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代理商协议(非常完整)

代 理 合 作 协 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原则,就XXX代理合作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第1条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约定,本协议中的用语定义如下:

“XXX”全称为“XXX防恶意点击软件”(以下称为“XXX”),系指由甲方有偿提供给客户的一种互联网应用软件;

“客户”系指由甲方书面向用户提供的XXX购买申请或与其签订订单,表明购买方或用户接受甲方提供的XXX服务的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

“销售商”系指与甲方签订书面协议、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面向客户开展XXX相关业务的服务商,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客户完成XXX的服务申请、向客户发送通知、向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等;

“特权销售商”系指与甲方签订书面协议、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面向客户开展XXX相关业务的特别授权的服务商,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客户完成XXX的服务申请、向客户发送通知、向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和发展销售服务商等;

“授权业务”系指根据本协议经甲方授权,乙方开展授权业务的范围、方式、职责,具体规定见本协议第二条;

“授权区域”系指经甲方授权乙方根据本协议开展授权业务的区域;

“跨区销售”系指经甲方授权乙方超出授权区域进行销售或服务;

“预付款”系指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预付的费用;

“保证金”系指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用于保证协议期间履行协议过程中规范市场行为的费用;

“服务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并根据客观需要修改、乙方应与其客户签订的、规定客户使用XXX服务权利义务的标准合同——“防恶意点击XXX软件客户服务协议”;或者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提供给乙方的、已由乙方与客户签字生效的“XXX软件客户服务协议”;

“服务条款”系指由甲方制订并根据需要修改的、规定甲方提供XXX服务的条件、方式、内容和条款的名称为“XXX服务条款”的文件;

“XXX监察条例”指由甲方制订并根据需要修改的,提供给乙方的、规定有关XXX服务申请的方法、流程、注意事项、XXX业务更改规则等事宜的名称为“XXX监察条例”的文件;。

“升级”指XXX软件的信息及功能模块的更新,称之为“升级”。

第2条 授权

2.1 甲方依此协议指定乙方为XXX在授权区域内的[销售商]。依据本协议面向客户开展授权业

务;乙方接受该等授权,并承诺按照本协议履行各项义务。

乙方的授权区域为[ ],乙方不得超出授权区域开展授权业务。

依本协议规定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增加乙方的“授权业务”、取消乙方已获得的授权、或调整乙方的业务区域。 2.2 2.3

第3条 期限

3.1 本协议的期限为壹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如乙方在期限届满前30日向甲方发出续

约的书面通知,并经甲方在本协议到期之日前书面确认同意,本协议期限自动延续一年,以后各次续约以此类推。如没有另行约定,续约期内乙方的业务结算按本协议累计进行。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遵照协议履行权利义务,不得提前解除本协议。 3.2

第4条 预付款 预付标准为人民币[零]元,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内消耗完预付款(不可退还)。特权

销售服务中心发展下级服务中心时,收取服务中心的预付款(可退还合作)不得超过6000元,(不可退还合作)不得超过3000元。

4.1 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将指定承继乙方权利义务的销售服务商或特权销售服务商。乙方应在

协议终止日之起10日内通知甲方有关客户信息,并通知客户有关代理事项变更的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终止、承继的销售服务商有关情况等。

4.2 由于乙方怠于履行上述通知义务导致客户提出的任何纠纷、诉讼或索赔,均由乙方负责并

承担法律后果,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本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效力直至有关事项全部解决时为止。

第5条 双方权利义务

5.1 在不损害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

A. 负责在甲方网站及有关市场宣传活动中公布乙方为授权业务的[销售商],并向乙方提供在线试用

申请和销售管理系统接口和帐号;向乙方提供“服务协议”、“服务条款”、“销售服务规范”以及其他与授权业务有关的文件或资料;按照本协议、及前述规定,接收并处理乙方或其客户提交的服务申请;

B. 维护XXX并根据“服务条款”提供服务;根据客观情况单方对“服务条款”、“ XXX监察条例”

以及其他有关文件随时进行调整、修改或变更;

