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发〔20xx〕82号

西安市教育局文件

市教发?2011?82号

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xx年四城联创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沣渭新区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现将《西安市教育系统20xx年四城联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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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系统20xx年创建工作要点

20xx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西安市教育系统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巩固深化创卫、创园、创省模工作成果。为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继续抓好创建任务落实

1.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创建工作,切实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2.年初,市教育局与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签订今年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3.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20xx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4.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召开年度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布置创建工作,结合单位特点,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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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1.要继续巩固深化创卫、创园、创省模成果,不断提升水平和扩大成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2.要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不断完善各项创卫常规管理制度,继续提升爱国卫生管理、学校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卫生、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水平,真正使创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3.继续加强校园绿化建设、促进校园生态发展,在校园改造工程、合校并点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程中,创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校园绿化环境。

4.继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影响力。

三、巩固提高环境教育普及率,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活动

1.要安排好中小学环境教育课程,开足上好环境教育课,巩固提高环境教育普及率(≥95%),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积极开发丰富的校本教材,注重在语文、政治、生物、自然、科学、地理、生物相关课程中渗透环境教育内容。

2.全年在全市中小学中组织开展环保主题活动不少于3次。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创建绿色文明学校活动。

3.积极完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教育系统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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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落实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任务

1.在学校管理中,要继续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完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让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文明——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做起”、“文明走路”、“文明乘车”、“参加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为载体,在校园中广泛开展“迎世园、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要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要充分利用我市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革命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

3.全面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广泛群众基础。要进一步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评选文明校园、文明班集体活动,不断提高师生文明素质,提升创建水平,夯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

4.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要继续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要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4

有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

五、做好“四城联创”的宣传工作。

(一)媒体宣传

1.积极发挥西安教育电视台的作用。要在新闻栏目中经常播出教育系统创建工作动态,并制作相关的创建宣传片和公益广告。根据创建工作的有关内容,力争每月邀请市教育局创建领导小组成员、直属院校创建工作负责人、学校师生走进演播室,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创建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畅谈对教育系统创建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支持教育电视台对创建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2.继续发挥西安教育网的宣传作用。及时编辑刊登有关创建工作的各种文件和文章,不断更新内容。在网页上循环播出创建宣传片和公益广告。

3.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的网站都要开设四城联创专题、专栏和科普宣传网页,并及时更新内容。

4.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力争更多的刊登教育系统的创建信息,不断扩大影响。要针对创建专项活动,向新闻媒体连续刊发有分量、有深度的系列评论和报道。

5.及时编发创建工作简报。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单位)要及时通报创建工作动态,向市四城联创办、市教育局提供创建工作信息。对创建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好创意及建议及时进行交流、推广,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5

(二)校园宣传

1.在校园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宣传活动,如专题演讲、主题班队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四城联创的意义和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园刊物上开辟创建专栏,鼓励师生投稿,发表创建感言,宣传表彰校园内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部门和个人,树立创建榜样。

2.学校的创建宣传栏、墙报、黑板报、橱窗等,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3.沿街学校要按照街办的具体要求,制作和悬挂四城联创宣传横幅,做到设置规范,悬挂整齐。

4.参照市四城联创办系列培训会议材料,主动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到校园,举办四城联创基本知识讲座,向广大师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培训,使创建理念深入人心,使创建活动成为人人自觉的行动。

5.号召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以“跟我排”、“跟我来”,维护交通秩序,认养树木绿地等为主题的活动,使广大师生在社会生活中不断提升文明素质。

6.继续开展好“小手拉大手”、“四城联创进课堂”活动,利用集中面授、各班分头面授、给家长致信、发倡议书、发创建宣传资料、评选优秀家长、建立学校开放日、编学创建儿歌、让家长走进校园、学生和教师走出校门等多种形式,宣传四城联创的重大意义、考核标准、市民行为规范等,增强吸引力,从而带动6

