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服务承包合同书

绿化养护服务承包合同书

甲方:xxxxxxxxxxx公司

地址:

公司性质: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公司性质: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 xxxxxxxxx小区公共绿化的绿化养护服务。为规范双方的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承包甲方所管理的 xxxxxx 的绿化养护服务业务。

二、承包方法: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的方式。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无偿提供绿化使用的水电,并提供贮物室、办公室各一间供乙方放置绿化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作期间休息之用(如有条件,甲方可再为乙方免费提供员工宿舍一间),若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费用由乙方自理;

2.要求及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小区的绿化,对破坏小区绿化之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屡次违章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3.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绿化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4.如遇特殊绿化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绿化工作;

5.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引导乙方按照标书、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要求运作。

6.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数量及工作质量。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各项作业标准,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为小区提供专业绿化服务,并严格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承担所有安全生产责任。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小区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

2.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人数  3-5 人(为了保证现场的品质,必要时乙方须增派人手),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之专业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绿化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绿化情况,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现场服务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A、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B、无犯罪或其他不良情况记录;

C、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的非残疾人士;

D、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人员流动或其他原因,需调换或新招员工的,在员工进场之前,需知会甲方。

3.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提交项目月绿化用品和用具总清单、员工绿化用具和用品配备清单,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每月28日之前,根据当月现场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绿化作业计划,每月1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上月《承包项目月度工作报告》,并接受甲方关于绿化计划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已制定的月度及日常绿化作业计划如需修正或调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4.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的员工轮休表。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调休或临时请假的,需提前一天知会甲方。否则,将按缺岗处理;

5.每月若有对乙方的有效投诉(特别是绿化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可在当月绿化服务费中扣除1%—10%的绿化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绿化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地盘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相关负责人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7.负责承担乙方员工之保险、工资、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管理好员工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8.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之全部设备、工具、绿化材料、及绿化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绿化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养护过程中若有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苗木死亡则乙方应一个月补种并保证成活(否则甲方有权从每月的服务费用中根据市场价格进行扣款);

9.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身着乙方作业工作服、佩带工作证(加盖乙方公章),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守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管理区域内逗留;

10.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所、培训室等房间进行室内绿化时,不得翻阅上述资料,如因特殊原因获悉上述信息,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传阅;

1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及其员工不得擅自为甲方客户提供绿化外的其他服务,不得介绍他人为甲方客户提供其他服务,不得有拾荒等其他未经允许的行为;

12.乙方积极听取甲方对小区绿化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3.如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搞好绿化工作并保证检查合格;

14.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有责任向甲方反映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向顾客索取小费及财物,因此造成的投诉或负面影响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罚或取消分承包方资格。

15、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本小区内受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须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有义务参与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

五、服务范围及频率等见附件。

六、工作人数安排、工作要求和工作质量标准:

1.乙方保证从            日起安排人员共  3-5  人开始进驻甲方现场(不含前期增派人手),合同期内,如甲方证实乙方派驻人员有旷工、人员补充不及时等等不足规定人数的,甲方有权按每人每天五十元整(¥ 50元/人·天)的比例在乙方当月的绿化服务费中扣除相应比例费用;

2.乙方人员服务时间如下(请各项目根据项目要求对时间做出调整):

    5月-10月

     11月-次年4月

如有调整,需正式告知甲方并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

3.乙方负责日常绿化服务,至少满足以下内容:

A、禁止将绿化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存放在垃圾中转站以外;

B、制订严格、科学的绿化养护、消杀的方案方法,避免在此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消杀方法须经甲方确认;

C、乙方所使用的设备及消杀中使用一些毒性和各种可燃性清洁剂,按要求存放在固定区域。做好相关标识、标签,并向甲方报告存放品种、数量,甲方有权随时检查;

D、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使用相关规定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药品和器械;

E、乙方绿化服务后产生的废水不可倒入雨水井内,只能倒入污水井中。

4、除非是公休时间,乙方派出的绿化服务人员不能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服务;

5.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质量标准等事项参见双方所签订的合同附件中的相关规定。