C. 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修改、取消优惠措施。提供市场推广和客户销售方面的统一材料或统一

的模版,执行统一的市场营销支持和培训;

D. 面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E. 乙方如在销售及市场运营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现象,对客户及甲方利益造成损害时,甲方有权依

据《XXX监察条例》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5.2 在不损害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乙方:

A. 应遵守和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B. 应当以[销售商]的名义,使用甲方统一制定并提供给乙方的“服务协议”或“订单”并与客户签

订合同,帮助客户了解XXX并理解前述文件的有关内容,根据“服务条款”、“销售服务规范”协助、指导客户完成服务申请并做好售后服务;

C. 应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预付服务费和保证金;

D. 向客户履行其在“服务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E. 应协助客户获得由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并向客户提供其他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通知

客户有关XXX服务形式的变更、价格调整等事宜,处理客户的要求、投诉等;

F. 通过市场活动、广告宣传等各种方式开拓XXX市场,不得诋毁甲方授权业务及其以外的其它业务,

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第6条 价格、预付款及结算条款

6.1 价格:

乙方支付第一笔预付金之后,甲方即提供XXX产品给乙方,乙方在市场营销中也将享受该产品的市场价格的[肆]折优惠。

6.2 结算

A.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零]元整,大写[ 零 ]万[ 零 ]

仟[ 零 ]百[零]元整,作为预付款,另加保证金为人民币[零]元;

B. 乙方提交订单后,甲方将从预付款中依订单价款扣除相应款项。当乙方预付款余额低于[ 零 ]

元整时,乙方应及时补齐该余额与预付款之间的差额。

C. 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因乙方违约被全部或者部分扣除,乙方应在发生款项不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或甲方书面指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超过7个工作日或在甲方指定的期限界满时仍末补齐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 双方应于每月1日对上月1日至30日(或31日)激活的XXX数量和服务费进行核对。

第7条 知识产权、商标、商号和品牌

7.1 甲方对授权业务的相关系统、技术、宣传材料(文字材料、图示、图片等)、标识等享有

完全的知识产权或已取得合法使用的权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上述系统、技术、宣传资料、标识等及相关知识产权从事与授权业务不相关的活动,不得以授权、转让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上述系统、技术、宣传资料、标识等相关知识产权。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志、企业名称等明确代表甲方的标志、标识、用语等进行任何活动。即使事先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也应当保证其使用不加带任何与本协议或书面授权无关的内容,且目的并不超出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使用的范围;同时,该种使用也不应使任何第三人可能产生诸如乙方为甲方的分支机构、关联公司或合伙人之类、或有其他超出本协议规定之合作关系的误解。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其雇员和下级代理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商号、品牌等。本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7.2 7.3

第8条 保密

8.1 凡与甲方的业务、产品、服务、计算机程序、技术研发及企业运营等有关的一切数据、图

纸、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市场信息和推广计划方案)等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乙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或履行而掌握或知悉的甲方的前述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8.2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其雇员和下级代理及客户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保守秘密。本条规定

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9条 竞业禁止

9.1 在协议期限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本协议授权业务相竞争的业务,即:不得从事与本协议授权业务类似产品和其他品牌的业务工作。

9.2 不得与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进行类似于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即:不得与其他任何公司进行其它品牌的防恶意点击系统的业务往来

此项特别处罚办法:以上两种情况一经甲方发现,乙方须支付给甲方处罚金[ 贰万 ]元整。 注:此项处罚办法的处罚金不包含在本协议第12条违约责任中的总违约金之内。

第10条 陈述与保证

10.1 乙方保证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并且本协议项下

的“授权业务”不超出其营业执照所记载的业务范围。

10.2 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的能力和条件。

10.3 乙方保证按照诚信、尽职的原则为客户提供有关服务;由于乙方怠于履行职责或其他过错

导致客户受到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 乙方保证不使甲方因与乙方签订、履行本协议、为客户提供申请服务、续费或其他有关服

