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借用合作协议121

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鄂尔多斯市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薛雄(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甲方本着向建设方负责,保证工程质量,实行内部承包或业内承包,落实工作责任,就 工程甲方决定承包给以 为负责人的项目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职责:

1、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以为负责人的该工程项目部;

2、签订该合同后,该工程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必须照章纳税。乙方按合同协议及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营业税及项目企业所得税严格按照国家税务局相关规定由乙方在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代扣;个人所得税严格按照国家税务局相关规定,由乙方在甲方公司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交纳;该工程管理费为该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管理费的支付以工程首付款到帐后乙方支付甲方50%,待第二笔工程款到帐后支付甲方50%,如增加工程量则管理费按增加工程量总价的%另计。(注:建设单位退还的履约保证金不在工程款内,不予扣管理费用。)

3、工程款由建设单位直接转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甲方在乙方照章纳税(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后和交纳了管理费的前提下,保证及时为乙方转、取工程款;乙方转、取工程款的经办人员必须为乙方本人或其书面授权人。

4、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本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承担本工程业务发生的所有经济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并独自承担因工程质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和信誉

影响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如工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要及时通报甲方。乙方独自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7、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以甲方名义私刻公章及财务章等,否则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若乙方工程需要,甲方可提供一枚该工程的项目章给乙方,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都由乙方负责,待工程结束后乙方必须将该枚工程项目章退还给甲方。

8、工程建设方要求考察相关情况时,甲方积极配合作好一切准备工作。

9、双方必须遵守承诺,不得随便透露对方商业机密。

10、待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本工程档案、所有资料,以及工程支付票据和现金日记帐,以便甲方资料存档和财务注帐。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甲方与建设方关系终止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一方强行违背合同原则,自行操作,另一方必须履行自己的权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法定委托代理人: 法定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借用资质有关合同

借用资质有关合同

出借方:和弘地产有限公司

借用方:宋政强,邢虎忠

人和镇驻地兴和苑北区是由邢虎忠和宋政强各出资50%股份共同开发的小产权房,为了方便办理相关手续,借用和弘地产公司的资质。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债权和债务法律责任,社会影响及所有的事务均与和弘地产公司无关。都由借用方承担。

出借方:和弘地产有限公司

借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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