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结

经发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结

依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及部门分工方案的要求,经济发展局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燃煤小锅炉整治两个方面入手,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经发局紧扣重点目标任务,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制定了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根据全区功能定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准入政策。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这一方面,经济发展局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做到全方位防治大气污染:

(一)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控制。经发局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相结合编制了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认真做好企业准入把关工作:

1、农副产品加工类

(1)棉短绒产业前端的单项粗加工,具体有:轧花,棉短绒,棉胎,棉杆粗加工,废棉回收,浆粕,棉制粘胶,造纸纸浆。全产业链或仅以受限项目为中间环节的项目除外。

(2)棉籽加工产业前端的单项粗加工,包括:粗制棉籽油,棉籽原油,棉籽饼、粕,棉籽皮。非单项加工,仅做

为中间环节,产业链条延伸至精炼油、色拉油的综合加工项目除外。

(3)农副产品晾晒、清洗、分选等单项粗加工项目。非单项加工,仅为中间环节,产业链延伸至精深加工项目除外。

2、石油石化及化工类

(4)以氰化类、尿素、1-4丁二醇、二硫化碳、强酸、强碱、普通塑料制品为终端产品的生产项目(注:全产业链或仅以受限项目为中间环节的项目除外)。

(5)煤化工项目。

(6)石油助剂项目。

3、机械制造类

(7)钢结构制造(重钢除外)。

4、建材类

(8)以砂石料、石灰、工程用沥青为终端产品的生产。

(9)非循环经济中间环节的废金属回收、加砌块及粘土砖生产。

(二)产业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清理。鉴于开发区对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严格把关与治理,未发现存在违规在建项目。

(三)落后产能淘汰。以开发区发展18平方公里中央商务核心区为契机,优化生产力布局,优化投资环境。通过

减少工业企业个数,将有力减轻了大气污染防治压力。

(四)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按照开发区六大产业的发展情况及现有产业耗能情况,将产业中的大项目、高耗能项目作为首要节能对象来抓,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以博湖苇业为重点,指导帮扶该企业从老厂实施搬迁,从根本上解决博湖苇业老厂区对周边环境影响。新厂区已于20xx年x月投产。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

(一)燃煤小锅炉淘汰。园区基本实现燃煤小锅炉零存在,暂无存在燃煤锅炉因技术规格被淘汰的情况。

(二)新建燃煤锅炉准入。依据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要求,20xx年以前10吨容量以下的禁止进入园区,20xx年前20吨容量以下锅炉进入园区,对燃煤锅炉入园进行严格把关。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留各庄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留各庄镇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总结

县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后,留各庄镇立即召开了由岩棉、玻璃棉、硅酸铝、橡塑、挤塑、酚醛、聚苯板生产企业负责人、村街干部共83人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动员会议,会上传达了县会精神,并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经委主任为副组长,经委、环保、工商、供电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留各庄镇大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委主任于建强同志兼任。同时成立2个环境整治小分队负责建材企业和村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过深入企业调研了解辖区企业基本情况,有无环评手续、存在问题、环保设备安装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建材企业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对25家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停产整顿企业6家,督促企业进行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改造工作,改造发放《大城县保温建材企业整治标准及验收办法》35份。

二、村街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村街环境整治小分队对39个村街进行摸底调查,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配备专用车辆重点对秸秆焚烧、垃圾焚烧、售煤点、砂石料场等场所不间断巡查,督促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秸秆焚烧、售煤及建筑料场苫盖工作。通过巡查

目前已对9家砂石料场、10家售煤点、3家建筑工地采取了防治措施。

三、下一步措施

1、加强领导。 成立以全镇骨干力量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小组,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工作措施,将任务指标细化量化到人、到村、到企业。

2、广泛宣传。本着“谁的地块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禁烧责任状,实行镇村干部捆绑责任制,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制定了处罚措施。通过村民代表会、广播和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防治大气污染的意义,引导农民秸秆回收和利用。

3、抓好整治。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企业废气、废水排放不达标的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责任到人。对要求关停的企业,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行动;对大气污染物不达标的企业坚决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决不允许开工。

4、加强巡查。建立镇、村两级焚烧巡查小组,定期开展巡查活动,对焚烧秸杆、垃圾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决不允许出现“着一把火、冒一股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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