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协议书

房地产经纪服务确认书

西安宏旺源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贵公司为本人购买/租赁物业提供房地产咨询及买卖/租赁代理服务,贵公司在本人的授权下物色合适的住宅/办公楼/商铺/工厂(以下简称物业),为此,特协议如下:

一、 贵公司为本人提供以下房地产咨询及买卖/租赁代理服务:

1、 介绍并提供该物业的基本资料(以业主提供的为限)

2、 带本人/代表亲自到实地查看物业

3、 就买卖/租赁物业的各项条件进行协商,促成本人与业主达成买卖/租赁协议。

二、 在贵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后,如本人成功购买/租赁下述贵公司提供的物业,本人承诺向贵公司支付买卖代理

费为成交价的1.5%,租赁代理费为半月租金。

三、 本人完全知悉贵公司为该业主的放盘受托人,且在本次买卖/租赁合同成立时向该物业业主收取咨询及房地

产买卖/租赁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四、 本人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半年内(1)直接或通过第三人与贵公司的业主/代理人/其他授权代表联系及进行

该物业的买卖/租赁的;(2)该物业最终由本人的亲属、公司、授权人、委托代理人购买租赁的,均视为贵公司已促成此交易,本人须向贵公司支付上述咨询及房地产买卖/租赁代理费并支付等额于咨询及房屋买卖/租赁代理费2倍的违约金。

介绍之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客户签署: 经纪方:西安宏旺源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司

身份证号: 经纪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房地产经纪服务确认书

西安宏旺源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贵公司为本人购买/租赁物业提供房地产咨询及买卖/租赁代理服务,贵公司在本人的授权下物色合适的住宅/办公楼/商铺/工厂(以下简称物业),为此,特协议如下:

五、 贵公司为本人提供以下房地产咨询及买卖/租赁代理服务:

4、 介绍并提供该物业的基本资料(以业主提供的为限)

5、 带本人/代表亲自到实地查看物业

6、 就买卖/租赁物业的各项条件进行协商,促成本人与业主达成买卖/租赁协议。

六、 在贵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后,如本人成功购买/租赁下述贵公司提供的物业,本人承诺向贵公司支付买卖代理

费为成交价的1.5%,租赁代理费为半月租金。

七、 本人完全知悉贵公司为该业主的放盘受托人,且在本次买卖/租赁合同成立时向该物业业主收取咨询及房地

产买卖/租赁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八、 本人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半年内(1)直接或通过第三人与贵公司的业主/代理人/其他授权代表联系及进行

该物业的买卖/租赁的;(2)该物业最终由本人的亲属、公司、授权人、委托代理人购买租赁的,均视为贵公司已促成此交易,本人须向贵公司支付上述咨询及房地产买卖/租赁代理费并支付等额于咨询及房屋买卖/租赁代理费2倍的违约金。

介绍之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客户签署: 经纪方:西安宏旺源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司

身份证号: 经纪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第二篇:看房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

看房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乙方向甲方所提供服务:包括提供租、售房相关信息咨询、陪同看房、协助甲方与业主洽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房源具体地址如下: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与韶山路交汇处金领家族物业 

                                                    

二、甲方承诺,上述房源信息乃首次从乙方获取,如果成交,甲方按标准向乙方支付佣金。

三、乙方承诺免费带甲方看房并向其提供房产过户相关政策的咨询。

四、违约责任:甲方(含亲戚朋友)不得就乙方所提供之看房信息与房主以任何理由成交或告知他人成交,亦不得就同一房屋在其他中介公司成交,如果违反本协议,甲方必须支付本协议约定佣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已阅读并接受各自权利与义务,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长沙市雨花区夜巢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甲方电话: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看房确认单

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

本人确认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长沙市夜巢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委派的业务人员陪同看过上述物业。

备注:

1.       客户在看过长沙市夜巢房屋租赁限公司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的物业六个月内,与长沙市夜巢房屋租赁限公司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租赁交易或者利用了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长沙市夜巢房屋租赁限公司而与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租赁交易的,都应向长沙市夜巢房屋租赁限公司支付佣金。

2.       佣金额度:

买卖交易:交易成交价十万元以内含十万元按实际成交总价款的2.5%

         交易成交价十万元以上按实际成交总价款的2%

         买卖代理费500元/次

租赁交易:为所交易的房屋实际成交月租金的50%

         需交纳看房费50元,若成交则从租房佣金中抵扣,不成交可看房至满意为止。看房费不退。

以上佣金额度,如有长沙市夜巢房屋租赁限公司与客户的特别约定,则从其约定。

客户确认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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