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其家属

根据 。患者 于年月日因病在 (医疗机构)医治,其间,你方对我院的诊疗行为发生质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你们可以通过以下处理程序和方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纠纷处理途径有三种:

1、和解:医患双方自行协商。优点是责任明确的纠纷,协商后容易达成一致意见,省时间、省精力;缺点是责任难以明确纠纷或者协商的标的相差太大的纠纷,不易达成一致意见。

2、调解:在第三方进行在行政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通过说服劝导、沟通调和,力争促成争议双方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优缺点同和解一样。

3、诉讼:俗称“打官司”。 优点是相对合法、公平;缺点是耗时间、耗精力。

二、明确责任的方式:

1、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双方各自收集有关证据;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缺点是在事实部分的核实缺乏效力,难以使当事双方信服。

2、鉴定。目前有医学鉴定、法医鉴定、司法鉴定、文书鉴定等。在进入诉讼前,医学鉴定一般向卫生局申请,进入诉讼后向法院申请;法医鉴定、司法鉴定、文书鉴定,一般在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中才会遇到。

医学鉴定结论和法医鉴定、司法鉴定鉴定结论都是证据。二者既没有级别之分,也没有证明力大小之分。但鉴定的侧重点不一样,医学鉴定侧重对医疗过程和因果关系的鉴定,而法医、司法侧重结论的鉴定,用结论来推断因果关系;医学鉴定往往是群体性的,而法医、司法鉴定多数情况下是法医师本人,鉴定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都要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3、医院承担民事责任必须构成民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过错责任、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四个必要条件。

三、证据保全:

1、及时复印客观病历、封存主观病历,封存件可以是复印件【医患双方各有2人在场,封存件由医院保管【《条例》第10条、第16条】;

2、疑似输血、输液、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可以对剩余的实物进行现场封存【《条例》第17条)】;

3、如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的,患方可以于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申请尸体解剖【《条例》第18条】;

4、及时向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书面申请;

四、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化解医疗纠纷的最佳选择,敬请患者及其家属冷静对待此医疗争议,建议不要采取过激和冲动的行为,妥善处理医疗用物及其他。以免影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五、必要时患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告知

**卫计局

xx年月日

 

第二篇: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患纠纷组织管理及处置程序

一、管理组织

成立医患纠纷处置办公室,由分管医疗主任、医疗主任、办公室、护士长、财务科、公共卫生科负责人组成。

二、接待、受理

1、中心接受病患者及家属口头、书面、电话等任何形式的投诉。

2、中心设立投诉电话:**,做好接待、登记。

3、在诊疗过程中,病人的医疗、行风投诉,首先由科室主任或主诊医生、护士长接待处理,争取科室内解决,同时做好记录。

4、科室不能协调解决的医疗纠纷,病人投诉到办公室时,应热情接待来访者,耐心解说,做好登记,翔实记录。向患者提供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解释相应法律、法规,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妥善处理纠纷,同时告知病人处理纠纷的三种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3)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三、调查

对投诉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人员进行调查,详细记录,查明原因。

四、处理

1、科主任、主诊医生或当事人应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

2、重大医患纠纷,由处置小组负责处理,必要时由当事人及所在科室、主诊及科主任参与。其职责为:

(1)接待患者关于医护人员医疗护理行为方面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医患纠纷。

(2)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同时负责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

(3)配合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要求的各种相关资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及答辩等程序。

(4)负责处理由本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事宜,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5)对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当事人按《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考核细则》中的规定和襄阳市一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6)及时总结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情况,向院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大家学习纠纷或事故产生的原因,解决的方法及注意事项,避免今后发生类似的事故或纠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职责分工

1、诊疗问题引起病人投诉,由基本医疗科、护士长牵头处理。

2、医德、医风问题引起病人投诉,由办公室牵头处理。

3、医疗费用及价格问题引起的投诉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处理。

4、公共卫生服务方面问题由公共卫生科牵头处理。

六、检查、考核

办公室、医疗、护理、财务组成的考核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将有关情况及时汇总,总结经验教训,汇报相关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中心综合目标考核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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