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编号: NO.

 

 

 

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云南省教育厅    制表

协议条款

    根据国家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为明确毕业生(以下简称甲方)、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培养学校(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有权利按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的规定就业;有向乙方了解使用意图,表面自己的就业意见的权利。同时,有向乙方如实介绍自己情况和与乙方签定协议后有按规定的时间到乙方报到的义务。甲方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二、乙方有根据自己的需求情况,当面与甲方交谈,挑选的权利。有向甲方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自己的要求及使用意图的义务。乙方对甲方成绩有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加以明确;要求甲方进行就业前体检的,也应在备注栏中明确约定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如约定不明确,甲方到乙方报到后,乙方不得以甲方成绩、身体等原因为借口辞退甲方。

    三、丙方有审查甲方和乙方“双向选择”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的权利。有为甲方出具毕业推荐书和向乙方提供甲方真实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的义务。甲、乙双方签定就业协议后,由丙方按国家就业的方针、政策为甲方办理就业的有关手续。

    四、甲、乙、丙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中加以说明,备注栏中约定的事项,属本协议的补充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一经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协议三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其他方的同意,并按事先约定承当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由甲方或乙方或丙方交有关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案(复印件无效)。

 

第二篇:对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部分了解

(附:《就业协议书》样本)

编号: NO.

 

 

 

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云南省教育厅    印制

协议条款

根据国家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为明确毕业生(以下简称甲方)、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培养学校(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有权利按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的规定就业;有向乙方了解使用意图,表面自己的就业意见的权利。同时,有向乙方如实介绍自己情况和与乙方签定协议后有按规定的时间到乙方报到的义务。甲方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二、乙方有根据自己的需求情况,当面与甲方交谈,挑选的权利。有向甲方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自己的要求及使用意图的义务。乙方对甲方成绩有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加以明确;要求甲方进行就业前体检的,也应在备注栏中明确约定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如约定不明确,甲方到乙方报到后,乙方不得以甲方成绩、身体等原因为借口辞退甲方。

三、丙方有审查甲方和乙方“双向选择”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的权利。有为甲方出具毕业推荐书和向乙方提供甲方真实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的义务。甲、乙双方签定就业协议后,由丙方按国家就业的方针、政策为甲方办理就业的有关手续。

四、甲、乙、丙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中加以说明,备注栏中约定的事项,属本协议的补充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一经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协议三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其他方的同意,并按事先约定承当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由甲方或乙方或丙方交有关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案(复印件无效)。

 

了解    就业协议书

典型案例

    小张,是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专业是医学影像技术,毕业前小张与家乡所在县医院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交学校协议书生效,协议书中填写的专业是如实填写的。可是,毕业报到时,县医院拒绝接受小张报到,理由是医院原认为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等同于医学影像专业,后来知道两者是有区别的,故拒绝接受小张。这样情况的发生,显然属于违约行为,造成这样后果的原因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其实都有各自的责任,但损失和影响最大的还是毕业生本人,毕竟已经错过了找工作的黄金季节。

一、就业协议书的性质

何谓就业协议,必须先要回顾一下我国高校就业制度的改革的背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年代向市场经济体制年代的变化;高校招生也从单一的计划招生制度到多元化招生制度的变化,高校扩招成规模化;就业制度也从过去的国家指令下统一分配,每名毕业生凭证明自己是干部身份的“派遣证”到单位报到工作,计划经济体制年代的招生就业制度简称“统招统分”年代已经结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实行的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方式。按照现行的规定,未毕业的学生是不能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只有毕业后才有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可现实是,找工作必须在毕业前进行,否则毕业时无单位接收,毕业生就无从派遣,于是在从指令分配向双向选择转变的过程中教育部制度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形成了“介于国家分配和市场寻找(劳动合同)之间的就业协议,用于解决毕业与就业的时间差问题。

