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一辩稿

反方一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人生而不平等是指人从出生开始就在社会上处于不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享有不平等的待遇。我们说生命是平等的,是为了鼓励大家不要害怕身份地位的悬殊,去努力追求幸福,实现自己的价值。但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生命,它不能单纯的等同于生命。因此草率的认为人生而平等就显得有点狭隘了,这并没有真正理解人生而平等的含义。

我方认为,人生而不平等,理由如下:

第一, 每个人天赋的差异决定了不平等的客观存在性。

有的人天赋异禀,有的人资质平庸,我们姑且不讨论他们今后的发展状况,首先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就已经不平等了。成功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试问没有那百分之一的天赋,即使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能达到百分之一百的成功吗?再者天赋更是你后天付出汗水的前提,前提条件都高低有别,何来生而平等可言?

第二, 人生而不平等是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不可消除的。

从政治的角度来说,社会制度、国际环境的不同就是一种不平等。同样是两个新生儿,一个出生在瑞典皇宫,而另一个出生在索马里的战火之中,可能随时一颗炸弹就结束了他的生命。连生命都保障不了,你觉得他们还有平等可言吗? 从经济的角度来说,经济条件上的不平等更是显而易见的,穷人家与富人家的孩子相比不平等不仅仅是体现在物质上,他们在精神上受到社会的看法与对待也是不同的。

从文化教育的角度来说,不同经济发展条件下的不同区域的文化传播与教育质量也是不平等的,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事实。

而社会资源的有限,个人能力的不同,就导致了社会资源的不平等分配,从

而决定了人生而不平等是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不可消除的。

第三, 人生而平等只是一句辉煌的口号,仅仅是人类的终极理想之一。 “人生而平等”从文艺复兴时期就开始传唱,但它至今也未能实现,美丽的理想不敌残酷的现实,我们提出这句口号就是基于我们当今不平等的社会现状。它可以调和社会的仇视心理,但它不能掩盖人生而不平等的事实。

人们往往重于责难而不去接受与理解,每当遇到不平等的事或人就会像发泄一样把人生而平等挂在嘴边。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物竞天择,何来生而平等可言?生而平等只是人们为了美好的生活而去追求的愿望。我们当然也希望人生而平等,但无法否认人生而不平等这个客观事实。我们必须以一个正确理智的态度来认识社会现状,理想不能等同于现实。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人生而不平等。

谢谢大家!

自由辩:1.对方辩友所说的平等是脱离了物质层面的主观想法,只是一种理想化思维。是纯粹的唯心主义,而我方的观点是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论证人生而不平等的观点,首先两种思维客观对错的评价显然是我方正确。

2. 出生在美国的公民可以合法的拥有枪支,出生在瑞典的公民可以享受终身的免费医疗。可出生在少数阿拉伯或是非洲国家的妇女到现在还没有权利为自己支持的政治家投票。这样的现象能用平等来解释吗?

3. 为什么在现实中还会出现那么多的不平等现象?对于这些现象对方辩友为何还置之不理?原因就在于,对方辩友只注重了主观上的想法,而忽视了这些现象的客观存在性,没有去解决这些不平等而一味的强调人生而平等,导致了更多的不平等的出现

 

第二篇:反方四辩稿

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四辩稿)

海蜇撰

非常感谢对方辩友在自由辩论里精彩的发言,可谓有理有据使人信服,可惜对方辩友却在论述犯了种种错误,真让人觉得有种伸舌头舔鼻子差了一截的感觉。在这里,我针对对方的论述,总结了对方犯下的几点错误。

第一,对方偷换概念却自相矛盾,对方把“略施小惩”也一股脑地划进了爱的教育的范畴,可是殊不知这种不能量化的“小”永远都是相对的,一粒沙在细菌眼里就是整个世界,一旦小惩变成了大惩,大惩伤害了心灵,这样的教育还是对方口口声声说的爱的教育吗?这样的一个度谁能把握好阿?所以爱的教育就不应该有惩罚存在。

第二,对方辩友说爱的教育是理解、尊重和信任的,但是作为学生的我们都知道,多数老师在惩罚你之前肯定都要充分“理解”和教导你,在惩罚的过程中都要尽量“尊重”你的人格才能达到教育你的目的,惩罚之后都会告诉你说:“信任”你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所以对方辩友一直在自说自话,根本没有对比我方适当体罚也具有以上优点,然后就得出“更”的立论,这不是拉直牛角白费力气吗?

第三,对方辩友总是拿些极端的例子来搏击我方体罚害人,可是殊不知那些个例只是大海里的几天小鱼,是翻不起什么浪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对方辩友从小到大在校生活几十年里,大大小小的体罚没有几十也有十几次了,你们有变成他们那样极端吗?反而正是因为体罚让你们磨练出了各种优秀的品质,要不然现在怎么会站在这个人才济济的辩论场上呢?

第四,对方辩友说体罚是一种止痒不能根除的短暂有效的教育方式,可是对于世上那么多不见棺材不掉泪不到黄河不死心的人怎么办?对它们苦口婆心地教导有用吗,没准还被他们说成是大话西游里那个唧唧歪歪的唐僧,然后一棒子敲晕了呢。虽然对方说体罚是“短期有效”,但是总比这种“长期无效”更好吧。

最后,对方辩友犯下的一个最大的一个疏漏就是没有看到我们体罚具有的警示性。让我来吃笋剥皮,一层层分析。

首先体罚正如法律,我想在座的各位都没有犯过法吧,可是大家却都自觉地遵守法律,成为了一个好公民,但是它有伤害到你的肉体和自尊心吗?没有吧。可是事实摆在面前,法律的确对你们产生了行为上的有效性啊,而且是长期甚至一辈子的啊。

我让对方辩友一步,假设真的体罚作用在你的身上,那又如何?我们都知道万物有个度,适当的体罚,在你能承受的范围内却又能产生教育目的体罚,是不是就是一种良好的教育方式呢?

对方还不服气的话,我最后还可以让对方辩友一步,就算体罚真的没有把握好这个度,真的打击到了受教育者,那又怎样?拜伦说过,逆境是达到真理的一条通路,而马克思也说过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当我们脱离学校,走向社会的时候,哪个老板,哪个上司还会苦口婆心对你进行爱的教育?反而面临的却是种种的压力挑战和挫折,而这时正是需要我们这种从小培养出来的生存能力和抗击打能力才能让我们不被生活的大浪所袭倒。

自古以来棍棒底下出孝子,严师才能出高徒也并非没有道理,在赞赏爱的教育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忘记,只有体罚才能撑起一片天空。

(林群同学,有些观点针对你的一辩稿,语气重了一些哈,真不是故意的,这份你就当作参考文献吧,真的别介意啊~

反方四辩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