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合作协议

内乡县第 届才艺展示电视大奖赛

承办合作协议

承办甲方:内乡县艺术考级中心 王兵

承办乙方: 广告公司

为了共同承办内乡县第 届才艺展示电视大奖赛活动,

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共赢的原则,就合作承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议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

承办内乡县 届才艺展示电视大奖赛活动。

二、甲方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和财务管理,乙方负责赞助争取

和平面广告投入。

三、甲方义务:

1、提供工会等五个部门的主办单位确认文件;

2、负责大赛定位、规划、涉及和日常运作;

3、负责冠名、赞助单位、支持单位和形象代言人最终资格确

定;

4、负责各主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联络;

5、负责大赛中得财务、账务和审核支出;

6、负责大赛评委、主持及全体工作人员的统筹安排;

7、负责大赛具体市场营销方案的审定和实施;

8、负责大赛选手的报名,初选、预选工作;

9、负责大赛选手名次的最终确认和赛后总结工作;

10、负责大赛光盘和纪念画册的设计、制作和统筹工作;

11、负责赛后社团的筹建和成立工作;

12、负责制定下步活动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四、乙方义务:

1、负责大赛全程平面广告的发布和投放工作;

2、负责冠名、赞助单位、支持单位和形象代言人的联系和争

取工作;

3、对大赛举办提出可行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服从甲方对平面广告的发布需求,严格按照甲方平面广告

需求和规划进行广告发布;

5、参与大赛财务的管理,对财务支出拥有知情权;

6、优先参与下次大赛的联合承办工作。

五、财务管理及效益分成

1、乙方争取来的赞助款项必须即时全款上交甲方的大赛专项

账户,否则甲方有权利终止合作;

2、大赛财务开支由甲方决定,乙方有知情权。对不合理的支

出,乙方有权反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再做决定;

3、大赛组织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生亏损,亏损缺口按

照甲乙双方商定的分成比例共同承担;大赛前期运作所需费用按照分成比例,由甲乙双方分摊,并交由乙方支配;

4、大赛结束后,经过双方共同核算,扣除开支后净利润参与

分成。甲方占净利润的70%,乙方占净利润的30%,并即时结算。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同步开展大赛实施工作,不得做任何有

损于大赛声誉的事情。如甲乙双方单方擅自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应承担1万元违约金;如乙方违反财务纪律,擅自克扣赞助款项,应承担1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利与乙方终止合作。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确需重新签订补充条款的,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所签条款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二O一年月日

 

第二篇:广告公司合作协议

广告制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公司宣传所需写真、喷绘、吊旗等物料。

2、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制作相关物料。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合作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1、以甲方确认的制作要求(包括材质、画面、规格等)为准进行验收。

2、甲方拿到物料后,如 3 天内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3、如乙方制作的物料经甲方验收,未通过验收或者有明显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物料的价格。

五、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以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2、结算及付款时间:

本合同采用 结制 ,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经双方确认的季度结制对账单及效果图后,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上个季度的全部款项。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人签字,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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