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分销商协议

核心分销商协议

战 略 合 作 书

20xx年 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

1

协议编号:

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伙伴协议

甲方: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共赢、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开拓HD厚德缆胜安防线缆光缆产品、威纳尔机柜产品、拓贸隆综合布线监控线产品市场,达成如下协议:

1. 授权及代理资格

1.1授权:甲方授权乙方为山东省 市(地区)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战

略合作伙伴,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有权以甲方区域代理商名义在该区域从事销售甲方产品的商业活动。

1.2签约产品:本协议适用并仅限于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HD厚德缆胜安防线

缆、光缆产品 □ 威纳尔机柜产品 □ 拓贸隆综合布线、监控线产品。

1.3提供真实信息:乙方有义务如实填写《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伙伴注册登记表》

(见附件一)在甲方进行注册,并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经相关部门年检过的乙方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如有变更应及时提交甲方书面通知,并向甲方提交变更后的证件复印件。乙方也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在订单填写等方面提供真实信息,以便甲方能够对乙方提供合理的政策支持。如因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4进货承诺:乙方承诺从本协议签定之日年月日起到年月日

止对甲方产品进货总额为 万元。其中首批进货 万元以上,常备库存_万元以上。若乙方签约之日起10天内达不到承诺的首批进货量(以到款日为准),或连续2个月份未能完成全年承诺进货额的平均数,甲方有权终止合约。

1.5信息反馈:甲方有权力和义务根据协议有关规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乙方对签约产

品的销售、市场行为,有义务收集当地相关业务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有义务反馈甲方和甲方其他合作伙伴的违法行为(销售、商务、服务、市场宣传等)。

1.6市场维护:甲乙双方有义务共同维护签约产品的市场秩序及市场形象。若乙方在经营活

动中有破坏市场秩序、损害甲方企业及产品形象、损害甲方或甲方其他合作伙伴利益行为,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约。

1.7保密原则: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一年内,甲乙双方有义务对与双方相关的信

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名录、财务信息、技术机密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1.8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约之日年日起到月日

止。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1.9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

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0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严重背离商业道德和法律,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在接到利益受损一方发来的违约书面通知后10日内另一方仍未实际履约者,利益受损一方可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1.11变更本协议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2.销售政策及支持

2.1 价格规范: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统一的销售价格表,同时不管原材料引起的价

格是否变动,甲方在月初与月中给乙方发送两次价格表。

2.1.1代理价:甲方规定乙方的进货价(订单上的或者双方约定的价格),甲方根据上游工

厂的价格可做响应的调整,但是甲方会给予乙方价格调整的1-3天的下单缓冲期。

2.1.2帐期支持:双方根据操作需要达成如下一种账期支持模式

□月结,上月21日到当月20日的发货,在当月21日对帐30日前付款;对账后乙方必须及时确认对账单并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甲方可暂停一切商务合作。

2.2.1违规行为

随意报价: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销售宣传、用户电话询价、自制媒体价格单等过程中,凡以低于甲方制定的媒体价格报价等行为,均视为违规报价。

提供虚假信息:向甲方提供不真实信息(如虚假库存,销售数据等)并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行为。

2.2.2严重违规行为:

制造销售假货、水货行为;

低价倾销行为:以低于进货价的报价及销售行为。

2.2.3违规处罚:视情况严重程度采取警告、停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措施。

警告:合作伙伴出现一次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

停货:合作伙伴出现两次违规行为或一次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停货处罚。

取消代理商资格:如发现合作伙伴出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或两次以上严重违规行为,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2.2.4处罚证据:媒体检查、电话录音、购货#5@p、产品序列号、调查结果等。

2.3. 举报奖励:甲方鼓励合作伙伴对违规行为举报并提供证据,经核实后视情况奖励第一

举报合作伙伴。

2.4 商务操作

2.4.1订货:乙方从甲方直接进货,订货单格式按照《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订货单》(见

附件二)执行或者指定人员QQ上直接下单或者电话下单。

2.4.2到货确认:乙方凭甲方随货清单验收货物,甲方凭发货清单和货运单确认乙方欠款成立。

2.5 销售返点

2.5.1为给予乙方更多的销售积极性,对于乙方在协议期间完成10万元以上销售回款的,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回款额给予1%的的销售返点;完成20万以上销售回款的,甲方将给予2%的销售返点;完成30万以上销售回款的,甲方将给予3%的销售返点。.完成40万以上销售回款的,甲方将给予4%的销售返点。所有返点的计算在乙方付清甲方所有货款的基础上,在最后一笔货款中扣除;如果货款不足以抵扣返点的,由甲方以货物形式冲抵(返点为含票点,这里不存在票点)。

2.5.2如协议中途终止,不计算一切销售返点。

3.服务政策及支持

3.1 甲方服务职责

3

3.1.1培训服务: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或业务方面的培训。

3.1.2价格保护:

A、甲方不得对于乙方区域内的不明确客户低于销售限价报价,甲方如有违规的,乙

方有实际证据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每次可以按照产品销售金额直接扣甲方货款100-500元。

B、对于双方签约之前在乙方所在区域已与甲方有相关品牌合作的客户,为更好的鼓

励该客户对品牌的推广,甲方将继续以原有模式与该客户的合作,具体合作状况将视甲乙双方合作进程来协商解决。

C、对于特定项目的价格保护,在乙方提出明确的项目名称和基本需求产品的情况下,

甲方在需要的时间内对于该区域客户的所有报价按照乙方的要求报价。

3.2 乙方服务职责

3.2.1客户宣讲服务:乙方有义务在用户购买甲方签约产品时向用户主动讲解产品性能及服

务政策。

3.2.2客户售后服务:在用户购买甲方签约产品后,乙方有义务积极帮助解决用户的各种使

用问题。如果解决不了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协助甲方解决。乙方如对用户投诉负有责任或不积极配合解决问题,甲方将视情节对乙方进行停货、取消代理商资格的处罚。

3.2.3附加服务:乙方如在甲方统一的服务政策外向用户做出其他附加服务承诺,应自行兑

现。

4.市场政策及支持

4.1 宣传职责:甲方按照市场投入计划,可直接对乙方所在市场进行广告和人员等市场投

入,配合开拓当地市场;对于专柜和市场相关广告的投入乙方必须保证本协议有效期内的展示广告,不得变更,否则甲方有权力向乙方索回相关的广告投入金额。 乙方也有义务配合甲方及其市场计划,进行潜在市场的开拓和广告宣传。

4.2 形象维护: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及产品形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

甲方企业名称、标识等进行自身的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企业及产品形象。

4..3 宣传规范:乙方经甲方书面授权可以合法、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乙方在进行广告宣

传时,不得违反甲方企业标识使用的规定,广告中不得出现其他品牌同类产品。

5.本协议所属附件包括

附件一:《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伙伴注册登记表》

附件二:《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订货单》

附件三:退货协议

以上附件,若有变更,以当时文件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4

附件一:

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伙伴注册登记表

核心分销商协议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

附件二:

产品订货单

订货日期: 年 月 甲方: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人:

日 时

电话: 收货详细地址:

核心分销商协议

1、到货验收:甲方以乙方在货运单上的签字确认为准。没有货运公司书面确认缺货而乙方自行提走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货款支付:乙方申请于2012 年月30日前支付以上货款,如没有按时支付,同意每天交纳货款总额1‰的滞纳金,并且无条件接受甲方采取的相关措施,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传真件具备同原件相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

附件三:

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伙伴退货协议

甲方: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产品达成如下: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署《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的补充,与合作协议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

2. 退货流程:乙方填写退货处理单传真到甲方,甲方在接到传真一天内通知乙方客户退货,乙方将能退的货物打包并附上货物清单、办理托运手续。

3. 乙方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必须结清各种运费,甲方收到的退货件数以签收清单为准。

4. 乙方要求甲方定做的非常规产品以及特殊产品,不论缘由一律不允许退货。

5. 甲方收到退货后如包装完好不影响再次销售的甲方依据实到的退货金额冲抵退货费用;若产品已经使用或不能继续正常使用的,甲方不予以退货。但如果由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以无条件换退货,同时甲方承担相关运费。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加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年月 日。双方各执一份,且有相同法律效力。

7. 本协议由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保留更改的权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7

济南揽盛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31-55555560 55557070 网址:

8

客服:40060-55560

9

 

第二篇:欧普20xx年核心客户三方协议(分销商版)

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客户协议

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欧普产品20xx年核心客户三方协议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中山古镇

欧普20xx年核心客户三方协议分销商版

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客户三方协议

甲方: 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__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丙方: (以下简称为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

今确定丙方 为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核心客户,本协议签订有效期自20xx年 1 月 1 日至20xx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核心客户支持政策

1. 核心客户资格认证金牌一块

2. 旗舰店、复合店支持:支持建设旗舰店或复合店

3. ? 返利支持:台阶返利、销售返点、模糊返利、提货返点、限期提货奖励

终端支持:产品陈列奖励、终端标准化奖励、新品或大灯销售提成

市场推广支持:物料支持、户外推广支持、终端促销、蓝海行动支持

培训支持:总部、大区、办事处定期对核心客户进行专业培训; ? ? ?