更多的家庭成员参与四城联创工作。

六、做好四城联创档案管理工作。

各区县、直属院校(单位)、教育部门相关处室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教体发?2010?41、42号《建档规范》文件,认真做好创建资料特别是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各区县教育局要落实相关资料员的具体任务,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各单位要本着“全面、真实、细致、统一、规范”的原则,确保创建材料归档工作高质量完成。

七、加强督导检查工作。

要加强四城联创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按照我局制定的《考核办法》落实检查考核制度,结合实际,定期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四城联创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认真总结经验,突出特色,树立典型,形成汇报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创建办。

市教育局创建办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抓好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对创建工作完成好,工作力度大,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创建工作不重视、措施跟不上、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创建任务完成差的区县和学校,进行责任追究。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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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 四城联创△ 工作方案 通知 抄送:市四城联创办。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3月17日印发 8

 

第二篇:市经资发〔20xx〕144号

市经资发?2011?144号

关于印发《全市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

淘汰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经贸局、节能监察机构:

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工信部节[2011]310号)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全市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请各县(区、市)经贸局、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认真执行。

附:《全市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

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监督检查方案》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

全市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

淘汰情况监督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重点用能行业能源消耗过快增长,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十二五”工业节能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和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总体目标

通过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的主要产品能源消费水平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掌握企业主要产品能源消费水平及存在的问题,促使企业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通过加快先进节能工艺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缩小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差距。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列出超限企业名单和仍在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明细 3

表及企业名单。同时,落实20xx年度专项监察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监督检查范围:年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其中,省节能监察总队负责“国家千家企业”的监督检查,市节能监察支队负责“省双百”企业及洗煤、焦化行业的监督检查,各县(区、市)经贸局及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省双百企业”以外的其它用能单位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内容:20xx年1-6月份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和机电设备使用情况,重点是涉及到已实施的22项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及地方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等。对20xx年度专项监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尚未落实的要说明理由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监督检查方法

(一)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依据国家及省能耗限额标准中的产品能源消耗核算原则,通过核实企业20xx年1-6月份生产成本、产品成本、财务会计报表;能源统计报表(P201、P201-1、P207)、能源消耗统计台账、生产月报、年报;燃料化验分析报表,计量器具台账、检定记录、计量器具配备率,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原始资料,核算企业主要产品的单位产品(工序)能耗 4

和电耗。

(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使用情况

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逐一查看设备台账,现场查看在用的机电设备型号、生产工艺装备,对企业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企业自查。各重点用能单位对20xx年1-6月份主要产品的单位产品(工序)能耗、电耗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准备相关报表资料,为监督检查提供真实、全面、准确依据。

(二)现场监督检查。省、市、县经信委及节能监察机构将深入企业现场,了解企业能源管理系统、能源计量系统、能源购销系统、能源转换输送和利用系统、主要生产系统、机电设备使用的基本情况。收集有关数据和资料,主要包括能源管理、能源统计报表、各分系统和主要耗能设备的运行情况、生产报表、技改项目、机电设备台账等有关数据资料,依据国家、省能耗限额标准核定企业主要产品的单位产品(工序)能耗和电耗,填报能源消费基本情况表(附件二)、20xx年1-6月产品或工序单耗表(附件三),依据目录对照企业实际情况填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在用情况表(附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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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检查结果确认。省、市、县经信委及节能监察机构就检查结果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并由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上签字盖章。各县(区、市)节能监察机构严格按附件四、附件五统一格式做好汇总(高耗能机电设备在用情况汇总按附件四格式汇总)。

五、时间安排

7月20日-8月8日,各重点用能单位自查,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对监察人员进行限额标准培训和依法监察教育;

8月8日-9月10日,省、市、县经信委及节能监察机构赴各用能单位现场监督检查,核定单位产品能耗超限企业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在用情况;

9月10日-9月15日,各县(区、市)经信委及监察机构整理汇总监督检查情况;

9月15日-9月18日,各县(区、市)经贸局及节能监察机构将监督检查结果报市经信委及市节能监察支队;

9月18日-9月20日,市经委将监督检查结果报省经信委及省节能监察总队;

