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创新驱动,促进大学与科研院所创新成果转化的提案

关于加强创新驱动,促进大学与科研院所创新成果转化

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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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强创新驱动,促进大学与科研院所创新成果转化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办理

提 案 人:张玉台

主 题 词:科技成果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一、我国大学与科研院所创新成果转化和市场服务的意识不足

由于体制、观念等原因,我国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之间尚未建立起知识流动、人才流动、技术研发和技术转移密切结合的有效机制。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产学研合作仍主要以短期合作、松散合作、项目合作为主,没有建立资源共享、风险或成本共担、要素多向流动、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方式。这也造成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困境:一方面,大量的科技成果束之高阁,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另一方面,大量企业缺乏先进适用技术的支撑,对科技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科研机构和高校原始创新能力仍显不足,没有形成有利于创新的运行机制,部分科研机构和高校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的实力不强,无法实现产学研之间的深度融合。产学研合作在培训人才、咨询服务和技术创业方面还没有形成成熟的模式。

二是科研项目立项和评价机制尚未完全反映市场实际需求。部分科研项目在立项和选题环节未能与市场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研发过程缺乏企业的紧密参与,评价体系不完善,部分成果质量不高。部分高校、研究机构对应用性研究和开发认识不足,影响了产学研合作的开展。

三是科研评价体系不合理导致科研人员缺乏创新成果转化动力。目前,我国科研评价、收入分配等制度不尽完善,尚未建立充分激励创新人才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导致科技创新人才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在现行评价体制下,评价高校、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往往以获得多少科研经费、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及在哪儿发表、申请专利的数量、出版专著的数量等作为指标,对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重视不够,导致部分高校、科研机构以及科研人员热衷于争取项目和经费、发表论文,而对于科研成果能否实现转化这一问题并不重视。这种评价体制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四是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研发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和质量不能满足企业创新需求。大多数技术服务机构主要为企业提供低技术含量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信息服务等服务,而对于企业迫切需要的高技术含量的产品研发、设计、质量检测

等方面服务,服务机构或服务主体自身并不具备提供的能力。包括部分产业联盟在内的研发服务平台目前还处于较低发展水平,服务平台专业服务人员短缺、规模小、实力弱,服务功能和质量不能满足企业需求。

五是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之间进行产学研合作尚未形成稳定的、畅通的渠道,科研机构、高校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不强。不少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压力不大,主动性不高。

三、加强创新驱动,促进大学与科研院所创新成果转化的建议

(一)深入推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

20xx年x月,财政部发出了《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的意见》,政策突破点主要包括:明确了试点项目范围由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扩展到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与北京市政府联合支持的新立项项目;试点改革内容除原有的间接费用之外,增加了分阶段拨付和后补助以及科研经费自主权的试点内容。北京市政府起草了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试点的实施细则。20xx年,北京市共有967个项目纳入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试点,包括465个北京市项目、29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统筹项目以及212个部市会商项目。建议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深入推进中关村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继续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灵活有效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提高科研人员开展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培育新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二)放宽股权激励政策

在北京中关村示范区、上海浦东新区、武汉东湖高新区等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放宽股权激励政策,允许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人才以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和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作价出资办企业,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同时,研究开展绩效奖励和增值权奖励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形成鼓励持续创新的政策环境。

(三)完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

在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试点推广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国家作物分子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华大基因研究院等新型科技创新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模式,推动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以能力、贡献、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

(四)消除人才流动面对的制度性障碍

20xx年,为进一步贯彻《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落实人才互动及校企合作有关政策,推进校企人才互动试点工作,开展了包括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研究生实践(实习)基地、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合作、双向兼职、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等。尽管高校和企业开展人才互动试点的积极性很高,但开展人才互动目前仍面对一些制度性的障碍,比如高校教师到企业兼职的积极性不高;高校教师在依托研究成果,建立自己担任法人的公司时会受到教师聘任制度的限制等。建议相关部门对此进行研究,消除校企人才互动面对的制度性障碍,促进人才互动和科技成果产业化。

