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合作协议书

敬老院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为了发扬青年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就甲方作为乙方的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合作基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 总则: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共同守约执行。

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关的志愿活动,不收取任何酬劳。

第二条 授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在展相关志愿活动,服务老人。 时间范围内于甲方提供的敬老院开

第三条 甲方权利:

(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作计划进行调整与补充,并及时通知乙方。

(二)有权对乙方的志愿服务进行相关工作的指导及纠正。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志愿服务开展场地。

(二)为乙方提供老人生活状况等相关资料,以便乙方更好的进行志愿服务。

第五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关志愿服务。

(二)需要甲方提供老人生活状况等相关资料。

(三)若乙方因临时情况无法按时开展志愿服务,甲方应予以乙方理解。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一)协助甲方做好相关工作,服务老人。

(二)听从甲方的合理安排。

第七条:

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履行相关责任及义务。

第八条 :

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第十一条 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对外不构成甲乙双方的雇佣关系。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责任人(签章): 责任人(签章): 日期: 日期:

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应填事项请如是填写,不得空缺。

 

第二篇:敬老院服务合作协议

湖北民族学院中医药学院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

与恩施珍爱托老所服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湖北民族学院中医药学院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 联系电话:

为了发扬青年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就甲方作为乙方的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合作基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 总则: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共同守约执行。

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关的志愿活动,不收取任何酬劳。

第二条 授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在 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9月30日 时间范围内与甲方开展相关志愿活动,服务老人。

第三条 甲方权利:

(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作计划进行调整与补充,并及时通知乙方。

(二)有权对乙方的志愿服务进行相关工作的指导及纠正。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志愿服务开展场地。

(二)为乙方提供老人生活状况等相关资料,以便乙方更好的进行志愿服务。

第五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关志愿服务。

(二)需要甲方提供老人生活状况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一)协助甲方做好相关工作,服务老人。

(二)听从甲方的合理安排。

第七条:

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履行相关责任及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第九条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第九条 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对外不构成甲乙双方的雇佣关系。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责任人(签章):

日期:

乙方: 湖北民族学院中医药学院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 责任人(签章):

日期:

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应填事项请如是填写,不得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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