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协议

劳务协议

委托人(甲方):湖南裕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

为开发热磁动力项目,甲乙双方就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责任

一、贷款完成后,支付乙方奖励金,按全额的2.5%计算。 乙方责任

一、负责联系银团,在甲方做到责任确认书内容的前下, 保证银团资金是真实的、合法的、可移动的。

二、负责联系银团向甲方发出商务函。

三、收到甲方委托转交银团授权人的邀请函后,负责在三日内,安排银团授权人到达项目公司所在地,按邀请函的内容进行运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

20xx年11月19日

受托人(乙方):

责任确认书

致:贵银团授权代表

我公司因开发热磁动力项目需向银团申请贷款人民币300亿元整,期限5年,年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由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长沙雨花支行按银行有关规开出《保函》,一次性贴息费6%,我公司企业法人保证一定按时支付贵银团。

我公司及法人对上述内容确认不再变更,现特邀请贵银团授权代表带资金前来核行。如不能核行,银团有权离开本地,任何人均放弃一切抗辩权,不与阻挠。

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xx年11月19日

申贷报告书

致:贵银主

我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热磁动力》研究和开发的民营企业,公司成立于二OO八年,完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承担各种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热磁动力》项目获国家科技成果奖,被列为国家“863”计划的重点发展纲要,它广泛适用于工业、农业、航运及国防建设,是能源领域中的又一次飞跃与革命。

该项目原选址陕西省范围内,因地域地理关系及经济基础因素故移师湖南进行开发建设,选址为长沙市宁乡工业园区作为《热磁动力》项目的研发基地,第一期年产量为20万台,并将湖南邵阳洞口县菩提晒龙潭水电站作为试验基地,得到了省、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

经我公司申请,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同意按人民银行批准的中间业务规定为我公司筹借的资金开具等额加存款利息的上网《还本付息还款保函》,我公司完全尊重贵银主提出的年利率按国家同期贷款利率和一次性贴息6%的合作条件。为此,特向贵银主申请借贷资金300亿元人民币,特此报告。

湖南裕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银行上网保函意向书

致:贵银团

我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同意为湖南裕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热磁动力》项目开出上网还款保函,资金数额300亿元人民币。贵财团款到我行企业账户后,我行负责开出《还本付息还款保函》(支行操作,省行开函,总行报各)交给贵财团带走,借款期限五年,一次性贴息6%和存贷款息差由企业一次性付给,年利息按国家同期存款利率由我行每年支付一次,本金到期凭持函人原件无条件由我行保兑。 特此出具上网保函意向书。

我行座标:

行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支行 行号:4101

银行地址:中国湖南长沙市万家丽路569号 行长(名字):钟剑锋

开户单位:湖南裕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支行

行长(签字):

20xx年11月19日

邀请函

致:贵银团授权代表

我公司因开发热磁动力项目,需向贵银团申请贷款人民币300亿元整,已获得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长沙雨花支行的确认,同意开出《保函》。

请贵银团授权代表带备有效资金依据,大额资金移动证,5天内资金帐户流水单前来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长沙雨花支行核行。

我公司并且保证贵银团授权代表抵达之后:在二十四小时内安排贵方在银行正常工作时间,进入行长办公室展开核行,否则贵方可以立即撤离,我公司与法人绝不阻挠或提出抗辩。

特此邀请!

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xx年11月19日

 

第二篇:劳务用工协议

劳务用工协议

甲方(施工总承包企业):

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址及联系电话:

乙方(务工人员负责人):

住址及电话:

工程名称及地址:

工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施工需要将该工程劳务交由乙方完成,乙方自愿接受,并承诺力胜其任。

二、 劳务期限为 日历天,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劳务费用按米或平方计算:

四、 劳务费用共计:

五、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工期腐材及机具费,民工生活费,计为 元人民币,本工程完成50%后支付民工工资,计为 元人民币,剩余劳务费用在本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15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及清算。

六、 甲方责任

1、 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交底工作。

2、 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施工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甲方应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及设施。

3、 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发生的工伤事故的相关责任。

4、 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返工、重做、修改等相关责任。

5、 承担因甲方建筑原材料不按时进场原因造成乙方误工相关责任。

6、 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局)额向乙方支付民工劳务费用。

七、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规定的相关制度、纪律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无事故。若乙方不遵守甲方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不服从甲方人员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所造成的安全施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

3、 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致使本工程没有达到设计和规范的有关要求所引起返工、重做、修改、拖延工期、工伤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 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每日

按拖欠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或者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 特别约定

1、 乙方的劳务费用由甲方直接发放,否则由此而造成后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的劳务费用应于工程合格完成后15日内 额发放,乙方如在该期限结出任没有全额领到劳务费用,应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行业劳务举报投诉电话

自治区建设厅:0891—6833313、 6812421

拉萨市建设局:0891—6332783、 633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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