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老服务协议书

托老服务协议书

   

为宏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为老年朋友的生活创造较为优裕的条件,乐福老年公寓愿意为社会上各种老人偿托老服务。为加强托老管理,更好地保障入托老人的正常生活,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服务社会、服务老人和自愿入住、互助互利的原则以及当前有关托老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如乙方属无行为能力对象,由丙方代理)。

一、协议各方

甲方:乐福老年公寓  代表人:

乙方:(入住方)姓名:

丙方:入住老人的抚养人(或经济责任人)姓名:

二、甲方同意接收丙方送老人         同志入住我敬老院养老,丙方和入住老人必须按本敬老院规定办妥手续。

三、丙方及入住老人简况表

入住老人及丙方均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甲方存备。

四、丙方为住敬老院养老老人的经济责任人。

五、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入院前健康状况的依据,如未提供由此产生的后果则由丙方负责。

六、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级别。

乙方(    )为自理老人                       元/月

乙方(    )为半自理老人                     元/月

乙方(    )为半自理老人                     元/月

七、收到甲方变更护理级别的通知后,一经同意,变更新的协议。丙方应该按变更后的护理级别支付相应的费用。

八、丙方在不违反甲方协议的前提下,并取得了乙方同意,可以为乙方选择及变更新的收养场所,安排乙方的去向,但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

九、丙方应关心乙方,经常来院探望,并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日常生活用品,床上用品及换洗衣服。

十、丙方从应交费之日起,拖欠费用超过十五天未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十一、入住敬老院老人需提供准确可靠病史,入住后如发现因隐瞒病史而耽误治疗,其后果自负。入住敬老院人如有常见病、多发病,须治疗者可在附近就诊,但药费由丙方负担。如需住院治疗,应及时通知丙方,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紧急处置,但不承担乙方在外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和护工费责任。

   十二、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护理等级服务,但不承担监护人的法定义务。

    十三、接受甲方提供的住宿、膳食及所定护理级别相应的服务。

    十四、对甲方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权提出批评、建议。

    十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其他老人和睦相处,不擅自外出,确需外出的,须向甲方请假。

十六、应如实反映自己的心理特征,健康状况及思维内容有无障碍等情况,不得隐瞒有关病史情节。

十七、享有协议所约定之权利,须以乙方及丙方共同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为必要条件。

十八、入住老人生活需专门照顾的,护理费用面议确定。

十九、老人入住后的第二个月起,丙方应按上述额度在每月1-5日向甲方交纳费用,超过15天不交款者在退住时若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费用。(其他入住者按本条执行。)

二十、入住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退还丙方,费用由丙方承担。

1、发观有传染病或精神病患者:2、超过一个月不交纳各项费用者:3、入住老人违反本敬老院规定经劝阻不改者。

    二十一、入住老人应遵守本敬老院有关规定,未经值班人员同意登记在册,不得擅自外出不归,擅自外出的一切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十二、老人因年迈体弱或行动不便而发生跌伤、碰伤或自身行为造成伤害和死亡者;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连带责任。

    二十二、入住老人如遇突发急病、危、重病或猝死,敬老院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在及时通知丙方的同时将拨打120抢救,丙方应接到通知半小时内赶到本敬老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丙方负责。(甲方垫付的医疗费丙方应在三天内付清)。如遇突发性病症老人死亡或老人自然死亡,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切后事均应由丙方负责料理并办理终止住宿养老手续。

二十四、甲方贯彻进出自由的原则,中途若入住老人不愿继续在敬老院养老,一经按人申请签字即生效,甲方马上通知丙方,丙方均不得有异议,应在二天内接回,所交费用未注明退住可归还的部分一概不退。离开本敬老院后,若再次申请入住按新申请处理。老人可请假自家,请假时间在10天以上者,可以停伙食,但其他费用照收,请假时间10天以内者,各项费用照收。   

二十五、根据国家物价上涨或下跌的幅度,甲方可调整入敬老院老人的收费标准。

    二十六、住敬老院老人的贵重物品及钱物由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被窃,甲方概不负责。

    二十七、本协议规定的乙方住养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可续订本协议。未继续签订的,乙、丙方又未提出异议,,乙方还继续在甲方住养的,本协议继续生效。

二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另行签字补充条款。

二十九、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方可生效;若老人无行为能力甲、丙签章后生效。

三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敬老院        代表签字: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

入住老人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年     月    日

丙方:

入住老人的抚养人(或经济责任人)签字:          电话号码: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融资服务协议书

融资服务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鉴于:

甲方有委托乙方作为融资服务顾问的意向。乙方是专业从事资本运营的投资管理专业机构。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作为甲方融资服务顾问,为甲方的融资提供信息、意见、建议,制作技术性方案及引入资金。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融资委托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作为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

2、甲方承诺,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托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甲方承诺如果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之间达不成投资合作协议,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不得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行洽谈甲方引资项目之事宜。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洽谈上述引资项目之事宜,并达成协议,视为本协议已经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已经达到,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3、甲方所获得的融资额是指甲方与投资商达成的交易合同和/或转让书和/或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但不限于以货币资金、承债、债券、股票、机器设备、工艺技术、品牌专利、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折算的交易金额总和。

4、甲方同意一旦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与甲方共同建立投资合作伙伴并完成相关协议签署,在融资资金到达有关帐户查实可使用后,即视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的义务全部完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拒付和少付本协议项下的融资服务费。

5、本协议签订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签约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融资服务费金额为甲方所获得的融资额的 %,即人民币 。甲方应当自从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首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3

(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人民币 ;甲方从投资商

处获得的第二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3(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剩余部分融资服务费即:人民币 全部支付给乙方。

3、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3%(千分之

三 )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5、支付方式

融资服务费按如下方式支付:

甲方将上述融资服务费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6、丙方同意将以持有甲方10%的股权设立股权财产权信托,在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投资甲方的融资款到期时,丙方将10%股权零价格过户至乙方。此承诺为丙方不可撤销的义务。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5)甲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7)甲方在没有乙方直接参与的情况下,私自(包括自行或以其他名义)与乙方所推荐投资商合作,甲方也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两年内,只要系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和甲方就本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甲方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并不影响乙方主张此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到项目方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

2) 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融资目标、整体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负责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方权益;

5)组织重点投资商到项目方实地考察;

6)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7)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8)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3、丙方的义务

丙方将持有的甲方10%的股权零价格过户给乙方。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根据其成立地或设立地法律合法组建、有效存续并且状况良好;

2)甲方拥有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并拥有必要的权力、授权和批准以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3)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使其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获得全部授权,并使该方受本协议的约束。

4)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和/或陈述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如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负。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乙方没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如果项目资料出现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形,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对项目没有义务进行尽职调查。

3)乙方不对所推荐投资商的投资资格、资产状况、经营状况、资金来源合法性、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的推荐行为不应视为

乙方对所推荐的投资商做出任何的认可或保证。甲方有义务不依赖乙方提供的信息而对投资商独立进行全面尽职调查。

4)乙方推荐的投资商与甲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与项目相关的争议、诉讼、仲裁、行政调查、行政处罚,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应成为被诉、被调查或被处罚的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确需解除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出劳动的报酬。

3. 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时间: 时间:

签约地点: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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