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犍为县伏龙中心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2条处理。

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告知家长)、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有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6、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7、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学生不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出现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8、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由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9、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0、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1、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2、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签字:

20xx年9月1日

 

第二篇:小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_(3)(1)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尊敬的 同学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祖国明天的希望。孩子健康茁壮的成长,是学校和家长共同期盼的。学前班年龄小,安全意识淡薄,自控能力差,公路车辆来往穿梭不断,公路两旁还有许多没有加盖的井,为真正让孩子的安全落到实处,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一、早8:30(与普通班相同如有调整及时通知家长)在家长的陪送下准时入校,中午11:00准时在校门口将孩子接走(如遇雷雨天气,请家长根据情况提前到校与老师联系)。

二、送孩子入校时,必须将孩子亲自送进校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在孩子未到校门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 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果身体不适应时

打电话或亲自向本班教师请假。

四 、孩子来校、离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五 、学校再三强调接送你的孩子上下学,如果不接送出现问题后果由家长负责。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校 长:

班主任:

学 校(公章)

20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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