就业协议书,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根据1997年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签署“就业协议书”成为大学生就业的必须阶段。根据国家规定,在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目前,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提供的同一样本,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主管部门印制,就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和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协议书一旦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二、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一)就业协议书是明确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承载形式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通常都规定有毕业生享有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福利待遇等。同样规定用人单位也享有知情权,即毕业生有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真实情况的义务。

(二) 就业协议书是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和用人单位接受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依据

就业协议经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对当事人双方就产生了法律上的约束力,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就业协议接收毕业生就业。

计划经济时代,毕业生全部实行国家统一分配,无就业协议,但是《派遣证》作用明显,而现阶段就业协议书是高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统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制定派遣计划的依据,是打印《报到证》的依据,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仍需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就业协议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根据

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就业协议书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问题,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程序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无论个人、学校还是用人单位,对签订就业协议都应持谨慎的态度,因此具体流程主要有三个环节:毕业生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签署接收意见;学校就业部门签署意见并备案。                   

(一)毕业生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就业协议书中填写要求,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中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情况,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情况须填写内容

根据就业协议书中填写要求,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受工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受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用人单位进人,如果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应该上报主管部门批准。用人单位在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的协议书直接送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处,也可由毕业生本人转交。

(三)就业指导工作处签署意见并盖章

学校审核、签字、盖章之后及时将协议书审核情况反馈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协议生效,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就业协议书一份交与用人单位,一份交与毕业生自己保留,一份交学校作为学校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依据,在省教育厅就业主管部门备案。

附: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

1、填写《就业协议书》时,一律用黑色碳素笔或蓝黑钢笔填写,且不得涂改。

2、填写用人单位情况时,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有效印章一致。单位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及性质要写清楚;档案收取一栏,一定要将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写清楚,有人事托管的单位可填单位地址,无人事托管单位的单位应填写其托管档案的单位地址(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主要是指挂靠到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的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

    3、 毕业生情况填写时,如实填写姓名、民族、学制、专业。联系电话一定要填写清楚,电话号码有变更时要及时告知学校系部班主任或辅导员。

4、附加条款在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时作为补充协议另外备份。

5、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时,一定要注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有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单位则“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可省略,其实,用人单位除了性质之外还有级别之分,一定要将所有的公章盖全,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四、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和基本情况

只有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才拥有录用毕业生的自主权。毕业生要弄清楚该单位是否具有从事相关项目经营和管理的能力与资格,是否有录用毕业生的计划和用人自主权,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福利项目、违约的处理等系列内容要有所把握。

(二) 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协议

毕业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一般说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先达协议,双方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再交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处审核签证并签署意见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有的毕业生为了省事,要求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先签署意见(盖章),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公证的作用,不便于维护毕业生的合法益。

(三) 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书的管理有严格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如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工作处申请更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每名学生均为唯一编号,多份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追究乃至承担赔偿责任。

 (四) 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写明,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以确立。

(五) 明确考取升学、入伍、留学的处理办法

如果准备升学、入伍、留学等情况应该事先与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中注明中止协议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及如何履约,以免录用后给本人和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往往有的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提出解约时遭到违约处理,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指标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 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所以,毕业生应该在签约前就此与用人单位充分沟通,一般都会取得用人单位的谅解。

(六) 就业协议书违约的表现及处理

违约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违约,根本原因是签约之前缺乏充分的交流。

毕业生违约多见于毕业生同时与多家单位签约,再定取舍;向用人单位提供不真实的录用情况。用人单位违约多见于拒收毕业生;提供不真实的情况和虚假材料,误导毕业生与之签约;还有其他违约行为,如为约束学生收取一些不合理的费用或违反行政法规,不执行有关规定,侵害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违约的处理。毕业生应该先向已签约的用人单位提出违约申请,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承担违约责任,然后持用人单位的解约函和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批准,方可签订新的就业协议;若用人单位违约无故要求解约,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就业协议,否则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在本章的典型案例违约原因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签约之前都应该仔细交流,使双方都对“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认识达成共识,避免日后给双方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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