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进修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实习生管理,提高医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质量,结合各学校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1.服从医院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医院安排的实习轮转表到各科室进行学习。在工作中要加强医德修养,尊重工作人员,团结同学,爱护病员,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院内举办的各项活动。

2.在临床实践中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忠实履行实习生的职责。

3.在各科室实习期间,应认真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努力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各项工作(包括临床工作、病房管理等),积极参加科室的各项工作。

4.在医疗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上级医师的请示,不得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及签署会诊单、手术通知书和各种证明书。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须征得上级医师同意。医技科室实习生不得单独操作贵重医疗仪器设备,不得单独出具报告。

5.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因择业面试需要,可根据学校规定的择业假进行请假,请假天数不得超过学校所规定的假期。如因病请假,需出具相应的诊断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均以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后必须销假,如需续假,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作旷课论处。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岗位者,均以旷课论处。累计旷课超过

一周者,将发函通告学校,并在实习鉴定中注明情况。

7.毕业实习期间,每个学生在各科室实习结束时应进行小结,填写实习手册,并交科室负责人和带教老师评定成绩并写评语。待全部实习结束时,应认真作好自我鉴定,由实习组长将本组成员的实习手册送交医务处,由医务处作出全面鉴定和总评分。

进修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进修生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依据医院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条件

(一)具有正规中等医学院校学历、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具备本专业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干部。

(二)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

二、进修时间

医院每年接收两批来院进修人员,时间分别安排在每年的三月份和九月份。临床科室只接收进修一年以上者,医技科室只接收进修半年以上者;专项进修由医院统一按计划安排,时间一般为3个月以上。

四、录取报到

进修生凭单位介绍信、学历证书和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按规定时间到医务处报到。报到时查验各材料后,由医务处发放进修生手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修生报到后应参加医院举办的上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

进修期间所在科室或进修生本人均不得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

限,特殊情况需提交原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医务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结业考核

(一)进修期满经过考核后,由个人和科室分别作出书面鉴定,医务处审阅盖章。

(二)进修结束应还清所借公物、书籍等,办完结业和离院手续后,发给本人进修结业证书。进修生办理离院手续后不得在医院滞留。

(三)下列情况不予以发放结业证书:(1)无任何原因自行中途终止进修学习;(2)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被医院终止进修学习;(3)不假外出或逾假不归;(4)进修期间发生严重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或损坏贵重仪器设备;(5)医德医风差经查实;(6)业务水平差,进修期满仍不能完成进修学习,结业考核不合格;(7)未经批准不参加医务处要求参加的各项活动2次以上。

六、教学管理

(一)带教科室应在进修生到科室的一个月内,根据进修生实际水平、工作能力及选送单位的要求制定带教计划,并制定专人担任带教老师。

(二)进修生必须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养成严谨的科学作风,要按照带教计划的安排,完成进修学习任务。

(三)进修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加各项诊疗活动。

(四)进修生不得单独值班,不得单独实施手术(包括门诊手术),

无手术决定权,一切有创检查、特殊检查、手术及危重、高干病人抢救均由上级医师决定,在带教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医技科室进修生必须在本院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原则上不得单独操作贵重医疗仪器设备,不得单独出具报告。

(六)进修生必须积极参加科室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理论学习,并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各项专业技能考核,科室负责将成绩记入进修手册和结业鉴定内。

(七)鼓励进修生在进修期间撰写学术论文。如占用我院资料和数据的,单位署名我院必须排在第一。寄出的各类学术文章均应经指导老师和科室主任审阅后,由医务部科教科开具介绍信。

七、经费管理

进修生报到时必须由选送单位一次性支付所有进修费用,进修费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论中途自行退学,还是被终止进修,所交进修费一律不予以退还。

 

第二篇:进修生管理制度

进修生管理制度

为满足下级医院进修需求,使我院进修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进修条件:凡申请到我院进修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对口支援基层医院可酌情),具备执业资格证书。

二、接受程序:单位推荐与我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进修人员填写进修申请表,携单位介绍信及执业相关证件到我院科教科办理手续。进修生入科进修须持有科教科开具的入科通知,未经医院许可不得擅自接受进修生。

三、进修生管理:

1.接受进修生的科室应认真做好带教工作,由科室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学习和工作,带教人员应根据进修生的专业具体情况拟定带教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2.进修生在进修期间,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或随意延长进修时间。由进修科室负责进修生的考勤,科教科不定期检查。

3.进修生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进修科室的工作安排,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对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进修医生,根据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考核,报分管院长审批,授予一定范围内的处方权,进修结束时取消处方权。

5.进修生要爱护我院公共财产,不得携走我院医疗器械病历相关资料,如有违纪立即终止进修并赔偿损失。

6.对在进修期间表现优秀的进修生予以表扬,并向原单位通报。对医疗作风恶劣或出现医疗差错纠纷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取消其进修资格并交回原单位处理。

7.进修结束后,填写学习小结,由科主任、带教老师讨论后进行鉴定,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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