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安全协议1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安全协议书.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学生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赔偿纠纷,按第三条处理.

三、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旅行了应尽的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五、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学校

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六、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八、学校严禁学生用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律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九、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走读生在家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定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伤害方能证明学校未进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十、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学生应不逃学,做到有事有病请假,放学后及时回家,不在学校或路上逗留玩耍。

十三、学生不追扒车辆或横穿公路,在公路上行走时靠右行,更不能在公路上追逐嬉戏。

十四、学生不随身携带火种和管制刀具,不在山林和容易引发火灾的地方玩火。

十五、学生不在教室和宿舍及校园内有电线的地方私拉乱接,学会正确使用电器设备。

十六、学生不能在校园内爬窗台、阳台(走廊护栏)、铁门、球架、乒乓桌、围墙。

十七、学生不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则的、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八、在校期间学生私自离校(没有向老师请假、老师知道情况后无法向家长取得联系)的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学校及老师不负任何责任。

十九、遇到洪水、暴雨天气因学生多且分散必须由家长负责接送。如家长不接送、路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二十、家长务必按时接送学生,高度关注学生出入校门安全问题,在校门口及校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二十一、学校严禁学生以任何借口吃零食,家长就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凡因吃零食引起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二、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学校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 字:

二0一一 年八月二十六 日

 

第二篇:小学生安全行为公约

小学生安全行为公约

1.上学、放学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在马路行走要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先左看,后右看,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不在非人行横道上横穿马路;不得在路上游戏、打闹、玩耍。不得骑自行车。

2.按规定时间到校,提前到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出家门后直接到校,到校后不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放学后直接回家。

3.遵守课堂规则,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使用刻刀、剪刀、圆规等有危险的工具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并确保不要危及他人安全;实验操作或活动要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不经老师允许不动用老师的教学用品、仪器及设备。

4.课间举止要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或做游戏;不急速奔跑、打闹;不能持器械、锐器玩耍、追逐打闹;不准乱掷砖块或铁块等重物;不做危险游戏,如扳手、推手、追逐、争抢、摔跤等;严禁对他人搞恶作剧。

5.站立、就座、行走、跑动以及进行其他各种活动,要注意观察周围场地,所用器材等情况,注意自身动作、行为是否正确和安全,是否影响或危及他人。

6.进出教室、上下楼梯、出入人群集中场合时要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不嬉戏打闹,不前推后拥。

7.不经老师允许不能进入仪器室、器材室和各功能教室;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动用各室内的实验用品、仪器、器材、设备。

8.不动校园及教室内的所有电源及电器设备;不在车棚内活动;学校如有施工,要远离施工现场;

9.不爬围墙,不爬栏杆,不爬门窗,不爬桌椅板凳。

10.扫卫生时不爬高,不擦电源及电器设备,不擦铝合金门窗。

11.不要将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

12.学生生病时,未经家长、医生许可,不能擅自买药和配药,更不能随意服药。

13.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饮用生水和不达标饮料,不得私自买食物饮料,不得把零食带到学校。

14.没有家长陪同不得到河坝水库游泳、滑冰;不到公路、铁路、水井、水库和

建筑工地等有危险的地方去玩。

15.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生人的东西,不跟生人走,有危险找警察或大人帮助。无家长带领或不经家长同意不得独自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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