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协议书

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协议书(范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在 深圳市 区 工业城 路 厂房 层 (以下简称:租赁场所)上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厂房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如下:

1、 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1、双方对各自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条例和规定,

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1.2、双方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3、双方应当主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4、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

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急准备。

1.5、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

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变准备。

1.6、任何一方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当事方应当立即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及对方报告,并尽

力协助进行紧急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2、甲方安全责任:

2.1、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材料。

2.2、甲方有责任对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为乙方的接口及综

合管理单位。

2.3、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和现场调阅有关安全资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

培训等安全资料。

2.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场所、办公生活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

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

价,并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2.7、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

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

3、乙方安全责任:

3.1、 乙方应提供在租赁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代表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照。甲方应查验相关证照、并复印留存。

3.2、 甲方出租的场所,经甲、乙双方确认,符合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条件。如不符合

安全生产条件,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3、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 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4、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3.5、乙方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

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员工应当持证上岗工作。

3.6、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本单位员工必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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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乙方必

须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和监督。

3.8、 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乱

接乱拉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3.9、 严禁“三合一”。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局面审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厂房、场所等房屋内

居住人员。

3.10、 凡涉及消防、安全许可的,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11、 凡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3.12、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

3.13、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

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及时办妥相关手续,并将备案材料交甲方存档。

3.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擅自转租。

3.15、乙方不得损毁、丢失甲方原有消防设施;乙方应自行配置、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火

栓、灭火器、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3.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应急演练。

3.17、乙方若在厂房内进行动火、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专项作业应按《专项

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WI094001附件8)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作业许可证》,并派专员监督。经物业管理处保安员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可动工。

3.18、乙方对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有关规定报告市、县(区)安全监

管部门,并告知甲方。

3.19、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毁、或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20、 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

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3.20.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

无安全生产资质从事生产经营的。

3.20.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20.3、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

3.20.4、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3.20.5、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厂房、场所。

3.20.6、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4、其他条款

4.1、 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乙方承担所在租赁厂所内发生的事故责任,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部分甲方应返回给乙方。

4.2、乙方在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5. 效力及其他

5.1、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于相应租赁合同终止时终止。

5.2、未尽事宜应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和修订款项可经双方协商或另行签约。

5.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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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docx

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承租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号:

电话: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住”的方针,提高甲乙双方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和经营环境,明确和落实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甲乙双方自愿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原则,甲方将本单位位于 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范围的安全工作交给乙方自己负责。

二、甲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甲方负责管辖区域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根据承租的各企业、个体经营户的安全生产经营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普

及和推广安全管理知识。

3、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4、协助承租的各企业、个体经营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5、坚持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负责管辖区域的公共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7、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和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场所以任何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10、甲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及时处理或协助处理乙方报告的各类安全事项。

11、甲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三、乙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法定代表人(第一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人(直接负责人)是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建议,并组织的人力、物力及时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之前或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或隐患,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措施,确定专人负责。

5、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代表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诉。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给任何第三方或个人。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不得转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并约束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7、乙方应教育培训乙方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掌握火灾报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火场逃生路线及基本技能等技能。

8、严禁乙方搭建阁楼及设置各种形式的房中房。

9、乙方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锁闭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

10、乙方根据自身实际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设施,规定设置地点,不准随意挪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件堆放任何物品,定期检查,确保

完好无损。

11、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设置警戒,并施工完成前将防护设施恢复原状。

12、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13、凡需要变动原有的水电线路、管道和重新安装的,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和线路布置图,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经相关单位审批后方能进行。

14、电气线路确需变动,必须先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或其他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或其他专业人士进行,所有电气线路必须套管,并在安装和修理完毕后由甲方参与验收。

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乙方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原设计电表容量,禁止擅自增加用电负荷。

16、乙方营业结束后应做到断水、断电,关好门窗。

17、严格按照仓库规范管理仓库,保持良好通风,合理安排货物堆放高度和间距。

18、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0、乙方应对从业员工进行有安全教育培训,应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存底。

21、甲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四、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下同)。

4、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并负责善后处理。

5、若双方之一方因政府或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五、工作联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建立安全联系制度,相互通报管理组织架构。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应将管理人员及联络电话的变更情况及时告知对方。

3、对较大安全工作衔接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代表签署。

六、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5、此责任书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承租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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