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投资经营合伙合同

XXX餐饮店投资经营合伙合同

甲方:奇奇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丁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

甲、乙、丙、丁四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经营西安XXX餐饮店(以下简称“XXX餐饮店”),经双方友好协商,就XXX餐饮店的设立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X餐饮店的经营行为,保护甲、乙、丙、丁四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XXX餐饮店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合同各方对奇奇餐饮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期限为 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合同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纳出资的期限

甲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

丙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 丁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

第四条 各同各方出资份额比例

甲方对XXX餐饮店出资份额为50%;

乙方对XXX餐饮店出资份额为30%。

丙方对XXX餐饮店出资份额为10%;

丁方对XXX餐饮店出资份额为10%。

第五条 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额的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外,造成守约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各方均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仍应按照本条前款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各自责任。

第六条 利润分配

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方所持XXX餐饮店的出资份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七条 债务承担

(一)XXX餐饮店对外债务由XXX餐饮店财产偿还;

(二)XXX餐饮店财产不足以偿还XXX餐饮店对外债务时,XXX餐饮店对外剩余债务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方所持XXX餐饮店的出资份额比例承担债务;

(三)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其出资比例自对方对外偿还债务之日起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当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 XXX餐饮店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第九条 XXX餐饮店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二)主持XXX餐饮店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四)制定XXX餐饮店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五)制定增加XXX餐饮店出资的方案。

第十条 乙、丙、丁三方不参与XXX餐饮店的经营管理,但乙、丙、丁三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监督、检查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二)为了解XXX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二)合同各方向新合伙人告知XXX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订立入伙合同;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XXX餐饮店的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一方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经其他人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四)合同一方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XXX餐饮店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XXX餐饮店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五)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XXX餐饮店的实际情况,由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六)退伙人对给XXX餐饮店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退还的财产数额;

(七)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方的继承人对该方在XXX餐饮店中的财产份额享有继承权。

第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的条件:

(一)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四)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XXX餐饮店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XXX餐饮店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合伙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四)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 合伙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XXX餐饮店:

(一)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

(二)清理XXX餐饮店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XXX餐饮店未了结的事务;

(四)清算后有盈余的,则按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相关税费、员工工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先后顺序进行;

(五)清算后如亏损或XXX餐饮店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XXX餐饮店财产偿还,XXX餐饮店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出资比例承担;

(六)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 日内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合同各方违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出资和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各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罢工、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战争、征收、没收及其他政府行为等。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采取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XXX餐饮店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相应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文件签署之前,甲、乙、丙、丁四方仍依本合同履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即使被政府、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仲裁机关认定为违法、无效、不可执行,亦不影响本合同有关收益分配、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等条款的效力,该等条款仍然是对双方有效的,双方同意按照上述约定对对方进行有关补偿或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书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合同双方须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书如需公证,以公证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乙、丙、丁四方按出资份额承担。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经营合同范本之经营合同之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

合伙人:

姓名 ,性别 , 年龄 ,住址 。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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