4. 广告支持:市场部大型户外、车体、专业市场广告支持

5. 产品支持:新品/畅销品优先供货

三、指定经销区域和产品经销范围:

1. 甲方指定丙方的销售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

甲方将实施严格的区域经销模式,统一供货价,统一控制货源流向,丙方只能在该区域内销售 欧普产品。

2. 丙方经销欧普产品范围如下:(在下列所经营的产品空白处“打√”)

家居_____________光源_____________电工_____________商照_____________

四、20xx年欧普产品销售额目标分解(单位:万元)

欧普20xx年核心客户三方协议分销商版

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客户三方协议

合计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五、价格政策:

乙方按全国统一供货价对丙方进行供货。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严禁擅自变更价格体系。

六、付款方式:

1. 丙方将拟购买产品的全部货款存入或划拨到乙方指定帐户内(未经乙方特别授权,丙方不得

将货款支付给乙方员工个人或个人帐户)后,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发货;

2. 丙方向乙方提出订货申请后,由乙方确认货源,保障型号及数量无误后通知丙方付款。

七、甲方义务:

乙、丙双方如严格遵守本协议,将获得甲方以下义务保障: 1. 甲方将全力配合乙、丙方跟踪货源流向,确保市场稳定;

2. 甲方有责任对甲方销售网络进行拓展和管理。甲方派驻的厂家代表将定期对乙、丙方巡访检

查。根据乙、丙方需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知识、门市管理、库存管理、客户服务,工程技巧等;

3. 甲方对乙、丙方在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促销等方面进行支持,协助乙、丙方开拓市场,

甲方不定期向乙、丙方提供广告宣传品,按计划实施欧普品牌的促销宣传和广告活动; 4. 甲方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5. 甲方根据公司售后服务的有关规定对乙、丙方提供售后服务保障;

6. 对于在乙方区域内有经销商恶意低价扰乱价格体系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大力支持,采用一切

手段制止该经销商的恶意乱价行为,维护市场价格体系;

八、乙方义务:

欧普20xx年核心客户三方协议分销商版

欧普20xx年核心客户三方协议分销商版

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客户三方协议

1. 乙方必须拿出独立资金进行运营欧普产品,备足充足的库存,确保该区域货源稳定。

2.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负责欧普照明产品在当地的促销、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3. 乙方不得超出其经营范围(被授权区域)向其他区域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即窜货(经两

地办事处和经销商书面许可除外),一经发现,甲方将按照有关窜货处理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4. 乙方的市场价格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严格执行,以维持甲方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九、丙方的义务:

1. 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负责欧普产品在当地的促销、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2. 丙方不得超出其经营范围(被授权区域)向其他区域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即窜货(经两

地办事处和经销商书面许可除外),一经发现,甲方将按照有关窜货处理办法对丙方进行处罚;丙方只能通过乙方的渠道进货,不得多方进货。

3. 丙方的市场价格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严格执行,以维持甲方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得

在欧普产品专营店(区)内擅自经营同类的竞争品牌。

4. 丙方不得发表和实施将会或可能对甲方的业务、信誉和企业形象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言论和

行为;

5. 丙方有责任向所有用户说明及介绍欧普照明产品的正确安装和使用方法;丙方做出的任何超

出本协议之条款及甲方有关产品销售规定的与价格、数量、保修或实用性等相关方面的承诺,由丙方自行承担责任;

6. 丙方应同当地工商、质检和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维护欧普产品的社会形象;

7. “欧普照明”字样及图案注册商标专有权及有关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丙方

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欧普照明”字样及图案的产品或其他广告品投向市场,倘若违反,丙方负责一切后果;

8. 甲方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市场拓展,丙方应配合甲方的市场开发工作;

9. 丙方应服从甲方在销售管理、市场推广、产品展示等方面的统一标准要求,并对甲方产品进

行推广和支持;

十、协议的变更、终止:

1.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甲、乙方可终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A、丙方申请破产或整顿公司时;

B、丙方将营业权转交他人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先未与甲、乙方协商时;

C、丙方面临重大诉讼或仲裁;

D、丙方面临重大信誉危机或转移资产;

E、丙方在2个月内几乎无商务、销售实绩的。被甲方认为无能力履行本协议时;

G、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月销售目标的80%,年度未完成年销售目标的90%时,公司有权 进行停货整顿并开发新客户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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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客户三方协议

H、丙方违反日常交易惯例,因经营、服务问题严重损害甲方公司品牌形象时;

I、未经甲方同意,丙方擅自改变价格政策、降低市场销售价格,影响价格体系时;在欧普产品专营店(区)内擅自经营同类的竞争品牌时。

J、丙方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

2. 协议期满或其他原因解除协议,不再经营欧普照明产品,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后七日内归还

协议期间甲方放置的展板、展架、广告牌、含有甲方商标图样的一切资料及其它相关物品。丙方出售的产品,自结束协议之日起半年内,甲方将按照售后服务管理规定继续提供售后服务。

3. 合同终止时乙丙双方应结清往来款项。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补充,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但不得与本协议内容抵触。

2、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或本协议在执

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地址:中山市古镇海洲显龙工业区 地址:

法定代表人:王耀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60—2311058 电话:

传真:0760—2313459 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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