务、进行推广宣传等过程中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面临或被牵涉进任何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和/或索赔;乙方进一步承诺,当该等诉讼或索赔发生时,乙方应补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赔偿金等。

第11条 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力使得甲方和/或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但应及时取得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对方。

11.2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导致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

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断电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法律规定等。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乙方未能适当并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的义务、承诺、

陈述或保证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捌千]元整,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获得的优惠条款的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乙方的[销售商]资格。

12.2 如果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赔偿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13条 法律适用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即是一裁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4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协议之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

力;附件与本协议正文规定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但该条款效力仅限于该附件范围内。

14.2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要求等均可以电子邮件、传真、挂号信或快递的形式送达本协议所列

明的对方地址;以电子邮件发送的通知,发送一方得到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提示则视为对

方收到通知;以传真发送的通知,发送一方的传真机发送结果报告单显示“OK”则视为对

方收到通知;以快递或挂号信发送的通知,对方签收则视为已收到通知。

14.3 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

14.4 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在甲方与乙方之间构成合伙关系。乙方应对其自身的任何行为独

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4.5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应以本协议为准,双方以前签订的代理协

议或其他法律文件中与本协议冲突的内容均不再有效。

14.6 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正文及附件进行修改。对本协议

的其他任何变更均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否则视为无效。

14.7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XXX软件市场操作规范.doc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第二篇:代理商协议

滨海欣安科技 Keende 系列产品代理协议

代 理 商 协 议

甲方: 天津滨海欣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天津 华苑产业园区 鑫茂科技园 C座 1001

法 人 代 表:孔庆亮

电 话:86-022-58388707

传 真:86-022-58388707

电 子 信 箱:qingliangkong@

乙方:

为拓展防盗报警器市场,充分发挥双方所长,本着互信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代理合作的相关事宜进行充分友好的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 总则

1.1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为其keende系列防盗报警器产品在______ 地区的指定代理商(见所附《代理授权书》),有效期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1.2 乙方应是在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的合法经销单位;

1.3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1.4 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登记表》(附件一),乙方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须在七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1.5 乙方作为甲方“keende”系列产品 ___级代理商,年销售任务为___ 万元。首批进货

量为 ___万元。当年度完成年度销售任务的,年底享受实际订货量 %的现金返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必须对协议及协议附件的内容保密;

2.2 乙方不得将有关的技术资料泄漏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2.3 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任意拆卸或解剖“keende”产品并仿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作。在涉及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2.4”keende”品牌作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之商标,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乙方有义务保护其权利不容侵犯。若有发现任何侵权行为,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调查和起诉侵权过程中提供帮助;

2.5 乙方作为甲方“keende”产品的授权代理商,有权以"keened”产品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一切与本代理协议所规定的“keende”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滨海欣安科技 Keende 系列产品代理协议

2.6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宣传、商务、服务等)做出评价和投诉,投诉时请填写《代理商投诉书》(附件二);

2.7 乙方须设立专门从事“keende”产品市场推广和销售的部门和人员,以保证最大限度地提高“keende”产品在所辖区域内的市场占有率;

2.8 乙方应积极开发所在区域的潜在市场,推广“keende”系列产品,提高“keende”品牌知名度和增加市场销售量;

2.9 乙方有义务在市场活动中尽力宣传甲方专业、严谨的形象,以及先进的开发、设计、生产能力;

2.10 乙方应随时收集同类产品和市场的信息,适时地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能迅速对其产品和市场策略做出调整;

2.11 乙方应定期提供产品的需求计划,以便甲方能及时、快速地提供货源;

2.12 乙方承诺在指定的区域内推广并销售“keende”产品,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低价冲击规定区域外的市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协商制定最有效的市场策略;

2.13 乙方在推广甲方产品时应与甲方信息共享,共同协作,把最终用户的工作做好。

2.14 在特殊情况下。在乙方不能与客户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通报该客户信息并由甲方协助完成交易,甲方将按乙方为该客户所投入的工作量和销售额支付适当比例佣金。佣金比例由甲乙双方具体商议。

