确保移交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三)乙方的权利

协议签订后取得移交会所的使用权,可按规定对移交会所进行使用。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接收移交资产。 2、妥善管理移交资产,按照政府规定合理使用该会所,保证合理使用。

第四条 移交后费用的承担

1、双方约定,本次会所移交后,乙方在使用期内产生房屋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

#b@2费及其它一切与房屋相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使用期内,如发生有关部门收取本协议未列项目但与使用会所有关的税、费等,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支付。。

第五条 协议纠纷的处理

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协调解决。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资产移交清单

(本页无正文)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 办 人: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 办 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固定资产移交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立本协议,接收单位需保证履行以下责任:

1、甲、乙双方应委派人员对办公楼及办公设备的交接验收,确保设备设施运转正常验收合格后,按办公楼设备设施清单逐项签字移交签字后该清单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本次移交的所有办公设备和办公楼产权归甲方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3、本次移交的所有办公设备由接收单位进行维护和保管,办公设备的损坏、遗失由接收单位承担。报废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进行账务处理,并说明原由。

4、接收单位需正确、合理地使用办公楼及办公设备,由于人为原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接收单位承担。

5、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6、附件与本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表:办公设备移交清单

移交单位:

法定代表人:

接收单位:

法定代表人:

移交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协议书

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协议书

甲方(移交方):

乙方(接收方): 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的**项目,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绿化率**%,地上容积率**,现已完成一、二期的开发建设,

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协议书

住宅;现一、二期室内外各项施工全部完毕,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绿化均具备使用条件,物业配套用房确认通过,甲方根据有关文件、法规要求,现与乙方办理验收及交接手续: 交接验收的内容:

1图纸资料的交接;

2房屋本体及设施的交接;

3公共设施设备的交接;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