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车协议

抵车协议

甲方:石家庄远大环保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抵车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将牌 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抵帐给乙方,冲减货

款 元,双方互不欠款,全部结清。

2、该车自

3、双方协商后,甲方方可将车辆交给乙方,转交后因本车所产

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双方签字或盖章后

生效。

甲方:石家庄远大环保节能 乙方: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员工配车协议

员工配车协议

甲方:陕西华茂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明确车辆使用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配备汽车一辆,用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

第二条 甲方配备的汽车为 ,车牌号 ,购置价格为 万元。

第三条 甲方为车辆的所有权人,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第四条 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度,乙方应服从安排。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收回或调换乙方使用的车辆。

第五条 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五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则五年期满后甲方无偿将车辆所有权过户给乙方;若乙方在五年内离职,则应向甲方交还车辆。

第六条 车辆的第三者强制险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每月另行支付乙方车辆补贴1000元整,车辆补贴包含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第七条 乙方必须持证驾驶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乙方不得使用车辆从事违法行为,如有发生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概与公司无关,并应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乙方应当爱惜使用车辆,不得擅自将车辆借与他人。如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保险公司理赔后,理赔金额与车辆评估

价格有差额的,乙方还应承担差额部分。

第九条 用车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财产受损害的,其赔偿责任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年检等日常维护事宜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甲方收回车辆或者乙方辞职后自动解除。

甲 方:陕西华茂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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