(五)推动企业和大学、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

通过建立资源共享、风险或成本共担、长期稳定的合作组织方式,能够加强企业与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形成长期、稳定和紧密的合作关系,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近年来,企业和大学、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研究院推进技术产业化,地方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已经成为目前产学研合作体系中针对技术需求和供给对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20xx年,中关村管委会会同北京市相关部门联合启动了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工作。到20xx年底,挂牌实验室已达到109家,开放共享的检测和研发设备共6.2万台(套),累计推动各类产学研项目30972项,受益企业达到10961家,成效显著。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工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对于提升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和促进产学研合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建议进一步推广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的做法,同时要进一步探索重大项目的孵化与培育机制,并引导开放实验室为重点企业进行深度的个性化服务,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来源:中国政协网

 

第二篇:关于加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提案

关于加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4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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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教育部办理

提 案 人:周宜开,张周平,张庆文,左焕琛,彭钊,栗震亚,王路,郑小燕,周然 主 题 词:教育,高教

提案形式:联名

内 容: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平均仅为10%,实现产业化不足5%,专利技术交易率只有5%,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尽管我国高校每年有数万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其中有30%以上的成果鉴定为国际首创,国际领先或者填补了国内空白,遗憾的是这些成果只有极少一部分转化成为实际生产力。相比而言,美国的科研成果转化率高达70%-80%。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如何减少科研经费的浪费,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已经成为以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

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涉及到多方面的主体,主要有科技成果开发者、中介组织、接受方(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等。它们在科研成果转化链条中担当了重要的角色,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分布在各个转化环节。

1、高校存在不合理的评价机制,科研导向偏离社会应用目的

长期以来,对高校科研人员水平的评价都以获得课题和经费的多少、发表论文的数量确定,很多科研人员将精力放在提高科研论文水平和追求科研成果获奖上,而忽视科研成果和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造成很多科研成果没有应用价值。

2、缺乏专业化科研成果转化中介机构,渠道不畅

目前高校虽建有科研部门,但仅提供内部科研管理功能,缺乏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服务于企业和社会的机构。高校外的中介机构不能进入高校,不能有效地发挥中介服务功能。

3、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不健全

目前的奖励政策忽视对成果转化者、管理者、中介者的奖励,影响了从事成果转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目前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利益分配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

4、风险投资发展缓慢,成果转化缺乏资金支持

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其中中试部分和商品化阶段需要大量资金,一般是依靠企业和风险投资机制。但目前企业面临承担高风险的巨大压力,往往对许多新技术望而却步;金融机构处于规避风险的因素考虑,大多不愿意把资金借给转化周期长、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大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另外政府的投入也是十分有限的。

5、科技成果转化评估法律缺失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完整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估法规,没有形成完善的科技成果评估体系。客观上导致科研开发与市场转化无法可依。

二、加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建议

1、宣传和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理念

应该大力宣传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从而使大学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都处于一种自觉状态,实现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大学的科研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引导、市场服务和程序化运作等手段将高校学者以及他们的科研成果与市场、社会联系起来。

2、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激励机制,把科技成果转化融入科研开发过程

高校必须建立公正合理的评估机制,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建立不同的评估体系。同时改变以往的只针对学科带头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激励机制,加强对成果转化者、管理者、中介机构的奖励。

3、引入风险投资机制,让企业和高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建立政府投入引导,企业投入为主,外资、个人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风险投资机制,是加速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催化剂。政府应积极引导,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等,降低研发风险。发展模式成熟的高校与企业多种方式的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

4、建立专业化中介组织,完善信息交流平台

重视大学与社会信息交流的作用,在大学中建立专业化的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咨询,设计商业化的路径,保障科研成果转化的信息畅通。

5、鼓励科研人员开办企业转化科研成果

高校可以鼓励拥有科研成果或具有从事科研咨询资格的科研人员和教师在一定年限内带薪离岗创办与科研成果转化相关的公司,吸纳学生到公司学习、研究和锻炼;有能力的科研人员和教师可以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去科研成果转化的单位兼职,把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益与科研人员及科技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挂钩。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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