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教育合作协议书

九天教育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管理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九天教育青少年培训项目,总投资为5万元,甲方出资3万元作为教育 启动资金,乙方以技术管理和客户资源作为长期投资。正式运营期间所有开支即为共同开支。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合伙期间甲方出资房子房费作为长期的投资,乙方以技术管理作为长

期的投资,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公共财产。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两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以乙方管理为主,如果有大的决定可适当的同甲方协商决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

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合伙期间所得收益应除去日常老师工资以及甲方每个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其余净利润在年底

均按五五平分,均在年终分红。

第六条 如果合伙期间产生纷争,在解散合伙的同时,品牌归乙方所有,所有投资应平均分成。

第七条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招生,招聘老师,管理等。甲方同样可参与市场开发,共同奋斗。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

即从__年_月日至___年_月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第二篇:通识教育优质课程教材合作协议书

通识教育优质课程教材合作协议书

通识教育优质课程教材合作协议书

通识教育优质课程教材合作协议书

甲方: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乙方:

丙方: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品名称:

作者署名:

为建设高质量的通识教育优质课程教材,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对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授权内容

一、甲方和乙方授权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对上述作品在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范围内以图书及互联网形式出版上述作品的汉文文本专有使用权,该专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的出版、印刷、宣传、营销、销售的权利。

上述专有使用权包括对作品的原版、缩编版、修订版的专有出版权。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通识教育优质课程建设资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甲方作为上述作品的资助单位,可以在工作范围内优先使用上述作品;乙方享有上述作品的版权,享有自由署名的权利;丙方享有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专有使用权。

三、本许可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第二部分 支付方式

四、丙方以版税方式(版税=图书定价×8%×发行数)向乙方支付报酬。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每半年按实际销售数量向乙方支付一次版税。

五、以上报酬均为丙方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之前的金额。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部分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甲方在通识课教材出版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筹上述作品的编写和出版进度,监督作品的编写与出版质量。

七、全部教材出齐后,甲方协助丙方进行教材的宣传及社会推广工作,丙方负责(实施教材宣传与推广工作)召开教材发布及研讨会。

八、乙方的上述作品不得有悖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得存在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共道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如乙方的上述作品存在上述情况,丙方有权拒收或退还上述作品并不予支付报酬。

九、乙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的,乙方愿意承担因此对丙方造成的相应的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丙方可以终止协议。

十、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享有上述作品的专有使用权,甲方和乙方不得在同一范围内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

在已授权的范围内,丙方可以将权利授予第三方行使。丙方应在扣除相关运营成本后将因授权第三方所得报酬的50%交付乙方。

十一、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作品的齐、清、定稿件交付丙方。乙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丙方,由乙方和丙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

十二、乙方交付的稿件应符合北师大教务处发布的《关于通识教育优质公共选修课程建设项目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教材质量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丙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如反复修改仍未达到要求时,丙方有权终止协议。

十三、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数为3000册。

十四、乙方有权核查丙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的账目,亦可以要求甲方进行核查工作。如丙方少付乙方应得报酬,应向乙方补齐应付金额,并承担核查费用。

十五、上述作品首次出版一年内,丙方可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一年后,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乙方。如乙方需要对上述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十日内答复丙方,否则丙方有权按原版重印。

第四部分 违约责任

十六、丙方逾期未支付且经乙方催告仍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报酬,或丙方明确表示不予支付报酬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丙方赔偿损失。

十七、乙方将丙方的专有使用权在同样的期限和地域内以同样方式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五部分 其他

十八、本协议有效期限等同于本协议第一部分所指的许可有效期限。

十九、本协议所涉金额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判。

二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签章)

乙方:(签字)

丙方: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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