6、在绿化用水资源的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如下措施:

a)   绿化使用的水管如果有破损的,必须用胶布或扎带包好,水管接口处必须扎紧,保证没有漏水现象。暂停作业时必须关好水阀门,严格杜绝水管放于地上放任自流,各种接口必须保证没有漏水现象。

b)   用水必须先征得项目经理和环境甲方监控管理员的同意。当用水量较大时,必须填写用水申请单。特殊情况必须用水冲洗时也应及时知会并征得环境监控管理员同意。

七、合同金额:

本物业绿化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小写)¥:       ,(大写):             

八、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月之绿化服务费转划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户行:                              ;银行帐号:                      。若有变更,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合同期限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再行续签;

2.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本合同生效之日后前三个月为承包试用期,在此期间内因乙方服务质量不合格时甲方可随时解除合约,甲方将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但此时间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需赔偿甲方损失相等于一个月绿化服务费用之金额。

3.除上述第2条所述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因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均需赔偿对方损失相等于一个月绿化服务费用之金额。唯如下情况发生,则对应方可单独解除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所规定之乙方责任,影响小区环境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三次书面警告及罚款仍无效果,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而不需承担任何费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人力不可抗力即自然灾害、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所引起的环境脏污,不在此列);

(2)甲方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未能支付乙方之服务费用;

(3)若乙方所承包之服务在省、市、国家卫生检查中不达标,或因服务问题影响甲方创优和其他各项达标,第一次发生将扣除一个月承包费用之20%,第二次发生除扣除一个月承包费用之50%外,甲方将与乙方解除承包合同。

3.甲方每月评审主要以日检与月检记录的不合格项作为评审依据,不合格包括轻微和严重不合格,各类不合格的最高限度如下:每月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90个。每季度累计达到270个轻微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合同;

4.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服务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常用绿化用品,导致定期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予以有关罚款(日常绿化服务质量除外)。

5.甲方严禁自己的任何员工接受乙方的礼品、娱乐性招待、金钱或其他形式的馈赠。乙方不得有任何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的行为,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追究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员工收取任何款项,须出示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款收据”,否则甲方一律不予承认。

十、其它事项: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服务范围扩大/减少或工作增加/减少,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协商议定;

2.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使用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在工作期间内通信状态良好。

3.乙方在上述服务范围之外,每月免费提供5小时/人的工作量供甲方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调动安排使用;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武汉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  页,双方各持二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乙方投标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及其附件为准)、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同为合同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清洁综合服务承包合同书

清洁综合服务承包合同书

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由甲方管理的某某之清洁综合服务。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所管理之某某之清洁综合服务业务。

二、 承包方式: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的方式。

三、 甲方责任:

1. 无偿提供清洁使用之水电,并提供办公室一间供乙方放放置清洁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间休息之用,若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费用由乙方自理;

2. 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综合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的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以全力支持;或对乙方员工有意见或不满意之处,可要求乙方调换员工。

3. 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须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4. 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运作;

5. 负责提供工作所需在物流中心内部进行双方工作联系必须的通讯设备和频率;

6. 负责协助乙方在作业时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四、 乙方责任: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订之各项作业标准(具体标准参见合同附件之相关规定),为某某提供专业清洁综合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某某之清洁人员。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中心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

2. 按照报价文件中指定人数,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之专业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工作日记,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

3. 每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工作计划,并接受甲方关于清洁计划合理建议和要求。已制定的制定及日常清洁作业计划如需修正或调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4. 每月若对甲方有效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予以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视情况可在当月清洁综合服务费中扣除适当(最高不超过承包费用的20%)清洁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务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所处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 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某某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并积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征询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6. 负责承担乙方员工之安全责任保险、工资、劳保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管理好员工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以及必须为乙方在物流中心清洁服务第三责任负责。

7. 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全部设备、工具、清洁材料及清洁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

8. 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办理工作证,向甲方提交所有人员的身份证、特区居留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身着乙方作业工作、佩带工作证,着装整齐有序,并在工作时间内不行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

9. 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物流中心清洁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清洁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0. 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搞好清洁工作并保证检查合格。