9月20日-9月28日,省节能监察总队整理汇总全省监督检查整体情况,报省经信委;

10月,省节能监察总队根据汇总结果,分行业进行抽查。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经贸局及节能监察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监督检查的重要性,按照方案 6

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把监督检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不断完善能耗限额标准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定期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能耗限额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并实施针对性强、效果突出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三)明确责任义务。开展对重点用能企业的主要产品能源消费水平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县(区、市)节能监察机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秉公办事,确保监督检查结果客观公正,要对辖区内监督检查结果负全责。同时,开展节能监督检查是节能法律法规赋予节能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的职责,各用能单位必须依法接受监察审计,必须准确、完整、如实提供所需的各项资料。监督检查结果一经确认,不再接受用能单位提供的补充资料。对于拒绝接受监察审计或拒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报请节能主管部门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四)提高工作质量。各县(区、市)经贸局及节能监察机构要认真总结20xx年专项能源监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现场监察前组织监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认 7

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省限额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如发现企业生产报表、统计报表、财务报表数据不符情况,监督检查人员要综合分析,认真核算,原则上采用生产报表数据。如生产报表、统计报表严重不符,应深入挖掘,核实数据真伪,再进行核算。

(五)确保工作进度。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县(区、市)经贸局及节能监察机构必须树立大局观念,互相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扎实有效推进,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附件:1、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核算原则

2、能源消费基本情况表

3、20xx年1-6月产品或工序单耗表

4、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在用情况表

5、山西省重点用能单位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监

督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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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核算原则

对有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产品(粗钢、焦炭、电力、合成氨、烧碱、电石、铁合金、水泥、平板玻璃、金属镁、碳素、铜冶炼、铜及铜管材、建筑卫生陶瓷、电解锌、电解铝、铝合金、氧化铝、铝电解用预焙阳极、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棒材)严格按照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进行核算,国家现阶段没有制定能耗限额的产品按照统计要求核算,具体方法如下: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

吨煤综合能耗(0600):吨煤综合能耗(吨标准煤/吨)=总能耗(吨标准煤)/原煤产量(吨)

子项:总能耗(原煤生产能耗+非原煤生产能耗)—(煤矸石、油页岩、煤泥、瓦斯资源利用量)。

计算时,应折算成标准煤后计算。煤矸石、油页岩、煤泥、瓦斯资源利用量按实测发热量数据计算标准煤量。

原煤生产能耗:指矿井(露天)原煤生产过程中的回采、掘进(剥离)、运输(不包括为矿区服务的大铁路运输)、提升、通风、排水、风压、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充填、矿灯充电、矿机修、工业照明、工业供水等能源消耗,以及与上述有关的各项线路和变压器的能源损失。

非原煤生产能耗:指煤矿企业附属的其它工业产品生产 9

的能源消耗。如选煤厂、机修厂、运输队、建材厂、火药厂、化工厂、支架厂、钢铁厂、综合利用厂等能源消耗和由各种专用基金支付的工程(如大修理、更新改造工程等)的能源消耗,以及与上述有关的各项线路和变压器的能源损失。

母项:原煤产量为矿井产量、露天产量、其它产量。矿井产量指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它产量。露天矿产量指采煤阶段产量、剥离阶段产量和露天其它产量。其它产量指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和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产量。

回采产量指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量。但对下列情况应作如下处理:

1、矿井未正式移交之前,对准备出的回采工作面,进行实际采煤,其采煤量应计入基建工程煤内;

2、列入科研计划的新采煤方法试验面和使用新机试采面的出煤量,应计入矿井其它产量内;

3、掘进已完成,在回采过程中掘凿的巷道(一般称“采后掘进”)出煤,应计入回采产量内;

对已报废的矿井进行复采,由原煤生产费用负担的,计入矿井其它产量。

掘进产量指在生产矿井中由生产费用负担的生产掘进巷道所出的煤量。不包括由更改资金进行的掘进工作出煤和井巷维修工作出煤。对采掘产量混在一起分不清的,用下式计算:

掘进产量(吨)=煤巷及半煤巷的煤断面(平方米)×进尺(米)×煤的容重(吨/立方米)

矿井其它产量指生产矿井回采和掘进产量以外的其它 10

产量,主要包括井巷维修出煤,已报废矿井复采后所出的煤,不合质量经处理后合格的回收煤,科研试采出煤,出井无牌煤,水砂充填或水采矿井扫沉淀的煤泥,盘点发生的涨(亏)吨煤,以及由生产费用开支不计能力的矿井产量。

露天矿其它产量指露天采煤阶段和剥离阶段以外的其它产量。主要包括由生产费用开支的不计能力的露天产量,由排土场回收的拣煤量,露天坑内的残煤回收量。

其它产量指不由原煤生产费用开支所出的煤量,主要包括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产量。

基建工程煤指基本建设矿井、露天矿在没有移交生产以前的工程出煤和试生产期间所发生的煤产量。

更改工程煤指在生产矿井中用更改资金进行掘进工作所发生的煤量。

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产量指年生产能力三万吨以下的小井、小露天产量。

吨煤企业综合耗电量(0601):吨煤企业综合耗电量(千瓦时/吨)=10000×企业综合用电量(万千瓦时)/原煤产量(吨)

子项:企业综合用电量为企业所属单位的全部用电量,不包括转供电量。主要包括如下方面的用电量:

1、原煤生产用电量:指矿井(露天)原煤生产过程中的回采、掘进(剥离)、运输(不包括为矿区服务的大铁路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风、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充填、矿灯充电、矿机修、工业照明、工业供水等用电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 11

的电损失。

2、非原煤生产用电量:指煤矿企业附属的其它工业产品生产用电量。如选煤厂、机修厂、运输队、建材厂、火药厂、化工厂、支架厂、钢铁厂、综合利用厂等用电量和由各种专用基金支付的工程(如大修理、更新改造工程等)用电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3、非生产部门的用电量:指煤矿企业的非生产部门用电量。如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机关职工食堂、住宅区浴室、消防队等用电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4、基本建设工程用电量:指企业内基本建设工程用电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5、生活用电量:指职工家属住宅区的生活、照明用电量和采暖锅炉用电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母项:原煤产量,说明同上。

吨原煤生产耗电量(0602):吨原煤生产耗电量(千瓦时/吨)=10000×原煤生产用电量(万千瓦时)/[矿井产量+露天产量](吨)

子项:原煤生产用电量,说明同上。

母项:矿井产量+露天产量,说明同上。

选煤电力单耗(0603):选煤电力单耗(千瓦时/吨)=10000×选煤生产过程耗电量(万千瓦时)/入选原煤量(吨)

子项:选煤生产过程耗电量按电业部门结算的电量计算,不包括选煤厂向外传供电量,以及与选煤生产无直接关 12

系的各种用电量(如居民生活用电、基建工程用电、文化福利设施用电等)。

母项:入选原煤量指从入厂毛煤中拣出的不计原煤产量的大块(一般指50毫米以上)矸石后进入选煤过程,进行加工处理的原煤量。

精煤产出率(0604):精煤产出率(%)=[精煤产量(吨)/入选原煤量(吨)]×100%

子项:精煤产量为选煤厂的精煤产出量,包括冶炼用精煤和其它用精煤。

母项:入选原煤量,说明同上。

洗煤洗耗率(0605):洗煤洗耗率(%)=[洗耗量(吨)/入选原煤量(吨)]×100%

子项:洗耗量为洗煤过程中选出商品煤后的高灰分物料和加工损失,主要包括:

1、洗三号:指利用洗矸石进行再加工得到的低热值洗煤副产品(包括沸腾炉用煤、电厂和建材行业用的低热值煤等);

2、煤尾:指在浮选过程中排出的废弃物;

3、洗矸石:指洗煤机排出的矸石;

4、损失:指在洗煤过程中损失的煤量。

母项:入选原煤量,说明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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