第三条 进货渠道与同业竞争

3.1乙方只能从甲方采购协议产品。

3.2.乙方只有在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从事与协议产品具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销售。在没有上述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亦不可直接或间接参与甲方的同业竞争者的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马上终止对乙方的授权。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如出现问题,就立即解决(方式不限).如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多起质量事故,经查明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向甲方呈报书面的事故原因分析及解决情况报告;

4.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发货;

滨海欣安科技 Keende 系列产品代理协议

4.3 甲方应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资料,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keende”品牌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检测、资质证明;

4.4 甲方应尽力配合乙方市场工作,如参观接待、技术报告会和产品、技术培训、工程现场维修等;对乙方市场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4.5 甲方应指导乙方在施工或用户服务工作中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

4.6 甲方应及时地以文字形式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发布信息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4.7 甲方应做好各代理商之间的协调工作,协调乙方与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以及甲、乙双方在市场中的竞争关系,以避免在市场中出现不必要的竞争。

第五条 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5.1 甲方对其提供的产品实行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服务方式和制度按甲方规定执行,体现在销售合同中;

5.2 产品维修: 由甲方用户服务中心负责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按有关规定实行保修或更换;

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产品标识和序列号不清或被改动过;

☆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

☆ 产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拆开;

☆ 由于其他原因、意外损坏、不正常使用或安装造成的损坏;

5.3 乙方自行负责其所承接工程的开通工作;对于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点,甲方可提供指导、协助;确实需要甲方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工作,乙方应承担甲方人员的差旅支出;

5.4 甲方有责任在技术方面配合乙方进行必要的市场宣传活动,如售前的技术说明会,工程开通演示会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价格、订货、付款

6.1 双方商定的成交价格(附件三),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应严格执行;

6.2 市场最低报价(附件三)是为维护“keende”产品的统一性,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而设定的。甲、乙双方对用户的公开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此市场最低报价;

6.3 甲方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和市场变化情况调整价格,并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其价格变动信息,甲乙双方需重新协议价格,原有的价格条款自动失效;

6.4 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情况以及双方的合作情况,在适当的时候给予乙方合理数额的信贷额度和信贷期限或适当下调销售价格,具体条款另立协议;

滨海欣安科技 Keende 系列产品代理协议

6.5 乙方需按要求逐项填写《订购单》(附件四),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并通知甲方区域销售代表。同时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甲方根据《订购单》起草《购销合同》(附件五)并交予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6.6 验货:乙方收到货物后,应立即对所交付货物进行开箱验收,并填具《收货/验货单》(附件六)传真给甲方。如有商品破损或与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不符的情况,须在收到货物后三日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第七条 不可抗拒力

协议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如天灾、战争、政府命令或限制、瘟疫、火灾、水灾、地震或其它任何非协议双方能控制的类似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

风险的转移:产品发生遗失或损害的一切风险于交货时从公司转移至分销商。

第八条 法律效力

8.1 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可以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效力,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双方可终止;

8.2 在协议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如需续约,经双方协商后可重新签约;

8.3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8.4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附属的相应文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同时生效。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协议或终止合作;

8.5 其他未尽事宜随双方合作进程逐步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

8.6 当双方对本协议发生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应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滨海欣安科技 Keende 系列产品代理协议

合 同 附 件

1.代理商登记表

2.代理商投诉书

3.成交价格及市场最低报价表

4.订购单

5.购销合同

6.收货/验货单

7.代理授权书

甲方:罗兰德流体控制(营口)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滨海欣安科技 Keende 系列产品代理协议

附件1. 代理商登记表

1. 名称及概况:

(1) 公司名称:

(2) 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注册资本金:

(5) 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年月日)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值:

(6)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2. 近3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销售总额

3. 近3年投标货物销售给国内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 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4.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公章:

滨海欣安科技 Keende 系列产品代理协议

附件2.

代理商投诉书

格式略。

2.代理商投诉书

3.成交价格及市场最低报价表

4.订购单

5.购销合同

6.收货/验货单

7.代理授权书

注: 待总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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