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作协议

劳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劳务合作有关事项达成一致。为明确和贵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生产工艺要求,用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原材料进行编织布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厂方、设备、设施及住宿,这就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注:拉丝机上的料杆、模头、三通、变频器、主机电机,圆织机上的跑到、凸轮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没有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造成设备毁损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合同期满后乙方返还给甲方的设备、设施需正常运转。

2、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生产标准生产,不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工作失误、未完成工作任务等原因影响正常生产,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或者按损失价格从总费用中扣减。

4、物料在乙方加工期间,其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负有安全

保管义务,在此期间造成物料毁灭或损失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需每月足额发放劳务员工工资,乙方由于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所引发的一切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

6、甲方确保乙方每月生产工作日不得少于26天,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注(人均每天100元)

7、乙方确保甲方提供的每吨原料合格的出丝率达到97%,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的产出率,甲方奖励( )元,反之,则相应扣除( )元。圆织从丝到布匹的合格率不得低于97%,如超出此范围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8、车间寝室严禁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如违反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甲方以入库编织布米数为计价单位结算,每米的加工费用为0.075元(含拉丝、编织、维修等环节的人工费用,备品备件费用)。

2、双方合作期间因生产产生的水电暖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本协议期间,加工单价不做调整。

3、甲乙双方每月30日进行工资结算,结算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工资。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

1、乙方负责相关生产及管理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并承担管理不当、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

经济损失。

2、甲方为乙方所招聘的员工购买工伤、意外伤害等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注:乙方员工必须干满1年整,否则由乙方承包人出此费用)。

3、乙方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做好生产现场物件定置管理、生产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设备、环境卫生工作,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由乙方责任;甲方根据乙方在岗人员配发劳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凡违反者后果自负。

6、甲方明确禁止乙方人员在厂区内吸烟及未经许可的动用明火,一经发现处以100元/支(次)的罚款;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甲方失火,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如一方违约或不按协议履行,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另行商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终止协议。

3、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有管辖权利的法院裁决。

第六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一年,本协议

期满后,自动失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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