11. 乙方自行做好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和相关培训,未经允许不行擅自私拿客户的财物,如有发生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12. 乙方员工在工作中,由于其过错而造成自己自己或其他人员受伤害、死亡,动物受伤、死亡,或对某某的设备设施及其他财产等造成损害,或乙方人员在某某发生治安事件和严重事件,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3. 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单主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 乙方须确保所有员工精神面貌良好,仪表端正,头发整齐,制服干净整洁,统一服装。

五、 清洁综合服务范围

总体服务范围:某某公共部分区域,(包括楼盖、屋顶、梁、柱、3米以下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件、楼梯间、门厅及管道竖井、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道、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化粪池、沟渠、池、井、路灯、指示牌、不锈钢护栏、保安值班室、岗停、信报箱、垂直电梯、公共走道、消防楼梯、室外停车场、外围部份、绿化、消杀、物流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洗手间、楼梯、洗手间等公共场地)。(甲方管理范围内、红线范围内)。

1. 大理石晶面处理包括:大理石地面的翻新及晶面处理保养。

2. 除上述清洁内容外,乙方还应负责甲方随时提出的甲方物业范围内的所有清洁事项。

六、 工作人数安排、工作要求和工作质量标准

1. 乙方保证安排不少于6名清洁人员进驻现场作业,如甲方证实乙方派驻人员不足规定人数的,甲方有要按工资比例在乙方服务费中扣除相应比例费用。

2. 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质量标准等事项参见双方所签订的合同附件中的相关规定。

3. 如果乙方提供的清洁保养服务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经过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三日内仍未改善的,甲方可自行雇佣代工将该项工作搞好,有关代工工资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4. 在每月1-5日的清洁考评中,如清洁质量不达标,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乙方应在两日内完成,如整改后复检不合格,甲方可根据质量考评表的数据给予扣分。

5. 各项清洁质量按100分计算,最低标准达到90分,否则,按每多扣1分扣50元计。

七、 承某某清洁综合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 元( /月)。

八、 付款方式

承包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有效#5@p,甲方于收到#5@p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月之清洁综合服务费向乙方支付(乙方开户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 合同期限及违约责任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其中含试用期半年。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随时提出终止合同而无需提前通知对方。合同期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延期一年,其后,依此类推。续签期间,没有试用期。

2.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一般不行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因甲乙双方单方面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双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否则须赔偿损失相等于一个月服务费之金额的经济损失;

3. 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服务工作,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常用清洁用品,导致定期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处以有关罚款(日常保洁质量除外)。

4. 有关罚款按本合同每四条第4款规定执行。

十、 下列情况发生时合同提前终止:

1.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即时解除:

---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所规定之乙方责任,影响物流中心环境或导致甲方其它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三次警告及罚款仍无效果,甲方有权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即自然灾害、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所引起的环境脏污不在此列。

---乙方未按甲方工作要求派遣足够的清洁人员或清洁人员严重脱岗,并经甲方警告后三天无改进; ---乙方破产或成为强迫清算或者解散的对象,或者停止营业;

2. 甲方连续二个月及以上未能支付乙方承包清洁综合服务费。

3. 若乙方所承包之清洁服务在省、市、国家卫生检查中不能达标、或因清洁卫生问题影响甲方各项达标的,甲方可与乙方解除承包合同。

以上述情况下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十一、 其他事项

1.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合同期内,若因服务范围扩大而增加工作量,需增加人工费用时,双方协商议定。

2. 乙方承包某某的清洁服务的同时,有应客户要求负责为本中心业主提供有偿清洁服务,并负责服务的联系、接待、提供和实施。乙方同时还须保证承担此类服务不行影响中心正常清洁服务质量,并承担因乙方服务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对乙方为本中心客户提供之清洁服务,甲方不承担任何服务费用及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3.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一式贰份,每份 页,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均为合同之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并生效。

6. 本合同之的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7. 与本合同在关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附件:1、《某某清洁服务明细表》

2、《某某清洁服务质量标准》

3、《某某人员配置表》 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某某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日期:200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日期: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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