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

****小区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业主): 乙方:

本物业名称:

甲方所购买房屋合同编号:

类型: (住宅或商铺)

座落位置: 幢 单元 室

户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车位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后,甲、乙双方就小区小区物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管理维护服务。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房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通风窗、车位等。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对房屋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服务。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给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花草、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安全防范系统、邮政信箱、环境卫生设施、小区围墙等。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小区环境绿化和卫生保洁的管理服务。

1、保洁工作:

(1)实行8小时标准化清扫保洁服务,在小区甲方生活重点的部位(庭院道路、大堂)实现12小时的保洁服务;垃圾日产日清。

(2)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洁,做到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废弃杂物。

(3)按政府有关规定定期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消毒剂、杀虫剂,投放灭鼠药。

(4)在雨、雪天及时对区内道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2、公共绿化管理及养护工作:

(1)绿地无杂物、无侵占现象,基本无裸露土地。

(2)花草树木及时修剪,无明显枯枝、死枝及病虫害现象,树木无钉、拴、捆、绑现象;

(3)精心养护,保持园艺造型美观、别致,无损坏:

四、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秩序维护服务: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小区的公共秩序;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管理员依法履行职责;

(3)负责做好本物业的安全防范工作,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

(4)维护本物业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5)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二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

(6)对本物业出现的火警、交通事故、治安事件及各种违纪现象要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消防管理服务: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识,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搞好小区的日常消防工作。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秩序服务:

1、认真指挥出入车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要求进入小区车辆需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禁止乱停乱放,各种车辆应存放在各自的专用停车场;车辆停放严禁阻塞交通、消防通道等。

2、严格检查出入车辆并做好记录。

3、在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需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对甲方房屋的装修活动进行管理,对违反国家规定不符合建筑装修的、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损害房屋外观的装修给予制止,以确保房屋的建筑

安全和使用安全。具体规定见:《小区装修管理协议》。

1、建立健全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查验甲方装修方案,与甲方、施工单位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甲方装修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出入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甲方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国家相关部门,督促甲方及装修人员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

八、在房屋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联系施工单位,协调甲方处理入住(使用)后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

九、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有偿服务。

第二条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服务费用:

1、普通住宅: 元/平方米·月。

2、商铺(商业用房): 元/平方米·月。

3、自购车库(位)的物业服务费及公共照明费 元/月·个。

4、二次供水水箱清洗费、二次供水水泵加压费(电费):1 5.00元/户·月。

二、生活垃圾清运费(代环卫部门收取)。

1、住宅:按政府核定标准执行,代环卫部门收取。

2、商铺:按政府核定标准执行,代环卫部门收取。

三、水、电、电视、电话、网络等费用,由相关部门向甲方直接收取或委托物业公司代收。 四、装修管理相关费用:详见《***小区装修管理协议》。

五、机动车、非机动车按《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六、甲方首次缴费时间(物业服务费起计时间)为公告的交房之日起算。

七、业主于每年月日前交清下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交纳、使用和续筹办法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小区装修管理协议》和其它相关的管理规定。

3、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

4、不得占用、损坏本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实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把使用地方(或设施设备)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情况赔偿。

5、对违反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造成损失、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为保持整洁、完好、统一的房屋外观。小区内建筑外墙、屋顶、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上严禁张贴、悬挂、布置、安装与物业服务无关的广告宣传物件。

7、依据本协议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

8、甲方出租物业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缴纳。

9、甲方房屋转让时,应通知乙方,并陪同买受方与乙方签订新协议。

10、按照安全和睦、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交通秩序等项目进行日常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小区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甲方。

3、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小区的专项物业管理,但不得将全部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5、建立健全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编制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及财务年度计划。

7、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8、不得占用本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等有偿服务。

第五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不可抗力责任

1、如出现乙方不能控制的情况或非管理原因而使小区内设施设备运行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力协助甲方或有关部门恢复其正常运行。本协议所规定的物业服务费甲方不能因此而拒交。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房屋维修责任

1、保修期内,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房屋质量的保修,房屋保修期从公告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保修期满后,由甲方承担自用房屋修缮责任和修缮费用。甲方可以自行修缮,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有偿修缮。

3、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修缮责任和修缮费用。 4、公共部位的修缮按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定按国家相关执行。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协议》对小区实行物业服务管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如遇物价上涨或相关能源部门调整价格,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业主提出调整收费标准,并经与业主协商公示价格后执行。

四、紧急事故的处理责任

为维护甲方和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约定管理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约定管理服务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本协议,不按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

甲方补交相关费用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年费用的3%交纳违约金,逾期60天起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催缴措施。

四、本协议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双方另行补充约定执行。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当地物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连同附件(《小区管理规约》、《小区装修管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章): 代表(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物业租赁合同

物业租赁合同

出租方: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成都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双方同意条款如下: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是位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现同意将该物业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_住宅_,物业建筑面积为_130_平方米。

2、该物业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相关备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相关备注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物业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期限:

该物业租赁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拾贰个月。交付使用期为年月日。

三、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该物业每月租金为,支付时间为每隔壹月支付一次,提前伍天支付,先付费后使用。

2、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壹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若逾期拾伍天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负担违约责任。

3、租赁期内,物业由乙方使用管理;物业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物业管理/门禁/水/电/管道气/清洁/有线电视频道等实际使用费用及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维修费用。

5、乙方定期自行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物业管理/门禁/水//清洁等相关费用,并承担逾期未缴所产生的滞纳金或罚款等费用。乙方凭甲方出具的电/管道气/有线电视频道相关费用证明伍日内支付相关费用。

四、关于押金:

1、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整(¥)作为押金,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全部退还给乙方。

2、乙方如在租赁期内单方终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物业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有权自行决定租赁事宜。

2、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对租赁物业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乙方负责租赁期内物业及内部设施的维护管理,并承担因使用损耗所造成的维护维修费用。

4、如乙方因需要对出租物业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物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甲方有权对出租物业情况进行检查。

5、租赁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无论乙方是否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壹个月前告知甲方。

6、若在租赁期内发生火灾、水灾等人为直接或间接原因造成的物业及屋内物品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六、合同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物业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备注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物业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不得异议。

七、违约的处理:

1、甲方的违约处理: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需提前收回物业的,甲方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乙方已交押金及剩余租金。

2、乙方违约的处理:

2.1 违约金:双方同意以本合同押金作为乙方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下述行为视为违约:

a. 擅自将物业转租、转借他人,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并支付违约金;

b. 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物业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负责在壹个月内恢复原状,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并支付违约金;

c. 拖欠房租拾伍天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d. 逾期交纳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电话费/清洁费/有线电视频道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并向乙方追收有关费用,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e. 租赁期满乙方应即时腾房并完成清理,如逾期腾房,每逾期壹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1%(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免责条款:

1、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九、合同的效力及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并认同的基础上签名捺印确认。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内未尽之事项,甲、乙双方可在备注中列明。如因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则均同意交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备注:

出租方:承租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签署: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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